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互掐谁最受伤

文献佑人间 2024-06-23 09:26:30

今天上午,同事告诉我一件事。

一个厂长,一个建筑商,两方当事人。厂长认为建筑商没有依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建筑商表示,厂长未依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于是双方走上法庭,两边皆聘请了律师代理诉讼。照理说,这起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争议标的额也不大,矛盾有较大的调和余地。

但,双方聘请的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原告厂长冷嘲热讽对方偷工减料。被告建筑商针锋相对:你就是拖欠工程款的“老赖”。双方律师你来我往的“互掐”,都把对方逼到了悬崖边,使得这起尚有协商余地的纠纷,瞬间变得难解难分。

律师“互掐”,最终谁受伤?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案件的当事人。

依法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是律师辩护制度的核心。实现被代理人利益最大化,是律师必须坚守的原则。实践中,有的律师性格倔强,加之对法律片面理解,或为哗众取宠,扩大自己影响,置当事人利益不顾,把自己当作案件“主角”,胡乱折腾。

或许,有律师会说,自己何尝不想早日完成代理,案结事了,有谁愿意在一个案件上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互掐”有时候是被逼出来的。毕竟,一个理应胜诉的案件,在自己手中输掉了,失去的远非是一个客户和声誉问题。

律师职业是对公正判决的追求,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捍卫。一名律师要想成为公平正义的追求者,理应以阳光的心态,成为法治社会的坚定维护者。

律师“互掐”,小则导致正常的庭审秩序遭受破坏,大则案件审理多了些肠梗阻,无故增加当事人诉累,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

诚然,律师在法庭上“互掐”,总体属个别,但它给审判活动带来了负面影响。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在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目标上,承载着共同的使命。为维护司法公正,都有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的责任,都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互相尊重,塑就良好的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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