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的养老金调整通知或将公布,其实我们来猜测这样的调整通知,所公布的时间也是有一定的历史依据的。因为在2020年和2021年养老金调整通知,所公布的时间就是在4月中上旬。现在的时间已经来到了4月下旬,所以我认为还是有很大这样的一种可能性。但是最终也不能够排除5月份公布的可能,因为在2022年和2023年都是在5月中旬以后才得以公布。所以这种可能性依然是存在的。
但其实对于我们退休人员来说,不论何时公布调整通知,今年养老金的调整已是板上钉钉,并且养老金调整的周期是不会改变,都是从每个自然年的1月份起开始进行调整。那么也就是说,我们该涨多少钱就能够涨多少钱,无论调整通知何时下发,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当然有些人说,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增长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长3%,这样的想法是否可行呢?是否能够成为现实呢?
其实这样的想法可能出发点是好的,因为我们想想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质上养老金的水平是比较高,人均养老金都是在6000块钱以上。但是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水平相对就比较低了,人均养老金可能只有3100块钱左右,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差距,如果真的按这样的标准调整,那么有利于进一步缩小养老金待遇的差距。
但实际上具体在调整的过程中是很难实现的。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第1个因素,早在2016年就已经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并轨的调整方式
从2016年以后,那么不论你是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还是从企业单位退休,都是严格按照金田三结合的原则来进行调整的,如果打破这样的一个调整原则,那么势必等同于是开倒车是得不偿失的,这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讲,也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所以说是不可行的。
第2个因素,表面看公平,实际上明显是不公平的
我们想想看,如果给予企业单位更高的调整水平,那么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讲,就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尤其是那些从体制内退休的人群来讲,对于他们可能就会产生一种负面和不满情绪,甚至会影响到参保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行。
第3个因素,养老金调整,已经考虑了公平性的因素
我们每一年看到养老金的调整,它包括了定额调整,也包括了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其中这个定额调整主要是针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一个调整,如果定额调整比较高,那么其实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讲,就会占有一个相对比较好的优势,所以说适度的提高定额调整就能够弥补养老金待遇差距较大的问题,能够起到既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也保障了中高收入人群的切身利益。
所以说企业单位涨6%,机关事业单位涨3%,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可行的,当然也是无法来实现的,虽然从很多人的出发点来看是好的,没有别的心思,但实际上对于整个社保基金的体系运营,整个参保人群的情绪等各方面来讲都是不可行的,所以说我们完全是不能实现这样的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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