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曝光可以争取到更大的社会关注,但曝光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说,否则,必然会遭遇流量反噬。
一则“蔚来女实习生被男同事强奸后未获留用,其发文称自己遭受蔚来不公正对待”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
这位毕业于清华大学的女生发文称,其于2022年7月被蔚来招聘为实习生,入职一个月后,其就被一名男同事强奸(根据其描述,属于强奸未遂),并称“不知道男方怎么就进了自己房间”。该女生当场报警(并提供录音),因证据确凿,男同事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刑期自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6月6日。
让该女生气愤的是,今年2月28日实习期满后,其未获蔚来留用,尽管其表现十分优秀,按道理应该被留用转为正式员工。更离谱的是,公司人事经理对女生的私下评价为“她是一个有风险的人”“会影响公司形象”。(女生有录音)
女生文中称自己想不通,明明自己是强奸案的受害者,工作表现也很优秀,为啥人事部门会认为自己有风险,而且会影响公司形象?女生在社交账号上表示,自己曝光此事并非为了钱,而是给所有应届毕业生提个醒,不要去企业文化有问题的公司。
事情引起关注后,蔚来也发布了一则尽管隐晦但信息量仍颇为丰富的通报,写出了该女生爆料中没有曝光的几个关键信息,通报中称:
2022年8月6日周六,一名徐姓实习员工约其外出后,试图对其实施强奸。当事人报警后,徐某被刑拘。2022年8月18日,徐某被批捕;8月19日,公司与徐某解除实习关系。
蔚来这则通报非常巧妙,它在没有泄露女方隐私的前提下,点出了几个关键信息:第一,涉案男方并非蔚来正式员工,也是实习生;第二,当天是周六,是男方约女方一起外出,然后才发生的强奸案;第三,公司早已和男方解除了实习关系。
至此,蔚来通过通报所传达出的态度已经比较清晰了:这则强奸案发生在周六,且是男实习生约女实习生外出。潜台词或许就是:这和公司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所以,尽管蔚来称已经成立了调查组对女生未被留用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但结果或许并不乐观,该女生极有可能仍然不会被蔚来录用。
事情本身并不复杂,有意思的是网友对于此事的态度,有多少网友声援女生,就有多少网友嘲讽女生,部分网友质疑到:难道被公司一个实习生强奸了,公司就要养你一辈子?
现在苛责女生,似乎有批判女生不是“完美受害者”的嫌疑,但我还是想说说我对此事的态度:既然选择网络曝光,就应该把事情说清楚,不要只挑对自己有利的说。说几点我比较关心的事:
1、该起强奸案究竟发生在哪里?女生文中称“某男同事深夜不知如何潜入了我的房间”,蔚来的通报中则说“周六,男方约女方外出并试图强奸”。
“男同事莫名其妙的进入自己员工宿舍试图强奸我”和“我和男方约会,男方试图强奸我”,二者的性质是有很大不同的,尤其是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前者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后者则属于个人问题。个人认为不能模糊这个关键信息。
2、关于本案判罚的一点说明。有很多人提出质疑,“为啥强奸罪只判10个月?”根据女生描述和判决书,可以得到以下几点信息:
第一,本案属于强奸,但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按照阶段不同分为四种形态: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中止是比犯罪未遂更轻的情况。
犯罪未遂,是罪犯迫于外力没有完成犯罪。比如,我正在试图强奸一名女生,忽然旁边跑来一个壮汉要抓我,我害怕被抓,赶紧跑了,这就是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是罪犯在有条件继续犯罪的情况下,因为自身愿意主动放弃犯罪,而停止了犯罪行为。比如,我本来想强奸一名女生,但是看到她的眼泪,我忽然良心发现,就离开了。
很明显,犯罪中止的主观恶性要小很多。
《刑法》第236条规定,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本案有别于其他暴力强奸案。严格来说,强奸就是强奸,都是对女性的严重伤害,但司法实践中按照情节的不同,在量刑方面还是有所区分的,暴力、胁迫的强奸一般要比非暴力的强奸量刑更重。
本案中,女方称,发现男方试图强奸自己后,“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斗智斗勇,对方最终没能得逞”,这个信息足以说明,男方很可能并无暴力情节,否则女方不可能和男方进行长达2个小时的斗智斗勇。
因此,综合来看,非暴力手段加上犯罪中止的定性,最终法院做出了有期徒刑10个月的量刑。个人认为这个量刑是适当的。
3、该女实习生是否应该被留用?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起了此前沸沸扬扬的“阿里强奸案”。
当时,阿里女员工周末公开在阿里食堂拉横幅,称自己被公司高管强奸,其他高管知情却不处理,还在网络发长文讲述自己被强迫出差、被灌酒、被强奸的诸多细节。一时间群情激奋。
最终,尽管涉案的两名男性一名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一名被判处强制猥亵罪,但该女生仍然被不少网友批评,因为其在长文中的讲述有意隐去了一些对自己不利的关键信息。最后,阿里对该女生做出了辞退决定,理由是在司法尚未做出明确结论前虚假陈述,影响公司形象。
第一,网络发文可以,但应该有一说一。的确,如今不少女性选择网络曝光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公众普遍对受侵害的女性持同情态度,默认控诉文章为真,一篇网文足以引发舆论的狂潮,将当事人和当事企业顶到风口浪尖。
正因如此,女同胞在选择网络曝光时,更应该实事求是的说出事情真相,而不是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说。对于本起强奸案来说,女方是受害者,这一点已经有判决书证明。但是,既然选择网络曝光就应该拿出诚恳的态度,清晰、准确的向读者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
比如案件发生的地点,以及是男方在周六约自己外出的、事发后男方已经及时被蔚来辞退这些关键信息,还有案件发生在2022年8月,自己则是在2023年2月28日实习到期后未被留用,而并非强奸案发生后自己就被辞退。
第二,对一件事的态度,不应前后不一。更讽刺的一点是,在强奸案发生后的2个月,女生还在为项目招聘员工,文案中说这里有“最靠谱最温馨的团队”“最nice的leader”“最美丽的产品经理”。
结果在今天的发文中,就迅速变成了“仅我入职的第一个月,我所知的就有3起以上性骚扰案例,其中有些骚扰者至今还在正常工作,辞职的却是受害女生”,还告诫广大毕业生“擦亮眼睛,谨慎选择毕业去向”。
我们不禁要问,同样都是在强奸案发生后对公司的评价,前后态度为何会有如此之大的变化?难道假如自己被留用了,此前的3起以上性骚扰问题就可以当做不存在了?
因此,就我个人来看,基于女生前后不一的表态,以及有意隐瞒关键信息的控诉文,我不支持其继续留用。
最后,该女生声称自己发文的目的是“只想多一个人看到就多一个人更懂得保护自己”。实际上,就该女生险些遭受强奸这个危险来说,蔚来公司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毕竟,这是两位实习生在周六期间的个人活动,公司无法对此负责。
最讨厌这种职场规则
今天相当部分的妇女并非弱者,且较善于双标:同为媳妇同一行为,自己理直气壮头头是道,而对于在娘家的媳妇却是口诛笔伐说是道非——她那样子对我爸是不行的,她嫌弃我妈是不对的。说到自己的公婆:我又不是他们生养的干嘛要在乎他们的感受?
你影响了高层潜规则女性,你反抗成功了,有了案例,他们就不好潜了,必须把反抗被潜的踢出去。其他女孩就不太敢学样了。
看过女方原文供词,给我的感觉就是通篇都在讲对自己有利的,虽然从法理来说没错,但道德上立不住脚(有段文字里体现出她有想借此事绑架公司利益的嫌疑)。所以还是就事论事依法处理吧,三方提供证据,该表彰表彰,该判刑判刑,该辞退辞退,该赔偿赔偿
或许我心里阴暗了点,感觉这女生处处留一手,关键时候都有录音……好像小说与电视剧的桥段。
以前女人八卦传瞎话还得人传人,现在只要一个抖音和快手!你说是不是
难道公司作为一个组织,不应该站在自己员工受害方一方吗?首先公司为自己声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这样的公司难道没有问题吗?
有没有一种可能,两个实习生可能只要留一个,然后女方自导自演,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
两个小时没上,俩人星期六出去发生的事,搞不好是因为啥呢,反正现在女生的小作文我是不会全信了[吃瓜]
小便收了多少钱?给请的洗白的吧
我现在看到女生的小作文就一个字:呸[点赞]
HR确实慧眼
怎么说呢?也不能全信女方的一面之辞。毕竟法院是有法官的,讲证据,不是凭你空口说。以法官判决为准吧。
这个公司太混蛋,绝对经常强奸女生
拉扯了两个小时,是商量不好吧。男的想要,女的又觉得条件不够
清华就怎了,就高人一等么?就就被关注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蔚来就是垃圾
公司是否辞退员工只是劳资纠纷,同事玩潜规则是公司氛围如此,不是公司倒闭的原因,只是这种想割韭菜的公司必须倒闭
这么处理是适宜的。
你确实是个危险人物,那个同事碰你一下估计你都要告性骚扰,那个公司也不会用你,你提告本来就影响公司形象
这个女的看来也不简单啊,单独跟人外出
一个清华毕业的,不被这种没有什么前途的公司录用,应该感到高兴,她应该有更广泛的空间,施展自己的才华。
功劳一个小组成他一个人的了,最后走是因为蹭班车
心有余而力不足
蔚来的事情,你发个阿里巴巴的图片是什么意思?小编是个傻冒吗
这就是文化人做的事?现在不是天天说绝望的文盲吗?原来文化人更可怕[无奈吐舌]
其实也没啥,蔚来今年就玩完了[得瑟]
看事不妙才主动终止,喊自己妈妈来强手机,结果姑娘把证据上传到了云端然后与其周旋等到警察到场抓现行,判决书都发到网上了,这个色兄弟1997年的[呲牙笑]
报警就报警,还曝光就是你的不对了,你让别人怎么想这个公司。
看来又是一个经典案例
在大公司呆过的都知道,公司最忌讳事儿多的员工,不管对错!
这种团体圈还呆着干嘛?索要赔偿赶紧走人不就是了竟然还想在这种团体下工作?想不明白!
这女的也不是好东西
一个月三例性骚扰,蔚来的强奸犯比例堪比监狱了
阿里巴巴那个不是女的恶人先告状吗
不是很理解女生为什么还想留下来,发生这种事一般来说不管男女都会想马上辞职
女人中的战斗机
出这种事,是我也不想在原单位上班了!想不通气什么?
女的本来就对男的有好感才相约外出开房,只是男的心急了,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煎堆
该判刑的已经判了,想要民事赔偿可以向法院申请向犯罪人索赔。至于公司用不用人,应该并无直接关系。
确实有风险,公司领导的谈话随时都会被其录音并曝光
女生学文很有用,小作文写的真好
我只想知道抓不抓?
成年人强奸未遂十个月?还有其他的相关惩处吗?
出来了
既然判了10月说明至少在法理上女方是没问题的。而且是否被强奸不应该作为公司筛选人才的方式。小编这波奇妙的给公司洗白,不仅暴露了其在法理上知识的匮乏,逻辑上的混乱,还暴露了其厌女的本质[横脸笑]
谨记朱军
不要你就不要你叽叽歪歪干锤子
公司领导原本对该女生有与同事一样的企图,因同事被判刑,所以领导认识到的潜在的风险。
卡壳了吗?
你被强奸了,公司就必须用你?什么逻辑
真刑
估计男的喝醉了
站在谁一边 跟她留用有关系么
传销组织只站在同伙一方 况且他说的发现地点是我家 这俩的入室盗窃罪怎么算
所以到底约没约,约出来开房了还tm叫强健吗
抵制蔚来,从我做起
洗的不错,留个电话下次我找你[点赞]
XB是不是受人之托写的洗白?
QJ还能主动终止?还没开始就结束的那种吗[捂嘴巴]这么可怜?套路和反套路?
犯罪嫌疑的母亲是否犯罪,抢手机删证据
强奸犯公司啊
好供司[笑着哭]
未来公司并没有看错啊,这不是妥妥的一个风险吗?
强奸才服刑10个月[捂嘴巴][捂嘴巴][捂嘴巴]
不管是哪种情况的qj都算qj!
不公平的职场,这种公司也走不长远,这是什么样的企业文化?让人觉得恶心,“你是一个有风险的人”,留用去“强奸犯”才有风险,管他是什么高管,天道要轮回,这样的公司会很快衰败,这样的人终究会有报应。
你是实习生,就还处于公司考察阶段,公司不愿留你原因多种,但是公司选择自己认为适合的总行吧
其实也可以理解公司的做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找卷入风波的员工。但是这样干肯定会损失女孩的平等竞争的权利。
没有警方通报的,一律当小作文处理就对了
这是给蔚来打广告的文章
洗,努力洗,慢慢洗。我坐等吃瓜,
你看,现在这不就已经影响公司形象了吗
如果是真的,我会拒绝购买蔚来的任何产品!
这篇是蔚来洗白文或者带节奏的吧
流氓小编就是为蔚来企业洗白的!什么才是企业正能量的宣传?有了强奸未遂案影响公司形象了?然后找莫须有的理由将其辞退就是正确的做法?谁才是企业最有风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