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夕,生态环境部环保督察组对于中国黄金集团的一些二级公司进行点名通报,并分析指出,中国黄金相关二级公司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下属企业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严,监管不力。相关生产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生态环境法律意识淡薄,推动生态修复和问题整改仍心存侥幸、等待观望,致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期未能有效解决。
而在这些相关二级公司中,辽宁省阜新市的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山楼矿业”)的名字再次赫然在列。
其问题则是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坑生态修复的情况存在敷衍应付。
公开资料显示,在通报中提及的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中国一级生态敏感带上,位于荒漠化向外扩展的前沿,是辽西保存较好,森林生态类型最完整、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天然林区,被称为辽西的“绿色明珠”,是蒙古高原到辽河平原最后一道天然屏障。境内自然条件复杂多样,动植物种类繁多,是辽西地区重要的物种基因库。
在督查组的通报内容中显示,中金黄金所属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对位于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原矿坑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敷衍应付,落实“打折扣”。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多个区域边坡、平台以及原废石堆场区域生态修复治理效果差。原露天坑南部边坡位于保护区实验区,直至督察进驻前才开展削坡、覆土工作。
根据企查查信息显示,排山楼矿业成立于2008年,目前的法人为苑兴伟,由辽宁中金黄金有限公司100%控股。
笔者注意到,该公司现任法人苑兴伟是从现任公司执行董事王佐满的手中接过的公司法人职务。
那么王佐满是何许人?
笔者查询到一则2018年8月20日来自中国经济网的消息,称提名王佐满担任中国黄金集团副总经理。
随后,笔者查询中国黄金集团的官网,在“领导班子”一栏发现右下角的王佐满,职务为副总经理,这一消息得到印证。
换言之,王佐满从2014年末至2019年10月前后,一直担任着排山楼矿业的法人一职。
期间的2018年8月20日,王被额外任命为中国黄金集团副总。
另据企查查,王还担任辽宁天利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天择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省黄金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建昌红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建昌金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辽宁二道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前文提及,排山楼矿业是再次被环保督察组点名,第一次则是在王佐满担任法人期间的2017年。
2017年8月14日,一篇题为《中金黄金4A级风景区违法填埋尾矿 严重威胁生态环境》的稿件刊登在中国经济网。
文中称,环境保护部网站发布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情况显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黄金)辽宁排山楼金矿在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选金尾矿填埋场,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露天矿坑,被中金黄金辽宁排山楼金矿作为选金尾矿填埋场,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该保护区管理局不仅没有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反而以书面形式提供排山楼金矿矿区不在保护区范围的证明,明显弄虚作假。
辽宁省阜新市政府网站信息显示,按照中央环保督察阜新工作协调组有关要求,海棠山保护区管理局与中金黄金排山楼公司共同协商制定整改方案,对于具体退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各功能区的进一步勘界立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讽刺的是,4年过去了,还是海棠山,还是排山楼,还是督查组点名。
换言之,在现任中国黄金集团副总王佐满任职排山楼矿业主要领导职务期间,海棠山地区的矿场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在其交接法人并升职之后,海棠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矿坑生态问题再度被督查组点名。
那么笔者不禁要问,在排山楼矿业担任过主要领导的王佐满,在经历过海棠山被点名之后,有没有告诫后来人要珍惜海棠山的自然生态环境呢?
有趣的是,2018年8月末,排山楼矿业的尾矿库工程在辽宁阜新开工了。
彼时,业界专家评价认为,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该公司新尾矿库的开工实现了“金山”与“青山”的和谐统一,开创了矿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排山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