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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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规划行政许可,擅自搭建违法建筑的,违反法律规定,政府部门有权依照法律程序查封施工现场并组织强制拆除。
但如果违法建筑被违法强拆的,当事人的损失要赔吗?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会议纪要·第二辑》中明确:
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也存在合法利益保护问题。行政机关应当在调查、认定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权限、方式、步骤实施行政强制拆除行为。因为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除行为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失的,行政机关应予依法行政赔偿。
最高院认为,
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行政诉讼的首要目的。
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既包含赋予当事人某种资格、给付当事人某种利益的受益性行政行为,亦包含给予当事人某种限制、课以当事人某种义务的损益性行政行为。
应当认定的资格未认定、应当给付的利益未给付或不适当给予限制、课以义务等行政行为都会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是行政诉讼的重要目的。
行政权力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一个人都休戚相关,具有无限“广泛性”;同时,行政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如不加限制,极易导致专横、滥用甚至腐败。
行政诉讼作为监督、约束行政权力行使的重要途径,在保证行政权力有效行使而不致被滥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人民法院对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行政立法、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依照实体及程序行政法律规范,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方式、步骤等方面全方位予以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对行政行为的撤销、确认违法等否定性评价或责令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使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得以救济。
三、监督行政权力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合法权利,保护合法权利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意义所在。
监督是手段,保护是目的,二者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共同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综上,违法建筑被违法强拆,当事人的损失在一定范围内可能会得到赔偿,但赔偿的范围和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当事人,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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