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退?”辽宁大连,一位14岁女孩拿6800元钱,瞒着父母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到家后,母亲知道后马上领着女儿去退手机。结果,店家拒绝退货,理由是手机已激活,不能退。妈妈却说:孩子未成年你也卖给她?不该告诉家长吗!手机能退吗?
周末休息在家,李丽收拾下家中卫生。十四岁的女儿婷婷,穿好衣服对母亲说出去玩了,一般来说女儿会和邻里同学去玩了,李丽便应了一声,还嘱咐其早点归家。李丽,在家忙活了半天,做好了中饭,正思忖女儿怎还未归?就在这时,女儿进门了,兴奋地跟李丽讲:“妈,我买了个苹果手机”。满脸愉悦的婷婷,边说边就拿着手机在妈妈眼前晃悠苹果手机。李丽,着实被惊吓了,细问哪来的钱买手机?原来,婷婷将自己压岁钱拿去购买了手机,花费了六千八百元。“你胆子也忒大了!耗费如此多钱怎不和妈妈提前说下呢?”李丽一脸懵逼的说道。婷婷,立马也是变了脸色,战战兢兢地看着妈妈,不知如何是好。李丽顾不上吃饭,回屋换了衣裳,问了婷婷手机的购买处,就出门了。那家手机专卖店,李丽向店员说明了情况,孩子自作主张在你们店里花六千八百元来买的,期望你们能够给退了。店员告诉李丽,你女儿购买手机总计六千八百元,其中贴膜花费了二百元。“手机已然被激活了,并且质量毫无问题,故而,无法给退!”结果店员摆出了态度。李丽说:“我女儿才十四岁,尚属未成年,照理说你应该给我退了。”李丽再三前调强调孩子未成年之事,店员说:“我当时有询问孩子是否为未成年人,她讲她成年了。”李丽有些气愤:“她还未成年,她亦无权支配如此大额的钱款。你们商家是否应该跟家长沟通一下?”店家认为,小姑娘身高与成年人相仿,戴着口罩和帽子,问了几次她都说她是成年人。李丽据理力争的补充道:”常人购买手机,通常都会带着手机卡,还要将将手机里的东西导进新手机,可我女儿啥都没有,这肯定不是正常情况。“但店员坚持表示,手机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对于婷婷是未成年人这件事,他们会听从有关部门的意见。李丽将此事投诉到了场监管部门。
第一、本案涉及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效力问题。《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4岁孩子花6000多元买手机,从法律上来说,是需要经过她父母同意的。作为一个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花6800元买的手机价值比较大,没有特殊来说,可能超出了她的智力与年龄所能判断的范畴。所以,本案中婷婷大额消费的行为是要得到家长的同意或者追认。如果,父母不同意婷婷才花了6800元买手机,那么,这个行为可能是无效的。第二、本案涉及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的法律规定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法律要求商家在卖手机等商品时,特别是在面对未成年人时,应当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所以,商家在销售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审视、确认顾客的年龄、相貌等,如果是未成年人,商家也要尽到相关的责任与义务,比如对方是否得到家长同意等问题。如果,商家没能尽到这一义务,可能导致交易无效,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本案涉及到了孩子的监护监管问题。本案中,李丽认为商家有责任,但自己也有一定责任。因为自己女儿身高1米6,看起来是不太像未成年。自己也确实没有管好女儿,也有一定的责任。
第一、商家应该尽到注意义务,当时孩子买手机连手机卡都没有,这明显不正常,不能因为利欲熏心而不顾现实问题,否则吃不了兜着走。第二、孩子购买手机前后不到一个小时,孩子母亲就带着女儿来退手机了,手机店坚持手机没有质量问题,并且,这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