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掉包、草菅人命,阴婚彩礼高至18万,背后乱象让人唏嘘

芹芹看国际 2023-07-15 07:06:01

2016年3月,甘肃庆阳市一个年迈的母亲,得知有人帮45岁患有精神病的女儿刘彩霞,找到了对象,便满心欢喜地将女儿交给了对方。

谁知,那人刚一出门,便给刘彩霞注射了一支盐酸异丙嗪,致其昏迷。随后将她带到一处废弃的窑洞,又多次给刘彩霞注射盐酸异丙嗪,致其死亡。

次日凌晨,那人将刘彩霞的尸体卖给一户人家配阴婚,从中获利35000元。

在我国,阴婚陋习在一些地区从未断绝,为了从阴婚中获利,像刘彩霞的这种悲剧时有发生。有人专门盗挖尸骨贩卖,也有白衣天使提供死人信息充当中介的,有火葬场工作人员调包骨灰的,甚至有谋杀活人以贩尸的……

在巨大的商机诱使下,出现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催生出一系列触目惊心的乱象。

01农村乱象

2010年,山西的师某发现,当地的人们热衷于为死去的未婚男子配阴婚,但时常出现买不到女尸的现象。这让他从中发现了商机。于是,他和好朋友周某商议,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开始做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

两人分工明确,师某负责联系潜在的买家,弄清楚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女尸。周某则负责寻找货源。

为了寻找女尸,周某回到老家陕西宜川,又找到臭味相投的古某和罗某,三人一起干起了盗挖女尸的勾当。

他们白天不是四处打探死人的消息,就是漫山遍野转悠,查看新坟墓碑,明确墓主身份,踩好点。

行动之前,周某会先和师某取得联系,确定好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一般选在偏僻的山沟,或是在山西与陕西的交界处。

到半夜三更时,周某、古某等三人就会带上铁锹、撬杠和手电筒,骑着摩托直奔目的地。

他们将尸体挖出来后,便将其装到蛇皮袋内,再运到指定的交货地点交给师某。

为了卖个好价格,师某在收到女尸后,会对女尸进行二次包装。他通常会先跟买家打听男方的生辰八字,然后再为女尸重新编一个生辰八字,以迎合买家想要门当户对的心理。他还会告诉买家,这女尸是自己的亲戚,以掩盖他们盗墓的行径。

其实,他们的行径并非个案。因冥婚市场很受欢迎,一些职业“媒婆”阳婚阴婚兼做。而随之而来的,是女尸需求量越来越大,导致盗尸的人也越来越多。谁家的女孩子夭折了,如果坟场无人看守,尸体很可能会被盗走。

而那些购买到优质女尸的人家,每天都会不定时到坟前查看,以防尸体被盗走,进行二次销售。

随着市场需求量的增大,周某他们出售女尸的价格也从3000元涨到了7500元。而经过师某二次包装后的女尸价格更高,他以7500元购入的女尸,包装后转手就可得到19000元。

2018年,师某、周某、古某及罗某4人东窗事发后,据警方调查发现,他们在2010年到2018年期间共盗挖了4具女尸。更让人震惊的是,这4具女尸中有三具来自合葬墓,而其中一具女尸还是他们中一人的远房亲戚。

同时,警方还发现,这4个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都偏大,文化水平较低,且都是无业人员。他们为了获得一己私利,打着让死人圆满的幌子,干出这种缺德的事情,使得自己的人生变得不圆满。

02内外勾结

王勇是山西一家医院的员工,在他看来,女尸被火化是一种浪费。

他们医院的太平间,很少停放女尸,年轻的女尸则少之又少。

因为一旦他们医院有年轻的女性病危,很快就会有一大波人,争先恐后地来医院找女方家属预订阴婚。

他就曾多次见过丧子的父母,在女孩还没有去世的时候,就来医院找女孩家人谈阴婚。多个丧子之家抢一家姑娘也是常有的事。当他们谈妥价钱,丧子的父母便欢天喜地地回家开始准备婚礼,焦急地等待女孩去世。

那么,这些丧子的父母,是怎么知道医院有女孩病危呢?

试想一下,医院里谁最先知道女孩病危的消息?当然是医生和护士了。

因为刚刚去世的女尸价格不菲,医院自然成为买家高度关注的地方。他们和无良医务人员勾结,共同渔利。

有些无良医务人员,不仅提供消息,还充当买卖双方的中介。若买卖达成,他们就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收益。即使不成,买家也会送给他们500—1000元的红包,以便下次再有女尸,可以优先获得关照。

但女尸毕竟有限,满足不了需要,一些要配阴婚的人家,只好退而求其次。于是,女孩子的骨灰,也进入交易市场,而且价格不菲。

因此,参加交易的人群进一步扩大,不仅救死的医院,有“内鬼”参与了配阴婚,就连负责殡丧服务的殡仪馆,也有“内鬼”参与其中。

2021年10月14日,山东省一名20岁的主播“罗小猫猫子”,因情感问题患上抑郁症。为了寻求解脱,她喝下农药。

但随后,她后悔了,连忙拨打120。但还是晚了一步,汶上县人民医院虽极力抢救,还是没能留住她的生命。

她的家人得知消息后,立马从湖南赶过来为她办理后事。

不料,殡仪馆火化工邵某,与当地殡葬从业人员张某,以及张某的姐夫——开殡葬车司机雷某某,三人相互勾结,分工进行。邵某负责调包骨灰,张某则联系买家,雷某某运送骨灰。

在联系买家的过程中,张某得知有一买家愿意出5万—7万元购买骨灰。但当他联系买家,并将“罗小猫猫子”的信息告知买家时,买家却各种嫌弃,最终买家未相中骨灰。

他们本想这家谈不成再找下家就是了,谁知,还没等他们出手,事情就败露了。

邵某调包骨灰的全过程,恰巧被“罗小猫猫子”的家人从监控中看到,并报了警。

随后,邵某、张某及雷某某均被刑拘,骨灰被追回。

这些医务人员及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昧着良心做这些勾当,实在令人发指。

然而,比起这些,还有更骇人听闻的事件。

03活人的悲哀

1996年,陕西渭南市的农民陈同安和妻子贾情肖,在火车站捡到一个1岁的女婴,他们将其带回家中抚养。

不久,他们发现女婴患有先天性脑瘫,不会说话。更让他们崩溃的是,这个女孩后来彻底瘫痪了。岂料,他们在女孩18岁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2013年,陈同安通过阴婚中介人魏玉柱得知,有人愿意出2万元买他们的养女,说是准备将女孩送到山西洪洞县,与一个出车祸的21岁小伙配阴婚。陈同安夫妇在利益的驱使下,居然同意了。

随后,魏玉柱通知了华阴市农民丁小站负责运送女孩。丁小站先出钱找人伪造了一份死亡证明,然后他们用毛巾捂住女孩的口鼻,很快,女孩就停止了呼吸。

接着,他们将女孩送到华阴市人民医院太平间,准备先将女孩子在那里存放几日。不料,太平间管理员陈满堂细心地检查后发现女孩还活着,便拒绝接收。

丁小站和同伙见状,就想直接将女孩送到山西。不料,他们在途中被芮城县警方发现。最终,涉案的9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分别被判处3—7年徒刑。

为了区区2万元,竟欲致死活人,再配阴婚,简直是丧心病狂!

令人惊讶的是,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并不是只有这一件。

2016年3月,家住陕西神木的刘增平,想给已死的叔父配阴婚。刚刑满释放的甘肃籍马崇华得知此信息,欣喜若狂,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

他四处打听,得知庆阳市有一个年迈的母亲,独自抚养着45岁患有精神病的女儿刘彩霞。便打起了刘彩霞的主意。

他找到刘彩霞的母亲孙秀琴,告诉她说自己要给刘彩霞介绍对象,借此跟她打探刘彩霞的情况。

4月2日,马崇华从黑市购买盐酸异丙嗪、盐酸氯丙嗪注射液、五氟利多片口服药等镇静类药物。接着,他来到刘彩霞家,跟孙秀琴谎称已给刘彩霞相中了一个对象,还付给孙秀琴2000元彩礼。随后带走了刘彩霞。

离开孙秀琴家后,马崇华立马给刘彩霞注射了一支盐酸异丙嗪,然后雇了一辆出租车到宁县一处废弃的窑洞。在窑洞里,马崇华又多次给刘彩霞注射盐酸异丙嗪,致其死亡。

次日凌晨,马崇华雇车将刘彩霞尸体运到神木刘增平家,从中获利35000元。

同年4月12日,马崇华又以给自己找对象为由,从镇原县杜永侠和安文泰手中,以6500元买来51岁患精神病的安福荣,又以同样方式将其致死。随后,他将安福荣的尸体,以42000元卖给榆林陈再考,准备为其父配阴婚。

但在运输尸体的途中被警方发现,马崇华这才落网被抓获。最终,马崇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马崇华为了获取暴利,不惜将毒手伸向无力保护自己的精神病人,以令人发指的手段连毙两命,真是歹毒至极!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要铤而走险,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呢?其实,这与配阴婚的迷信风俗密不可分。

04

阴婚,又叫鬼婚,或冥婚,是给已死的单身男子或女子,配一具女尸或男尸,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合葬在一起。

配阴婚,是我国民俗文化中一种奇特的婚姻丧葬形式,在我国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它最早可以上溯到殷商时期,甲骨文中就有商代统治者为已故殷王娶冥妇的记载。

民间有这么一个传言,说是男子夭亡后,香火和财产继承就会中断,这种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所以夭亡的男子不能葬入祖坟。而女子夭亡,也只能野葬,会成为孤魂野鬼。

他们成为孤魂野鬼后,就会来人间捣乱。而给他们配了阴婚后,家人就能为其过继子嗣,延续香火。而这些夭亡的男女就能被葬入祖坟,此后,他们便会从捣乱者变成家族的保佑者。

这种封建迷信思想,在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等10多个省市盛传,在香港、台湾,乃至远在海外的新加坡,都有配阴婚的习俗。

尽管我国在建国后就取消了配阴婚的陋习,但近年来又有复苏之势,尤其是在山西、陕北、河北、山东、豫北等地比较流行,组成了一个以华北为中心的阴婚文化区域。

由于中国农村重男轻女,导致男孩多女孩少,而意外死亡者也是男多女少,所以女孩子尸体就变得很抢手。如果有人以18万买到一具女尸,村民们还会觉得他捡到便宜了。

《资本论》中有这么一句话:“有50%的利润,就有人愿意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就有人践踏世间一切法律。”

在利益的驱使下,配阴婚滋生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和一系列触目惊心的乱象。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记载,从2012年至2020年,仅8年时间,有关阴婚的案件就有136起。而其中尤以贩卖女尸、盗挖女尸的居多。

那么,这种乱象屡屡发生,难道没人管吗?

05

其实,在我国历朝历代,人们对盗墓者都深恶痛绝,视之为重罪,是要判死刑。汉朝甚至对其实施了千刀万剐的刑罚。

如今,我国《刑法》第302条也明确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也有禁止尸体买卖等商业活动的相关规定。

然而,只要有买方存在,就会有市场;只要有高额利润,就会有人铤而走险。

你身边是否有存在配阴婚的陋习呢?欢迎留言讨论。

作者:尤愚

编辑:一鹭向前

资料来源:

1.澎湃2020-11-25《那个女人被配阴婚了》

2. 《中国新闻周刊》 2021-12-05《女主播骨灰被盯上,“配冥婚”地下交易为何难绝》

3.海峡都市报2020-11-29《阴婚交易18万买一具女尸:年轻女性病危就引人争抢,只为给儿子举行阴间婚礼》

4.环球网 2021-02-08《为配“阴婚”致2名女性死亡,故意杀人犯马崇华被执行死刑》

5.华商网2019-11-26《4人盗挖女尸配阴婚 深夜盗墓深山交易力求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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