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虚假诉讼案,是法院打太极,还是律师捣乱?

厕所读书 2024-04-26 21:01:04

相关信息,完全来自于下面这篇文章。

我有些疑惑,具体来聊聊。

辩护律师认为,

法院没有给出家属原因。

我非常惊讶!

法院会如此违法乱为吗?

我真的不敢相信!

我决定探个究竟:

我仔细看了这个规定。

法院确实应当告知家属逮捕原因。

我看了家属通知书。

第一句话:

“因涉嫌犯虚假诉讼罪”。

这个“因”,不就是原因吗?

这不是明明白白告诉家属逮捕的原因了吗?

辩护律师怎么说没有告诉家属原因呢?

这不是明明白白的瞎说吗?

这个辩护律师认为院长胡作非为!

我非常吃惊!

赶紧按照他说的条文找来看看:

这个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款,

法院有权力逮捕被告人呀!

虚假诉讼律师,她显然是被告人。

她是被告人,法院就有权力逮捕她呀。

辩护律师看不明白最高法院的规定?

辩护律师希望看到原因。

这个规定很清楚呀,“根据案件情况”。

法院就是根据案件情况,认为需要逮捕,人家就逮捕了。

这是法院的权力呀!

差一点上了这个辩护律师的当。他真敢瞎说。

第二款,变更强制措施,由院长决定。

说明很慎重呀。

根据案件情况,应该逮捕。

于是院长决定逮捕。这完全没有问题呀。

我再看看法律的规定:

我认为辩护律师是捣乱。

1、法院有权力逮捕。

2、被告人不认罪。

这都是法律要考虑的情形。

而且,这是虚假诉讼罪的审判。

被告人不认罪,

律师捣乱,

确实有社会危害性,应该逮捕。

辩护律师如果不捣乱,可能危害性没有那么大。

你让法官怎么做?

我非常担心,

辩护律师不会认为这是一个民事案件吧?

辩护律师认为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司法机关和你是平等关系吧?

辩护律师和被告人是平等关系,这个我不否定。

被告人和司法机关是平等关系,这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吧?

如果分辨不清楚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虚假诉讼律师真是很麻烦。

所有的案情,我一点也不知道。

我看到的信息,都是虚假诉讼律师自己告诉的,和有辩护律师告诉的,

我感觉他们告诉的信息,基本都不靠谱。

这个案件,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披露情况越多,我越感觉司法机关可能更有道理。

有人质疑我是白手套。

我当然不是。

看我涉及法律的文章,应该明白。

讲法律,但不要捣乱。

捣乱,不会有好结果。

1、证据和事实。

2、法律依据。

就这两个东西。

煽动舆论,捣乱,瞎说,都要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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