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轨改革姗姗来迟,这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匹配与不同步的具体表现,而更加离谱的是并轨改革前后的双标双轨制做法,这让老双轨制所造成的差距矛盾不断加剧,愈演愈烈,积重难返。现具体分析与解读如下:
一是在并轨改革前后,机关事业单位多次大幅度进行了工资标准调整,这为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多缴多得创造了必要条件,也就是通过先加工资再缴费,这种做法是违反市场化工资形成与决定机制及制度规范的。为什么当年企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没有这么操作与幸运呢?这是典型的双轨制做法之反映。
二是在视同缴费指数的选择上,是通过改变与提高企业明显偏低的视同缴费指数值1,也就是通过提高视同缴费指数权重占比的方法,达到提高机关事业退休中人最终实际养老金的计算结果,进而达到并提高所谓新办法的工资替代率水平。各地制定的不申请不予公开的视同缴费指数表就是明证。
三是在新、老计发办法相比较时,人为的加持职业年金制度,这是采用改变比较规则与规矩的不妥当做法,所实施进行的不对称的比较。按理说,应该是老办法的计算结果,与机关事业己有别于企业的中人过渡办法的计算结果进行比较,企业当年就是如此这般操作与比较的。可见,采取上述改变比较规则与规矩的方法,这是十分离谱的不地道的做法。
四是在机关事业中人过渡办法计算与核定结果的基础上,通过叠加职业年金因素,必然明显提高机关事业所谓新办法的计算与核定结果,也就是通过提高“限高”部分的做法,进而达到并实现职业年金的月享受因素,必然转化为退休中人最终全额养老金的预期目标,这才是加持职业年金因素的真正目的之所在。
五是所谓的机关事业新办法,实际上是由机关事业新的中人过渡办法和职业年金两大支柱所共同组成的。其中的机关事业中人过渡办法,也是根本颠覆与不同于企业的中人过渡办法的。两种名称完全相同,但实质与内涵却天差地别,这是造成并导致并轨改革后,退休中人养老金差距不降反升,出现倍差尖锐矛盾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六是改造与调整企业中人过渡办法,加持职业年金因素,延长的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改变与提高新、老办法相比较的规则与門槛,这一系列操作的政策目标,就是达到并实现机关事业退休中人最终全额养老金的计算与核定结果,由于诸多因素叠加共振,综合作用,也是造成并导致机关事业退休老人与退休中人,以及早退中人与晚退中人之间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的客观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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