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十年过渡期结束后执行的新办法画个像?笔者试图通过画像的方式方法,帮助大家深入思考与研究新办法的历史沿革与来龙去脉,进而促进并引导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养老金的实际计算与规范核定。
大家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明确规定: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而且,该文在论述退休中人过渡问题时,明确宣示新办法包含职业年金待遇。以上就是过渡期结束后退休人员执行新办法的政策来源与实际意涵之所在。
应该说,上述政策规定与政策取向十分明确的告诉我们:在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结束后,也就是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在计算与核定养老金时,必须毫无悬念的执行新办法。很显然,这个必须执行的新办法,它与企业五年过渡期结束后,按中人过渡办法来计算与核定企业退休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是大相径庭的,是存在着较大的变化与不同的,这是不言而喻的。
那么,按照这个所谓的新办法执行,我们应该如何进行正确理解与具体操作呢?下面笔者透过现象看本质,采取抽丝剥茧,去伪存真的方法,为大家提供助力与赋能帮助。
一.机关事业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实际上就是在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间进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的那个所谓的新办法。具体讲,也就是在经过调整与理顺后的,替代率水平已大大提高后的机关事业新的中人过渡办法的基础上,再加持职业年金因素后的那个新办法之谓也。
二是必须十分敏锐与清醒的看到:机关事业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中人所适用与执行的新办法,是在第一大支柱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叠加第二大支柱即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也就是职业年金因素后的新办法,是养老保险两大支柱养老金“合二为一”,所共同组成的新办法。可见,这个所谓的新办法,它是明显改变对比规则与规矩,是进行不对称对比的新办法,这是这个所谓的新办法的最显著政策特症之所在。
三是机关事业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中人执行的新办法,是新办法待遇计发额度与实际水平大大提高的新办法,是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时,是新办法高出老办法部分更加突显与提高的新办法,是必然造成并改变退休中人最终全额养老金计算结果更上一层楼的新办法。这正是为什么必须要加持职业年金因素的根本原因之所在,是新办法保低限高所要促成与期待的政策取向与实际结果之所在。
四是从总体上进行实亊求是的归纳与总结,机关事业十年过渡期结束以后,退休中人所执行的新办法,这是有别于企业五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中人待遇计发的新办法,是确保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机制与制度平稳过渡的新办法,这也是评估与判断十年过渡期结束后,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养老金,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是隨着有关计发参数的不断优化,退休中人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与水平只会越来越高,不存在任何变化与降低可能性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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