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一条财经新闻,说是自7月份以来,包括沈阳化工、同德化工,复旦复华,日海智能、中青宝、汇宇制药、任子行、甬金股份、锦富技术、ST高鸿、ST东时、普利制药等在内的12家上市公司,均收到了来自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对公司、公司实控人、公司高管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要进行立案调查(详情可见下表)。
从公布的涉案事由来看,这12起案子,只有两起是因为实控人与高管短线交易而立案的,另外10起均为公司或者是实控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由此可见,在A股市场上,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的管理是非常松懈的,不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的情况十分普遍,也是违法违规的高发地带。
不要小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问题,因为上市公司的一切造假、欺诈,都是通过信息披露违规这个手法来达到目的的。比如大股东资金挪用,明明是不可以的,这是属于上市公司必须公告的重大事项,但是,上市公司根本不公告,通过向社会公众隐瞒这一事实,帮助大股东挪用本该属于全体公司股东的资金,最终因各种原因,这笔被挪用的资金,不但没有利息可收,甚至于是连本金都没有任何保障了,严重地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更严重的则是直接财务造假,从销售数据,到成本计算,甚至于是现金余额,在所有一切有关投资决策的重要数据上造假,为了多圈钱,不挣钱的项目说成是挣钱的,甚至根本没有打算投资的项目也拿来胡编一气,只要钱一到手,项目可以随时更改,直到取消,为了避免退市,避免ST,更是要把亏损编成盈利。
更加恶劣的是,一些上市公司甚至释放假重组的消息,骗取资金哄抬股价,以避免退市,哪怕退市的命运无法避免,也通过炒题材拉高股价,让内部人持有的股票有机会逢高卖出。
总之,所有一切故意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从而令大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大幅受益的事情,都是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来实现的。因此虚假信息披露,是A股市场设立以来的顽疾、重症,如果不把这个老毛病治好,投资者的信心很难得到恢复。
事实上,从立法层面来讲,基本上对上市公司重要的信息披露内容都已经有了非常详细、具体且明确的要求了,从现在的实践来看,我们的监管对部分信息的披露要求还是减少了。比如过去上市公司必须要公布前五大客户的名单。但是后来发现,居然有上市公司宣布的五大客户的地址是假的,公司是没有的。不少媒体就是因为顺着这一线索,挖出了不少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信息,但是之后,一些上市公司便以客户名单属于商业机密为由,申请不公开,这个要求后来获得了监管部门的同意,之后,上市公司便不再公开前五大客户的名单了。
可以说,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还是抱着非常支持的态度的,可惜一些上市公司并不珍惜,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最基本的要求上面耍花招,讲假话,千方百计地欺骗监管部门、欺骗投资者,以期通过不劳而获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财富转移,并从中实现个人的财务自由。
由于不再公布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名单,导致媒体或者是普通投资者,再也没有办法通过这个信息去查证上市公司有没有讲假话了,这导致上市公司在编制营业收入的金额上,便失去了很大的制约性,从而为造假情况的越演越烈创造了条件。
以我个人的判断,如果一家企业这么担心前五大客户的信息披露情况,那就不要上市了。因为一旦公开客户的名单就有可能保不住,说明其客户的粘性极差,公司的产品其实并没有特别强的竞争力,这样的公司为啥还要上市来圈钱呢?证券市场的设立,从来就是为有竞争力但是没钱的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并不是为了让没有竞争力的企业苟活下去的。
所以你既然要上市,既然要让市场看到你的竞争力,你就应当有勇气公开你的前五大客户,因为再怎么公开,你有独家的配方、工艺、优秀的售后团队,你有什么理由担心客户会跑呢?
总之,公开前五大客户的名单,在当下的中国市场,是利远大于弊的,不应当取消。
除此之外,在信息披露这个问题上,我们最主要还是在监督、执行以及查处这个落实相关规定的环节上比较薄弱。
所以,如果监管部门能够通过严肃查处这10家公司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实的问题,让全体上市公司闻之丧胆,彻底打消通过欺诈致富的念头,那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
我们希望,不光是看到了立案调查的这个好的开头,还能看到他们受到与违法所得相应的处罚这样的一个结果!如此,我们投资者才会有信心,把自己省吃俭用的资金投入到支持企业发展的证券市场中去。
退市赔偿、停止量化、停止转融通,股市肯定能牛市
退巿赔偿!
这是毒药[哭笑不得]一退了之,大股东求之不得
问题是一如既往的跌,那来的希望???
还是烧纸吧
乱搞
没有任何希望,也不可能有什么希望…
快跑啊
八三年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现在为什么不从重从快打击经济犯罪分子?
一半退市
退市的必须发行价赔偿。造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枪毙。做不到这两点,那就没戏!
现在打压太容易了,打到2750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够了。
聊聊
这么低的股价,都没人买。可惜了。
希望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