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俊杰笑书郎
编辑 | 俊杰笑书郎
明朝建立之初,经济凋敝,百废待兴,人员流失严重。
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我国古代生产力发展相对落后,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尤为重要。
如上文所谈,养济院注重对收养人员的教育,很大程度上稳定了社会秩序,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养济院在明代王权政治统治中的作用一、减少了社会上乞讨人员数量,维护社会治安。
古代社会由于封建政治统治,法令律条难以健全,对大量乞讨人员的处理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若不予理睬,乞讨人员众多,对当地社会的治安具有很大的影响。
若过于赶撵,由于失去经济来源,只会造成大量孤老冻死饿死街头,从而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
因此将符合条件的孤老收入养济院,减少了社会乞讨人员,维护社会治安,增加当地民众对政府的认可度,从而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促进生产力发展,恢复经济。
二、减少当地民众负担,增加劳动力数量。
我国自古以来便有宗族收养孤老的传统,大量鳏寡孤独的存在,使得相关宗族和乡邻在儒家等思想和社会压力的影响下或自愿或被迫对大量孤老进行收养照料,避免见其冻饿而亡,因此消耗大量精力与金钱,从而影响劳作,减缓生产力发展与经济恢复。
养济院收养孤老,专人照料,统一管理,减少了劳动力的消耗,增强了抚养效率,不仅使鳏寡孤独能得到更好的照顾,更从身体和心理上解放了大量劳动力,增强民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三、施恩于民,收揽人心。
民众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力量,也是根本力量。在朝代建立之初,经济凋敝,战乱频仍,民心是尤为重要的一个因素。
在朝代建立之初便立养济院,收养孤老,正如前文所言,为维护统治,发展经济,民心是很重要的因素。
在自身经济尚不富饶的朝代建立之初,向民众展示政府收养照料的人心,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快速收揽人心,从而民心归附。
明中后期养济园的变化明朝中后期,社会稳定,养济院收养条件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产生的影响与目的也稍有变化。
一、灾荒时期的养济院。如上文中所提到,明朝自然灾害众多,不以人为意志而转移。
因此,灾害发生之时和发生之后如何处理灾害尤为重要。明朝的荒政措施相较于前朝比较完善,较之于后世的私人救助兴起,有明一代政府在灾荒之时的作用应说强于封建时期的任何一个朝代。
而养济院在明朝众多有关社会保障措施的官办机构中,尤为重要。虽无义仓等在灾害发生时和之后救助过程中瞬时起到的有效作用,养济院对灾害所在造成伤害的地区,长久的影响着当地的治安与社会的稳定。
将因灾害而产生的鳏寡孤独收入养济,最大程度的减少了社会流失人口,减少死亡,从而减少了饿殍瘟疫的发生,对当地治安、社会稳定,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由于养济院人手相较于他处较为富足地点设施较为全面。
通常灾荒之时,当地官员取义仓之粮,在养济院开设粥铺,民众在养济院亡故之后,由其送往漏泽园、义家安放。可说是灾荒时期联系多个有关政府机构的重要方式。
灾荒时期的各项措施是维护社会治安与快速恢复经济的重要举措。
二、平常时期的养济院。即使我国古代自然灾害频发,但寻常富足之期自然远胜于灾荒之时。
在平时时期,养济院多起到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增强民心的重要作用。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养济院的收养条件逐渐趋于严格,但每年所收孤老仍非少数,极大的减少了当地民众的抚养负担,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虽在后期逐渐破败,被人诟病,甚至流于形式,但对民心的稳定以致社会秩序的安定,仍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明朝养济院的弊端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由于缺少监督机制,任何制度的实行到后期都会出现很多问题。
在明代政府所办的恤政事业中,养济院维持时间长久,直至崇祯时期有地方官还致力于养济院之事。因此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相对较多。单就明代养济院工作遇到的问题而言,笔者将其概括为三点:
1、养济院资金物质匮乏
明朝初年,沿袭宋元旧制,决定各州县设立养济院,收养孤老残疾者,并且规定了按名口给养的标准,著令若律。
又载之宪纲。这些决策及政策的制定,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却很少考虑到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也很少考虑到各地贫老残疾的实际人数。
至万历年间,迫于财政困难,各地不得不对养济院收养名领加以限制。而这种限制不是建立在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基础上,而是依据地方财政状况来确定的。
在此情况下,有些地方就在收养对象、条件上打主意,将不少真正的孤老残疾之人拒之于院门之外,甚至让那些年龄在五十至六十之内的,无一技之长且双目失明,跋足的人,在外乞食度日,等到年龄在六十以上之后,再进行收养。
2、养济院管理混乱
养济院历史久远,早在宋朝便已成型,至明已历三朝数百年时间。即使各朝各代都有很明确的机构设置,但管理方式依旧存在很大的纰漏。
明朝建立之初,明太祖朱元璋更是多次发诏书对养济院管理进行改善,十分重视,但依旧无法改变养济院本身管理混乱的事实。
3、养济院相关官吏贪污总政
这是明代养济院存在的突出弊端,亦是研究养济院无法绕过的问题。
养济院是明代社会保障措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明代养济院分布广,数量多统治者重视,这是有明一代养济院能蓬勃发展的最重要原因。
为后世与民间救济提供借鉴养济院始建于宋代,在明代兴盛。明后世逐渐衰败,直至清朝渐被私人救助取代。但明代的养济院给后世尤其是民国以后和民间的救济提供了很多难以替代的宝贵经验。
1、规模分布。
明朝养济院建立众多,虽后世大多衰败,但基址犹存。
后世大多养济院、救济院等均建立在明代养济院基址之上,减少了后世的大量经济花费,并减少了寻地、购买等步骤,减少了纷争发生的可能性并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在养济院旧址上建立新的养济机构,规模,位置屋阁分布均与明朝养济院相似,可见明朝时期养济院对后世养济院的深远影响。
2、粮钱供给。
养济院后期虽弊端丛现,但不可否认,其制度相对健全。如前文所言,不同人口状况给予不同给养条件。
其钱粮配比数量虽少,但足够温饱且相对合理。其中的不同状况所给予的不同给养比例,被后世沿用,各地以此为基础,根据所在地的不同状况更改增减钱粮配比,其重要的运行管理机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思想传统。
中国自古以来便有尊老的传统,明代尤甚。有明一代,自政府至民间对老人十分尊重。
从明太祖朱元璋起便颁布多项照料老人的制度,养济院仅是其中一个方面。
但是其对弱者的救助贯穿始终,寡孤独,老有所养,幼有所依。不仅对政府官员、地方乡绅,包括普通民众的思想潜移默化,使他们更加接受救助他人的思想,为后世尤其是私人救助的兴起提供了思想基础。
4、管理措施。
由于封建制度的根本性影响,历朝历代的各项制度都难免管理上的疏漏,尤其到了一个制度后期,养济院也不例外。
由于养济院没有专职官员管理,而是交由各州县地方官员管理,地方官又多交于当地名望者,在统治者不重视之后出现各种混乱给后世提供了大量的经验,使后世建立养济院时多有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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