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被害男孩最新情况!
1、被害男孩(王子耀)父亲怀疑有帮凶被害男孩的爸爸发视频,怀疑有人帮三个凶手挖坑埋尸。从他拍摄的视频能看到事发地的土地非常硬,他一个成年人用铁锹去挖,挖了好一会儿也未见什么成效,换了另一个成年人挖依然如此。因此怀疑,这个坑三个未成年人如何能在两个小时挖出来?
被害者叫王子耀,他的父亲在视频最后还展示自己已经通红的手。
我觉得王子耀父亲的怀疑不无道理,而想将这事情查的水落石出,其实很容易看三个未成年人的手有没有出现水泡等等。
当然,针对有无成年人帮着三个嫌疑人埋尸的问题,我相信警方肯定会进行询问,警方是专业人士,就算这三个凶手心理素质再强大,也不可能逃脱警方的法眼。
2、央视介入调查本案太恶劣,就连央视都去涉事的学校进行采访。
记者采访了王子耀的同学,而据这名女同学回忆,王子耀曾经说过“不想活了”,原因就是在学校中曾被三名凶犯霸凌过。甚至在下课上厕所期间,王子耀被同学堵在劳动房内,上完厕所要上课时才放出来。
这种霸凌对一个孩子来说,心理伤害应该更大。
因此,该校问题真的很大,尤其是校长。绝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校长问题很大可笑的是,王子耀的母亲去学校找校长时,校长不让进门,而且校长还在门口对她说:孩子的班主任非常负责任,并且没有出现被欺负的情况。
由此可见,校长得多不负责任?
没经过调查,就先把自己的责任撇的一干二净,竟然还说“孩子的死是个意外”。为了推卸责任,他是什么话都敢说呀!
同班同学说存在校园霸凌行为,而校长则说不存在。我相信孩子的说法,而校长为了自己的工作,为了自己的前程,说谎是很合理。况且现在证据确凿,更是揭穿了校长的谎言。
因此,我觉得,如果处罚,仅仅将校长免职不足以平民愤,必须追究其失当甚至包庇之责。
4、罗翔针对本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罗翔表示:世俗的法律呢,无法改正人性,所以它的第一要务,是对罪行进行惩,而不是对犯罪人进行矫正。
罗翔是法律专家,而针对本案这三名凶手,因为都是未成年人,而且都不到不满14周岁,又会如何处罚?
罗翔说道:“对待未成年人也是如此,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如果是受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惨烈死亡…”
很显然,本案仨凶手的手段极其残忍,已将被害人的脸部铲的面目全非,凶残程度令人发指,肯定以符合罗翔上面说的这些条件。
因此,罗翔说道:“同时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大家看到了吧?
罗翔说了,须经最高检核准追诉。
而具体刑期多少,这个谁也不敢说了。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三名凶手绝对不会判死刑。这也是让我们最无法接受的。
毕竟法律是惩处坏人的,而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好孩子,而不应该保护这些小恶魔。
而恰恰是当未成年保护法派上用场的时候,反而多数是保护了那些犯错误的未成年人。因此,一些未成年人就算犯了罪,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这是法律制定的初衷吗?
罗翔最后也是非常无奈的表示:“法律所能做到的,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我也认为,对犯了重罪的人进行惩罚,这是很有必要的,而对于一些犯了无可原谅重罪的人,那必须用重典来处罚,在这一点上,年龄就凸显出来判罚的差异了,因此我们强烈要求修改刑法,那些年龄小的也就是未成年犯了重罪的,不能搞特殊。
因此扶光观界认为:侵害人只要是主观故意伤害的行为就不应该有年龄界限!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您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