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被性侵不予立案,羞辱的是谁?

半刻闲情 2024-10-31 21:16:24

权力悬于云端舞,民生似水任漂流。有时候,你真的看不懂这个世界的姿态与目的地。

几年前我写过这起事件,临夏一名12岁的女孩被3名男子强奸了。诡异的是接下来女孩的家人报案,当地警方竟然以“嫌疑人不知道女孩不满14岁”和“是女孩主动邀请3名男子出去的”为由,不予立案。

就问你们讽不讽刺,神不神奇。别人主动邀请你出去的,你就把别人强奸了?别人没告诉你自己多少岁,你就能把别人强奸了?

这样的奇葩答案,也能成为“不予立案”的理由,堪称年度最佳。

其实他们的意思大家也懂,无非是想表达“12岁的女孩自愿的”。可问题是,刑法中明确规定,年龄不满14周岁的女性无法行使性的自主决定权。简而言之,跟她发生关系,就是强奸罪。

可惜啊,身为执法者为了“不予立案”,也算是豁出去了。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技能没加点呢,还是从那3个男子身上捡到了装备。

当然,能做出这些荒唐事的警察说出来的话,本身也没什么可信度。比如说是女孩主动邀请3个男子出去,男子不知道女孩才12岁之类,多半也是临时弄出来的借口。

他们不予立案,女孩则活在梦魇之中,几次三番自杀,没事就小刀割自己。家属看不下去,四处奔波,起诉,实名举报……终于在2022年媒体介入报道之下,引发全国网友关注,引爆滔天的舆论。

面对无数网友即将喷发的怒火,当地眼看再这样下去不行,突然又立案了,突然又把那3名强奸犯给抓起来了。并且判得还不轻,最高的判到15年。

可说句难听点的话,“舆论如潮逼正义,法律无声待风来”,这种结果是“被动的”,而非法律主动提供。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这些人罪行如此严重,起初又为何“不予立案”呢?

既然在家属突破重重阻力之后,终于把罪犯绳之以法了,那当初的“阻力”不用惩罚吗?

当地的回复是: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调离公安系统等组织处理6人。

啊?这就够了?“调岗”是我没想到的。

如果这个答案代表正义,那正义只是没死得彻底而已。显然根本没有网友愿意买这个账,人人心里有杆秤,大家也都记着呢。

10月31日,女孩的家属告诉记者,近期有了一些后续:检方已受理其对办案民警渎职、滥用职权的控告。

整整3年的时间,就等了这么一个答案出来,并且具体的结果还要在3个月之内才会出来……我觉得这是对法治的一种侮辱,这么久的时间,居然还只是最初的“检方受理家属对办案民警控告”的阶段,你们是在陪当初那几个民警炼丹吗?

有些“正义来了”之类的热血言语,其实挺扯淡的,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没有把报道看完,“检方已受理其对办案民警渎职、滥用职权的控告”,这甚至都不能代表控告一定会成立。

它就是简单的你敲了鸣冤的鼓,老爷说升堂而已。

3年前的事情,升堂了,这也要骄傲一下吗?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既然已经受理,那么3个月之内就会出结果,对那“不予立案”的几个民警,是否追究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

渎职罪没什么好说的,但如果追究“滥用职权罪”,最高刑期可以达到10年。

但我觉得很难,尤其是在昨天这样一条新闻报道的加持之下。

四川雅安汉源县一个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协助组织卖淫”,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5年……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这位副书记曹培刚大概率是一天牢都不用坐。

啧啧,协助组织卖淫,居然一天牢都不用坐。那对强奸犯不予立案,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现实就是这般的讽刺,尤其当现实加上现实的时候,简直可以说是诡谲。

甚至,我都分不清这迟来的正义,究竟是迟到的觉醒,还是无奈的妥协?

只能说,聊胜于无,但它一定跟正义没有多大关系了,反而更像是对那些被抛在寒夜中的无助者在殷殷嘲讽。

果然,互联网才是青天大老爷,它或许没有能力做到让所有罪恶现行,但至少它让其中一小部分曝光在了青天白日之下。因为这玩意儿它本身没有主观的思想,它只负责把事实和非事实抛给无数的人们,然后由他们自行抉择。

于是,人们心中的那一丝不偏不倚的良知,就终于有了一些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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