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关注天才小熊猫的,却仍旧清楚地记得那些让人捧腹的段子文字带来的欢乐。
一年一度的苹果新品发布会,在天才小熊猫的笔下,简直成了品牌蒙难日。天才小熊猫总能以一种独特的视角,将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转化为令人捧腹的趣味故事。但是,今天环环所看到的“千万不要”系列的新版本,简直让人虎躯一震,耳目一新,忍不住和诸君分享。
近日,《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居住权这个词正式进入公众视野。
居住权试行方法出台后,随之出现了这样一种论调,即这个方法利好于那些想在北京买房,又在巨额房贷面前望而却步的人。博主的意思是,这些人可以以极低的价格只买房子的居住权,保证自己在北京有个立身之所,而无须关注也无惧房价的涨跌。
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博主还提到,居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房屋产权人也不得干涉,无权干涉你住在他的房子里,想赶走你都不行。
博主发出灵魂之问:如果居住权登记能以很低的成本解决居住问题,你还会买房吗?
环环简直被问得眼前一黑,居住权的获得原来还可以不走寻常路?只能感叹,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做到不动声色地就调整视角,从寻常之中发现不寻常,于平淡里挖掘深意。
在上个月,通州华龙小区的一套法拍房,因为起拍价只有80万的实惠价格引发了关注,但在公告中,特别列出了这套房子所存在的瑕疵,即房屋可能存在永久居住权,竞买人需自行解决,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这一信息直接关系到竞买人能否顺利取得并使用房产,为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之中。法院也只能暂停了这套房子的拍卖,这也成为北京首例法拍房居住权纠纷。
那么,居住权新规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以一个简单的比喻来说明。
像“苏大强”式的老年人,往往会在头脑发热的情况下,把自己房子的居住权给“蔡根花小宝贝”。“蔡根花小宝贝”获得了居住权,拥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保障,但却在她与“苏大强”家族的其他成员之间,埋下了纷争的种子。尤其是在“苏大强”百年之后,房产的实际归属问题,将成为家族内部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
那么,正在征集意见的试行办法则规定,“蔡根花小宝贝”可以一直住“苏大强”的房子,但其继承人则不继承相应的权利。不过,即便“苏大强”的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想要收回房产,也必须尊重并继续履行“蔡根花小宝贝”的居住权。所以,居住权试行方法是在为现实中老年人处分不动产物权时,如何有效保障自身居住权益而提供法律基础。这应该算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而产生的一个既能保障个人自由意志,又能兼顾到家庭成员的合理诉求,从而维护家庭和谐的方案。
对于上述博主观点的刁钻程度,殊实出乎意料。
今天,环环看到了深圳楼市的数据——截止26日,深圳新房网签10030套,日均认购量约380套,是近年来新房市场成交的新高数据。北京这边,来自中原地产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27日,北京二手房10月的网签量已达到13156套。不过由于网签数据的滞后性,实际的成交量已经超过了2.25万套。和过往年份进行比较,北京二手房创下连续19个月的新高记录,是自2017年以来八年同期的最高水平。
从北到南,一线城市的楼市又开始创造一个又一个的日光神话了。
不过,面对这一切,在看了上述博主的解读后,环环顿觉这世界傻瓜太多,只剩下博主一个大明白。来来来,博主不妨先身先士卒一下,让我们买下你家房子的居住权,可好?
博主闻言,恐怕会云淡风轻地轻笑一声: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学会独立思考,理性判断,比盲目追逐热点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