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离家多远,总有人在不自觉找寻家乡的味道。
今日,一位消费者直言,为解思乡之情,自己曾在云南嘉华食品(以下简称嘉华食品)线下店店员推荐的线上购物商城中购物。近日收到货,却被家里几位云南籍人士品尝后质疑买到假冒产品。
该消费者表示,几个月前,自己在云南嘉华食品线下店购买鲜花饼后,嘉华食品的店员主动要求加微信,称可以在线上买到云南特产,并同时用嘉华食品的企业微信添加了该名消费者。嘉华食品店员不定期会通过朋友圈和私信推送不少特产购物的讯息。
该名消费者在购买了该店员推送的云南沙朗的白族酱菜(木瓜丝),收到货后,瓶子上也赫然写着“木瓜丝”三个字,没想到瓶子里的产品疑似萝卜丝。该消费者介绍道,一家人都是土生土长的云南人,且有家人长期从事药材采购工作,对食材药材有较高的辨认度,能够准确辨识木瓜丝和萝卜丝。
当家人们一致认为购买的木瓜丝为假冒产品之后,该名消费者随即联系嘉华食品以上店员寻求真相。消费者提出为何将萝卜丝当成木瓜丝卖的问题?该店员谎称自己是云南人,产品亦是大理白族手法,采用的是水果木瓜等,予以否认。在该店员与消费者交涉几分钟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突然收到了退款22.8元,为消费者所购买一瓶云南沙朗的白族酱菜(云南木瓜丝)的支出。
消费者对猝不及防的退款行为产生质疑,一是,自己并未要求过退款,二是,如果瓶子里装的真是木瓜丝,为何嘉华食品店员着急退款?三是,嘉华鲜花饼作为云南省最出名的鲜花饼连锁品牌之一,为何要做以假乱真的事?
消费者与该店员苦苦寻求答案,大约十多分钟后,疑似该店员领导主动电联消费者,针对客服态度问题,该店员领导表示将对该店员作辞退处理,并说明该名店员是外省人,且早有辞退打算。还提出全额退款的措施等(据该名消费者理解,因为在品七彩商城同时还买了其他酱菜,可能是要一并退款的意思)。
消费者在与该店员领导沟通录音中发现,嘉华店员的上级领导言辞闪烁,为平息事态竟然以辞退与消费者沟通的店员为由,忽略事件的本质为关于其电商上产品“以假乱真”的质疑。
值得关注的是,该店员领导所述该店员为外省人,与此前店员自述为云南人,可谓前后矛盾。在消费者提出寻求市场监管局介入时,该店员领导提出寻求别的解决方法。
“我还买了其他酱菜,它只退了木瓜丝的,其他酱菜我还没打开,现在直接担忧其他酱菜的安全问题。”该消费者补充道。
据该名消费者微信聊天记录,该店员一开始加消费者微信时,所推送的广告词明确写着“除了鲜花饼!我们还有云南厨房里超过美食等你解锁……”名字为“品七彩商城”的小程序随即附在广告词后面。
据中食财经了解得知,该名消费者通过嘉华食品店员企业微信上购买的平台实际是品七彩商城,品七彩微信公众号显示,自己为云南嘉华运营商。品七彩商城主要售卖云南相关特产,包括嘉华鲜花饼、时令水果、肉食,以及当地腌菜等品类。
业内人士分析道,若品七彩商城仅为嘉华食品运营商,却被嘉华食品实体店主动引流,至该线上商城消费,很容易被消费者认定为嘉华食品的线上商城,这样的操作对一般消费者而言,难以辨别品七彩商城与嘉华食品。若该消费者投诉事件真实发生,对嘉华食品本身品牌的稀释和损害是显而易见的。
目前,事件并无定论,该名消费者表示,本人的初衷只为真相,避免更多消费者利益受损,希望让更多人不受蒙蔽。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明确规定,要以最严赔偿责任遏制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责任对制假售假行为的遏制作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消费者、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生产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亦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好奇的是,3.15刚过不久,在“消费者合法权益至上”的消费意识被普及的当下,无论是品七彩商城还是嘉华食品,或是其他,谁能站出来还消费者真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