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丨北陈村陈思谦:元代政治改革与法律修订的推动者

闻宁说事儿 2024-09-24 10:28:47

陈思谦(约1289-1353),字景让。元代宁晋县北陈村人,河南郡公陈裕之孙。大约生于至元二十六年(1289),初任典宝监经历,后历任礼部主事、西行台监察御史、集贤侍讲学士、治书侍御史、中丞,授荣禄大夫。卒于至正十三年(1353),封鲁国公,谥通敏。

陈思谦,宁晋县北陈村人,河南郡公陈佑的孙子。这位出身名门的陈家后生从小就机警聪敏,喜欢读书,所有有关名物制度术数方略的书籍以及历史典籍,无不仔细研读,详加考究。尤其对邵雍的《皇极经世书》更是研读深透。

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有着深厚知识积蓄的陈思谦,在40岁时,终于脱颖而出,开始活跃于元代的政治舞台上。

元文宗刚刚登基,朝廷需要招募人才以辅佐。丞相高昌王伊都呼举荐了陈思谦。元文宗在文士经常出入的兴圣宫召见了这位博学的陈氏后人。从此陈思谦步入了元朝的殿堂,为摇摇欲坠的元代王朝重新兴盛殚精竭虑,奋斗一生。

天历二年(1329)三月,元文宗任命陈思谦为典宝监经历,十一月,改任礼部主事。

封建王朝的礼部,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掌管朝廷礼仪,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还负责外交事务。陈思谦是一位在严格的等级制度背景下成才的知识分子,他对朝廷的礼仪制度有着深入研究。在他看来,礼部虽然负责朝廷的仪礼,但作为掌管宫廷音乐、教习乐工的教坊司和仪凤司不该归属礼部。让掌管乐工的官员隶属礼部,并与一般文武大臣并列朝堂,未免不够严肃。于是他上疏朝廷:"教坊、仪凤二司,应归并到负责郊祀、朝会、宴飨的宣徽院。上朝时,二司的官属应排在百官之后,大乐之前。"元文宗看了奏折,觉得有道理,随即颁布实施。

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陈思谦任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监察御史。元文宗的统治并不顺畅,丞相燕帖木儿自恃有功,在朝廷玩弄权术,朝政更加腐败,国势愈加削弱。面对元王朝的危机,陈思谦提出了八条建议:正君道、结人心、崇礼让、正纲纪、审铨衡、励孝行、纾(shū )民力、修军政。这八条针对朝中现状提出,条条中肯,件件都与元朝再兴盛有密切关系。

关中陕西一带出现了灾荒,有好多老百姓卖掉了自己的土地,去外地逃荒。后来,灾荒过去了,那些怀念故土的百姓又想回归家园,可是想要赎回自己的土地,却不能。这样下去,社会很可能会出现动荡。陈思谦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朝廷:应支持这些百姓赎回土地。不过,可以让他们多拿出一些钱财。这既照顾了曾兼收他们土地的人家的利益,又能使没有土地的人家有田耕种,社会也就能得以安宁。元文宗接受了他的建议。

甘肃金州有一个人叫刘海延都,他的儿子叫刘元元,这个刘元元自称王延禄,状告他父亲刘海延都掠夺了他的家产,监察御史李扩当时正在甘肃巡查案件,他接受了刘元元的状子,使用酷刑迫使刘海延都承认了其子的诬告,将家产给了刘元元。这本来是一桩忤逆不孝的儿子妄告父亲的案件,却让李扩办成了一桩掠夺他人财产的案件,这件事让陈思谦知道了,他在朝廷弹劾这位监察御史李扩"逆父子之天,坏朝廷之法",使这一冤案得以纠正,李扩受到了处罚。

至顺二年(1331)二月,陈思谦任太禧宗禋( yīn)院都事。太禧宗禋院是一个负责祭祀的官署。

九月,调中央御史台监察御史。此时元王朝已步入衰落期,陈思谦针对当时的情况,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四条建议:

第一,建议元文宗图帖睦尔"乘时图治",他说"民有千金之产,犹谨守之,以为先人所营;况君临天下,承祖宗艰难之业,而传祚万世者乎?臣愚以兴亡恳言者,诚以皇上有元之圣主,今日乃皇上乘时图治之机,兹不可失也。"

第二,就元王朝的财政问题提出"户部赐田,诸集赛支请,海青狮豹肉食,及局院工粮,好事布施,一切泛支,以至元三十年以前较之,动增数十倍。至顺经费缺二百三十九万余锭,宜节无益不急之费,以备军国之用。苟能三分损一,以惠民夫,岂小哉?"

第三,针对"军站消乏佥补则无殷实之户接济,则无羡余之财。倘有征行,必括民间之马。"提出设置群牧使司,专治马政并畜牛羊。"数年之后,马寔(shí)同"实"蕃盛,或给军以收兵威,或给站以优民力;牛羊之富,又足以给国用。非小补也!"

第四,分析了铨选考核官吏过程中的四种弊端:入仕之门太多;黜陟之法太简;州郡之任太淹;朝省之除太速。提出避免这些弊端的三项措施:"一日至元三十年以后增设衙门冗滥,不急者从实减并,其外有选法者,并入中书。二曰宜参酌古制,设辟举之科,令三品以下各举所知。得才则受赏,失实则受罚。三曰古者刺史入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盖使外职识朝廷治体,内官知民间利病。今后历县尹有能声善政者,受郎官、御史;历郡守有奇才异绩者,任宪使、尚书;其余各验资品通迁。在内者,不得三考连任京官;在外者,须历两任乃迁内职。绩非出类守不败官者,则循以年劳,处以常调。凡朝缺官员,须二十月之上方许迁除。"

元文宗看过这一奏章,认为陈思谦的建议很中肯,命令中书省讨论,付诸实施。

父母离世,子女要守孝,文武百官也一样,不再做官,而离职回家为死去的亲人守孝。但有时朝廷离不开一些官员,便不按守丧的规定,继续让这些人还留原职,称之为"夺情起复"。当时,有一些官吏借"夺情起复"制度,不遵守守丧的规定。陈思谦为此建言:

"三年之丧,谓之达礼","内外官非文武全才,出处系天下安危,能拯金革之难者,不许夺情起复。"从这一年六月开始,严格按照守丧制度执行,不可轻易"夺情起复"。

朝廷有诏令建造报严寺。陈思谦上奏章说:"兵荒之余,当罢土木以纾民力。"

元文宗对陈思谦的这些奏章特别赞赏,说这才符合祖宗设立御史台的本意,监察御史都应该这样做,发现朝廷出现的问题直接上奏,不要有任何顾虑。并且还奖给陈思谦绸缎予以表彰。

不久,陈思谦改迁右司都事。元顺帝元统二年(1334)五月转兵部郎中,十一月改御史台都事。

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五月,出京任淮西道廉访副使。到淮西不到一个月就病了。六月,又调回京城,任中书省员外郎。

任上,针对执行刑法中执法过轻的问题上奏朝廷:"强盗但伤事主者,皆得死罪,而故杀从而加功之人,与斗而杀人者,例杖一百七十,得不死。与私宰牛马之罪无异。是视人与牛马等也。法应加罪。因奸杀夫,所奸妻妾同罪,律有明文,今止坐所犯,似失推明,宜令法曹议,着为定制。"

至元三年(1337)七月,颁布诏令:除人命重事之外,凡盗贼诸罪,不须候五府官审录,有司照例决之。

至元四年(1338)六月,又下诏令:自今处决重囚,五府官斟酌地理远近,预选官分行各道莅其事。

至元六年(1340)九月,诏令:今后有罪者,毋籍其妻女以配人。

至正五年(1345)十一月,新修至元条格成,六年(1346)四月颁行之。

元代刑法的这些修改,都起自陈思谦的上书。

至正元年(1341)转兵部侍郎,不久,回家奔丧守孝,守孝期满,擢为右司都事。至正五年(1345)参议中书省事,转刑部尚书,改湖广廉访使。至正八年(1348)迁淮东宣慰司都元帅。至正九年(1349)迁浙西廉访使,湖广行中书省参知政事,请辞。至正十一年(1351),改淮西廉访使。

庐州有人起兵造反,淮西廉访使陈思谦向宣让王特穆尔巴哈说:"国家多年来太平无事,老百姓都不知道什么叫打仗了。庐州有人起兵造反了,您作为王室成员,坐镇淮河一带,恐怕不能坐视不管吧?我愿意和你互相合作并力剿灭这股强盗。你们王府值班保卫的士兵也不少,里边一定有可以冲锋陷阵的勇士。希望你考虑考虑吧!"特穆尔巴哈听陈思谦说完,便说道:"对,对,这是我的职责所在。只是要打仗得有兵器战马吧,这些都没有准备好,怎样出征呢?"陈思谦回答说:"这些你不必担忧,不日我可筹备好。"从王府出来,陈思谦便向所有官吏和民众征集马匹,准备铠甲兵器,很快就准备妥当。陈思谦与特穆尔巴哈分道并进,打败了造反的军队,擒拿了守令,庐州又恢复了平静。

不久,河南的一股造反的队伍将要打到淮西,陈思谦又对特穆尔巴哈说:这次河南那里的造反队伍将要打到我们这里了,赶紧调芍陂屯集的军队,帮助我们。特穆尔巴哈说:"非朝廷下的命令,我不敢调动。"陈思谦说:"出现了异常情况,从道理上说就不能恪守成规,应该从实际出发作出决定。如果朝廷怪罪下来,说擅自调动军队要治罪,我愿承担责任。"特穆尔巴哈被他的话感动了,就答应了陈思谦的请求。这时,陈思谦的侄子陈立本正是屯田万户,陈思谦唤来对他说:"我们家以忠义传家,你的这一职业,是先辈挣下来的。如今国家有难,你应当身先士卒,来报效国家和先辈,希望你不要辜负朝廷和先辈对你的期望。"侄儿陈立本听从叔父陈思谦的嘱托,带领部队由特穆尔巴哈调遣,完成了保卫淮西的任务。

不久,陈思谦又被召回,任集贤侍讲学士,负责修定国律。

至正十二年(1352),陈思谦升为治书侍御史。次年升为御史中丞。这一年,陈思谦年近七十,上奏章请求退休,结果没有批准。还特别颁发圣旨:授荣禄大夫,官阶从一品,仍任御史中丞。圣旨送达时的第二天,陈思谦就去世了。元王朝赠他宣猷秉宪佐治功臣、翰林学士承旨、荣禄大夫,追封鲁国公,谥通敏。

选自《宁晋历史名人》此篇作者:师根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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