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诬陷偷拍的女方公开发声。放过吧,她们希望大家要爱生活

轻松的趣事 2024-06-01 10:50:45

还记得去年6月11日成都地铁一号线上的那场争议吗?一年后的今天,这起“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终于有了新进展。

去年夏天,被诬陷的何先生在成都地铁上被两名女生诬陷偷拍,引发了广泛关注。经过多次调解和司法程序,事件一直未得到圆满解决。直到昨晚,何先生突然在媒体上看到了两名涉事女生向他公开道歉的新闻。

其中,关于事件进展和声明中写到:

因网络舆论高涨,给罗某某、曾某某带来了巨大压力和伤害,且双方处理时,很多时候都伴随媒体跟随。在代理律师建议下,决定双方在没有达成直接沟通基础上,尽可能避免直接接触。因此,多数情况下都是委托律师处理或直接与法官沟通。

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多次调解中,罗某某、曾某某希望就误会事件的合理处理以及平复社会争议等与何先生达成和解并共同努力,但目前双方依然分歧较大。尽管如此,罗某某、曾某某还是愿意就此次误会再次向何先生真诚公开道歉:

我们对 2023年 6月11 日在成都地铁一号线误会何先生偷拍一事,深表歉意。

何先生表示,这个道歉来得有些意外,因为之前并没有人与他沟通过。他在去年5月26日的第五次调解中首次见到了女方,但由于调解纪律要求,他一直未能对外公布调解进展。

事件回放

2023 年 6 月 11 日,成都地铁一号线发生了一起争议事件。何先生乘坐地铁时,被两名女生怀疑偷拍。

尽管他当众脱鞋自证清白,但仍未得到女生的真诚道歉,且在地铁上受到保安的不友好对待。事后,何先生将两名女生和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

该事件一经曝光,就引发了巨大的网络舆情,网友们对此事的看法不一。一些人认为何先生应该得到道歉和赔偿,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两名女生可能是误会了,不应该承担过多的责任。但大部分人的意见是前者。

2023 年 12 月 12 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位女士及成都地铁方均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何先生要求罗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 10 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 50000 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同年 12 月 27 日,何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截至目前,双方已经历 5 次调解过程。

突然发声

2024 年 5 月 30 日,两名女生突然首次公开发声,向何先生道歉,并表示愿意就此次误会再次向何先生真诚公开道歉。

何先生表示,他对这次“公开道歉”感觉很突然,但感觉这并不算道歉信,而是一份事件情况说明。至于是否能接受这次道歉,何先生表示还是要按程序走,因为现在法定的程序还没有终止,后面还会有调解的一些细节、方式需要走。

网友态度

此事件在网上引发了巨大的舆论,在事件曝光的初期及后期,观点也不尽相同,个别的观点也显得片面,总结起来,这些观点可以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观点:

1. 指责女方:认为女方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指责男方偷拍,是及不负责任的行为,给男方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而且,道歉不具名不真诚。

是道歉吗?反而向大家提出了两点希望:"热爱生活、热爱成都,遇事多一份包容、多一份温暖";"理性看待,理性发表评论和意见"。

2. 质疑男方:怀疑男方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并不妥,应该接受道歉,适可而止。

3. 批评地铁保安处理方式:认为地铁保安在处理此事时,没有采取恰当的措施,对男方不友好,甚至可能存在侵犯男方权利的行为。

4. 对法院判决不满: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判决不公正,没有充分考虑男方的权益。“诬陷就是犯罪,法院一再调解纵容犯法是何故”。

5. 质疑调解过程:对调解过程提出质疑,认为调解结果可能存在不公平或不合理的地方。

6. 批评网络舆论压力:认为网络舆论对女方造成了过大的压力和伤害,可能导致女方不敢露面或无法正常生活。

7. 对事件影响表示担忧:担心这起事件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引发更多类似的纠纷和冲突。

8.理性建议的:认为双方在处理此事时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没有采取理性和建设性的态度,导致事件进一步恶化。

9. 对社会信任度产生影响:这起事件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对他人的信任度,增加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和误解。

10.支持男方的。“这就是第一个勇士,如果成功了,将为无数后来者树立一个丰碑。”

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在面对网络舆情时,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和客观,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避免盲目跟风或发表过激言论。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如果违反了该规定,将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1. 停止侵害: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受害人的名誉权,例如停止发布侮辱、诽谤性言论等。

2. 消除影响: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消除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良影响,例如发布道歉声明等。

3. 恢复名誉: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恢复受害人的名誉,例如在媒体上发表更正声明等。

4. 赔偿损失:要求侵权人赔偿受害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损失,例如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思考

总的说来,一些人认为,双方应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扩大影响。另一些人则认为,何先生应该坚持自己的诉求,要求两名女生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不知何先生最终是否选择和解,但有一点建议不知是否妥当:坚决要求精神抚慰金,收到后捐出,作为今后遭受类似诬陷事件的法律援助资金。

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避免因为误会而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 阅读:0

轻松的趣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