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发生了一件令人困惑的案件
一家医院在社区内开展的免费义诊活动,意外地被卫健局以非法行医的名义罚款5万元。
医院声称,所有参与的医生均持有执业证书,仅仅是为居民免费解答健康知识,没有进行任何收费服务。
卫健局却始终坚持严格执法,此事只能闹上法庭。
案件回顾
一家位于四川的骨科医院,与当地一个社区协商,计划开展一次免费的义诊活动。
该活动旨在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基本的医疗检查。
为了这次活动,医院特别派出了两名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并准备了相应的医疗器械和宣传材料。
然而,活动刚刚开始不久,就有人向卫健局举报了此次活动。
卫健局的执法人员迅速到场,发现医院并未提供任何由卫健局备案的义诊证明。
在进一步调查后,由于医院的活动未经备案,涉嫌非法行医,应罚款5万元。
医院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出于好意。
这次活动是为了帮助需要医疗咨询的居民,完全是免费的。
免费开展的活动,一处罚就罚五万也太不合适了。
医院还强调,参与活动的医生均持有合法的医师执业证书。
随后,医院决定对卫健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争取自己的权利。
在法庭上,双方围绕是否构成非法行医、义诊活动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案情分析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只能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地点执业,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重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否则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属于非法行医。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5-2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详细查明了相关事实,并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的认定以及适用法律、法规问题作出了评判。
法院最终认定,尽管医院的初衷是为了公益,但义诊地点已经超出了范围区域。
其行为确实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卫健局的处罚无论是在程序还是结果上无任何违规。
因此,法院支持卫健局的处罚,判医院败诉。
案后反思
医院的义诊活动确实基于对社区居民健康的关心和对社会责任的承担,这种行为在道德上值得称赞。
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任何医疗活动都必须在严格的监管和规范下进行,以保证医疗安全和公众利益不受侵害。
此案反映出现行医疗法规在面对公益医疗活动时可能存在的局限性。
如何在确保医疗活动合法合规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参与公益活动,成为了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在开展类似义诊活动前,医院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活动得到合法备案,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