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新说》连载二十五

宁静致凡 2024-03-09 16:40:43

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现代汉语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它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把它叫做“道”,再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新说

根据老子《道德经》全文内涵,“道”,主要指客观规律,“德”,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本章继续论述了道的实质及其与天、地、人之间的关系。

第一章:道,非一般意义上的道;第四章:道,似万物之宗,帝之先;第六章:天地根;第七章:天长地久;第十四章:道,混而为一,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第十六章:天乃道;第二十一章:道,物,象;第二十三章: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为天地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在《道德经》全部81章中,老子没怎么提及动物,但他把人类列入宇宙中“四大”之中,说明在他心中,人是通灵之物。把天、地、人并列并非老子首创,在《易经》里已经提出来。老子把天还原为天空,而道是先天地而生的。道产生万物,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宇宙的起源。

本章关键词是“道法自然”。其意为道效法或遵循自然。也就是说,万事万物的运行法则都是遵守自然规律的。

人类眼中的宇宙充满了神奇、奥妙与未知。思维活跃、想象力丰富的圣人就从自己的角度去观察、描述这个世界。怎么都想不透彻的即为“玄”,怎么都看不见边界的即为“大”。事实是,几千年后的今天,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也只是多了一点皮毛而已。

余秋雨说过这样一段话:本来,人类是为了摆脱粗粝的自然而走向文明的。文明的对立面是荒昧和野蛮,那时的自然似乎与荒昧和野蛮紧紧相连。但是渐渐发现,事情发生了倒转,拥挤的闹市可能更加荒昧,密集的人群可能更加野蛮。

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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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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