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卖米读书,顾客中有一个中年大叔,后来成了我的岳父

红蓝双 2024-05-15 06:46:52

我出生于1967年,是家里的长子,后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

从我记事起,就时常听母亲唠叨,生我的时候真的很困难,母亲坐了四十天的月子,只吃了一只鸡、五十个鸡蛋和两斤肉。

不但蛋类和肉食类吃得少,连大米和白面都吃得不多,整个月子期间,为保证母亲的营养,父亲通过多方筹集,给母亲弄来了二十斤大米和二十斤白面,为保证大米和白面能吃进母亲的嘴里,每次煮饭时候,都要在锅中间单独放一个瓢,将大米放在瓢里单独煮,以免与其它食物混合。

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小孩,自然能吃得苦,稍微大一点,每当爷爷奶奶各爸爸妈妈外出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劳动,家里的弟弟妹妹都是我照看,一直要等到他们收工回家,到了读小学年纪,只要放学回到家里,除了照顾弟弟妹妹外,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家里减轻一下负担。

1979年,我小学毕业,当时,小学升初中需要考试,全班五十个学生,只有十个人考上了初中,来到了乡上初中读书。

在乡里的初中,有几间大通铺,每间屋可以睡二十来个学生,供家距离学校很远的同学住校,而我家距离学校虽然不是太远,但需要翻山越岭,每次单程时间至少在一个小时以上。

不过住校虽然方便,但那时庄稼还没下放到户,家里粮食紧张,而住校时,三顿都是自己带茶缸带米蒸饭,这种方式很费粮食,考虑到这个原因,初中三年,我选择了走读,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都超过了两个小时。

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家里水缸挑水,记得第一次挑水时候,我只能挑半桶,当天往返了六趟,才把家里的水缸挑满。

第二天一起床,就发现整个肩膀都红肿了,下午放学回家,还是照样先去挑水,扁担加空水桶放在肩上那一刻,肩膀就撕心裂肺的疼,不过,我还是咬牙撑了下来,把家里水缸挑满了。

经过连续几天的挑水,后来,肩膀红肿现象也消失了,慢慢的,从半桶水到一桶水,从原来挑满水缸需要五十分钟,到后来半个小时就能完成。

挑完水后,母亲开始煮晚饭,我则在灶前负责烧火,为节约煤油,一边烧火一边利用火光看书,一顿饭煮下来,当天和第二天的功课我都复习和预习得差不多了,不过吃了晚饭后,我还是要一盏煤油灯,将灯芯调到最小,到自己卧室完成当天的作业,每到晚上十点,作业已经完成的我,还想多看会书,但母亲都会准时来催我睡觉,一来考虑我的身体,二来真的是怕费煤油,因为在那个年代,每家的煤油都是限量供应。

这样风里来雨里去,初中三年很快就要结束了,当时我的成绩的全班第一,全校第四,按照这个成绩,是很有希望考上中师或者中专的,当然,父母心中也特别希望我能考上中师或者中专,端上国家饭碗,减轻家里负担,毕竟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

为稳当起见,父母让我填报了中师,因为当时中师分要比中专低一点,要比高中高一些,但当时我内心不想读中师,只想读高中,但耐不住父母的苦口婆心,我还是填报了中师。

当年的预选,全校两百人中,只有不到二十个人通过预选,很荣幸,我也是其中之一。

中师中专正式考试是在县城进行,这次考试,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来到县城,县城的繁华让没见过世面的我震惊不已,当时就下定决心,如果考不上中师,我要选择到县城读高中,后面考大学,能看见更大的世界。

成绩出来后,只有一人考上中专,一人考上中师,全校两百多初三毕业生,只有两个人端上了铁饭碗,当然我也以一分之差落榜中师。

父母得知消息后,劝我复读一年,争取来年再考中师或者中专,而我在见识了县城的繁华后,一门心思想去县城读高中,以后能考大学。

父母告诉我,虽然当时庄稼已经包产到户,家里再也不用愁粮食了,但到县城读高中,需要住校,伙食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家里没有多余的余钱供我到县城读高中。

不过,经过我苦苦哀求,最终父母还是同意我到县城读高中,条件是自己每周多带点米到县城去卖,所卖的米用做我在县城高中一周的生活费,对于父母提出的条件,我爽快的答应了。

从此,每周星期六放学,我一个人步行三个小时从县城返回家中,回到家时,一般都是晚上八点过了,在家休息一晚上,星期天一早,就背上几十斤大米来到县城,留足本周自己蒸饭的大米外,其余全部拿到县城农贸市场出售,以换取一周的生活费。

我读高中时候已经来到了1982年,当时庄稼已经承包到户,每家每户都不缺粮食,市场上的大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卖,在加上那时我只有15岁,脸皮很薄,不敢像其他人那样大声叫卖,以至于有时星期天中午到达县里的农贸市场,到下午五六点都难得卖完。

一次,同样是星期天,早上八点从家里出发,十一点多点到达学校,留足一周的大米后,我照常将剩余的大米背到农贸市场售卖,可过了四五个小时,大概二十斤左右大米,一斤都没有卖出。

就在我着急这周生活费没着落的时候,这时,走过来一位中年大叔,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些大米有买家了,因为前几次他都在我这儿买了大米。

大叔走过来后,询问我还剩多少大米没卖时候,我告诉大叔,今天一斤大米都没有卖,这里大米总共约有二十斤。

借了周围商贩的秤一称,恰恰二十斤,大叔告诉我,这些米他全要了,交易完成后,大叔好奇的问我,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怎么每周都来卖米。

我如实告诉大叔,我在县中读高一,因家里贫困,每周周末从家里拿来大米到市场售卖,然后充当一周的生活费。

大叔听后,思考了一下对我说,我家的大米无论煮稀饭还是蒸干饭,都很好吃,以后每周给他送二十斤大米。

接着大叔告诉我,他的女儿也在县中读高一,与我同年级不同班,让我每周周末将带来的大米交给他的女儿,临走之时,大叔还告诉了他女儿的班级和姓名。

从此之后,每周周末,我都会多带上二十斤大米,来到学校,找到大叔女儿,将二十斤大米交给她,赚取一周的生活费,不过,在与大叔女儿一手交大米一手交钱的过程中,我们很少说过话,大叔女儿甚至都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只是大叔告诉他女儿我家的大米很好吃,吃起来很香。

很快,高中就毕业了,我以优异成绩被邻省省会一所重点大学录取,开始了四年的大学生涯。

在异乡上大学,学校里一般都成立了“同乡会”,大家彼此照顾,当然,同乡会还定期组织聚会,增加大家的感情。

同乡会除了本校同学定期组织聚会外,我们学校同乡会还定期与省城另外一所师范大学的同乡组织联谊。

大一第一学期的一个周末,学校十几个同乡应师范大学同乡的邀请,来到了师范大学,组织同乡联谊。

在联谊过程中,在见到大叔女儿那一刻,我俩都感到非常意外,没想到在距离家乡八百公里之外的外省省会遇见了熟人加校友。

这次聚会之后,大叔的女儿才知道了我的姓名,然后两人留下了联系方式,讲了一些在高中时候共同认识的老师和同学之间一些事情,然后就分别了。

后来,师范大学的同乡们也来到了我们学校,作为东道主,我们学校同乡会也很热情招待了师范大学的同乡,在这次聚会中,大叔的女儿也参加了,还和我聊得很愉快。

大一第一学期结束后,我们两个学校的同乡还一起订了火车票,一起回乡,刚上火车时,大家有说有笑,毕竟离家已经半年,都很兴奋。

到了晚上一点多,大家都熬不住,纷纷开始打盹,这时,一个扒手来到大叔女儿身边,一双手开始伸向大叔女儿,恰好当时我正处于似睡非睡的状态,见到这个情况,没有考虑危险,当时就大声呵斥制止了扒手的行为。

扒手当时恼羞成怒,马上招呼两个同伙准备来收拾我,这时,我的声音惊动了同车厢二十多个同学,这些同学马上从睡眠状态清醒过来,纷纷站到我这一边,扒手见我们人很多且又年轻,最终灰溜溜的逃走了。

经过这个事情后,我发觉大叔的女儿看我的眼光发生了变化,第二年春节过后返校时,刚到校不久,大叔的女儿就来到我寝室楼下找我,从此,我和大叔女儿就有来有往,不是我周末主动去师范学校约大叔的女儿,就是大叔的女儿周末来我们学校找我。

大学三年,整个城市的公园每个角落都留下了我和大叔女儿两个人的身影,大学毕业时,经过我俩的争取,一同分配回了本省的省会城市。

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春节,我第一次在大叔女儿陪同下来到了大叔家中,没想到的是,大叔对我的到来没有一点意外,还非常热情招待了

后来才得知,大叔的女儿(后来我的妻子)在大一第一学期寒假放假回家告诉了大叔火车上发生的事情,大叔听后当着他女儿的面表扬了我,说我不仅小小年纪就卖大米供自己读书,在关键时刻还能挺身而出,是一个有担当的人,并鼓励女儿和我谈恋爱。

有了大叔的鼓励,才有了后来我和大叔女儿成为恋人和夫妻,在结婚仪式上,岳父还讲到了他和我的奇妙相遇,岳父说他看见我的第一眼,就冥冥之中感觉我一生会和他有很奇妙的缘分,岳父讲话结束后,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不过岳父确实没有看错人,岳父和岳母退休后,我和妻子将他们两个接到我们身边一起居住,目前已经超过了二十年,这二十年里,我从来没有和岳父说过一句红脸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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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蓝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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