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起跨年发票账务处理和税前扣除问题,今天我们就尽量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给大家解答一下,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们得明白一个概念,那就是“权责发生制”。
1、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2、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简单来说,就是你什么时候花的钱,或者该花的钱,就算在哪一年的账上。不是说发票什么时候开,就算哪一年的费用。
举个例子,如果你在2023年买了些东西,但发票拖到2024年才给你,那这笔钱还是得算在2023年的账上。发票只是证明你花了这笔钱的一个凭证,不是决定费用归属的关键因素。
而跨年发票处理的核心就是费用的所属期归属。即:企业承担的费用,是否计入当期,看的不是有没有取得发票,而是业务是否有发生,是否属于当期应该负担的费用。
实务中,大家之所以纠结跨年发票的问题,更多的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事项:会计上的费用,如果没有被认可的税前扣除凭证,是无法进行税前扣除的,进而会导致企业多交所得税。
常规的跨年发票税前扣除也并不复杂,我们举个例子大家可能就清楚了。
假设学税公司,有一笔费用支出(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2023年度已经记账,那么:
1、如果学税公司就是没有能力获取发票,那么这笔费用,无法进行税前扣除,公司得多交点税。
2、如果学税公司,在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了发票(无论是2023年,还是2024年开具的),正常进行税前扣除。
3、如果是因为对方注销、破产等原因导致无法开票,学税公司在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关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可以正常税前扣除。
4、如果学税公司在2024年5月31日之后取得了相关发票,可以追补扣除(追补年限不得超过5年),即:理论上需要回到费用所属期调整纳税申报表,进行费用扣除。
当然,实务中,大多数企业嫌追补扣除太麻烦,直接在发票取得的当期进行纳税调减。如果当地税务部门认可,金额又不大的话,这样操作也没啥大问题。
另外,还有人问,如果有一笔2023年的费用,因为各种原因2023年压根就没记账,那么2024年拿到发票怎么办?
理论上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做在当期)这个科目先解决账的问题,然后再调整汇算申报表。但实际操作中,一般金额不大的话,也都是直接在当期解决。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