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随迁”,公司可以单方辞退吗?

劳动知库 2023-10-18 19:40:0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公司搬迁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关键在于是否对原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了根本性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果公司搬迁在中心城区内,对原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不大,劳动者应该随迁。如果公司搬迁至郊区或郊区与郊区之间,对原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较大,但如果公司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如提供班车、发放交通补贴或缩短上班时间等,以减少对原劳动合同履行的根本性影响,劳动者仍然需要随迁。如果公司搬迁跨省市,由于各地区劳动法律适用及劳动基准的不同,一般会认为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综上,如果企业搬迁对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根本性影响,或者公司采取了合理的补救措施,但员工拒绝去搬迁后的工作地点上班,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但需要有充分的事实和规章依据,并且需要履行通知工会的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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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18 23:15

    湖北,襄阳,二汽,得帮物流搬别的市,里面工人堵了几天大门,也不了了知了……现实就是现实……

劳动知库

简介:年轻人用得起的职场劳动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