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近4000万,“呼格案”专案组长冯志明恶行,比你想得更恶劣

恨荷评历史 2023-03-20 14:45:01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如果一个人坏事做多了,肯定会受到惩罚,正义可能迟到,但从不会缺席!这就是今天我要讲的故事的含义。故事题目中有2个重点词语和一个当事人。重点词语是“贪腐近4000万”和“呼格案”,当事人是“冯志明”。那么何为“4000万”和“呼格案”?冯志明又是何人?他究竟干了什么比你想得更恶劣的事情呢?下面就听我一一道来。

冯志明其人

冯志明,呼和浩特市人,生于1958年,高中毕业后入伍当兵。1981年当兵复员后被安排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警队,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刑警。当年的冯志明年轻气盛,身体强壮,又经过了部队的锻炼,是一个干刑警的好材料,并且工作上有一股闯劲,工作中也能吃苦耐劳、敢想敢干,很快就在单位赢得了大家的好评。

1984年,在一次制止持刀行凶的案件中,迎来了他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转折点。那是在春节期间一个寒冷夜晚,冯志明下班后独自一人行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过电影院门口时,两个流氓正持刀勒索一位卖水果的小贩,小贩的处境非常危险。

出于职业习惯,冯志明挺身而出,进行制止。但是,歹徒仗着人多,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继续攻击小贩。就在小贩要受到伤害之际,冯志明不惧危险,以一敌二,凭着强健的体格,施展在部队学到的擒拿术,一举制服了那二个流氓,避免了一次严重故意伤害犯罪的发生,保护了小贩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了围观群众的掌声。

故事般正义凛然的气概和干净利索的功夫,使这件事被当成一段佳话在新城区流传了好几个月,冯志明也因为这件事情被评为“年度优秀警察荣誉称号”,并被破格提拔为新城区刑警大队一组组长。一切情况都显示,冯志明前途光明,未来可期。

1986年,冯志明升任新城区刑警大队长。冯志明这个时候有点飘飘然了,同时为了晋升更快,实现他“出人头地”的私利,他需要快速破获更多的案件,来给他的仕途增加砝码。于是,冯志明在侦破案件时不知不觉的染上了刑讯逼供的恶习,这为他以后可能造成冤假错案留下了隐患!

也正是冯志明的刑讯逼供行为,他被处理过几次,甚至还为此被降职。虽然,短时间内他再没有发生过违规审讯的事情,但,思想上他并没有完全消除刑讯逼供的念头。

直到不久以后发生的一起深夜厕所强奸案件,在巨大的上级压力和好高喜功思想的驱使下,他又导演了一场非常严重的冤假错案,这就是标题中所指的“呼格案”,我们接着往下看。

蹊跷的“呼格案”

我们接着上面往下说。1996年4月9日夜晚,天上下着雨,对呼和浩特市卷烟厂的职工呼格吉勒图来说,注定是他避不开的劫难日,那一年他还只有18岁。

那天傍晚下班后,他与工友阎峰偷偷溜出去喝酒,回工厂的路上,为了掩盖喝酒的事实,避免被处罚,他俩决定去小卖部买些口香糖,用来消除口中的酒味,因为阎峰临时想起有点事情要办,就只有呼格吉勒图一个人去小卖部,在呼格吉勒图经过工厂厕所时,似乎听到有人呼救,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天又很黑,他有点害怕,不敢只身前往,打算回到宿舍叫上闫峰一起去看看。

大约20分钟后,呼格吉勒图带着口香糖回到宿舍,正好,闫峰也回来了,于是他把听到有人呼救的事情给闫峰说了,闫峰也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青年,于是俩人就往厕所方向赶,来到厕所,里面很黑,闫峰碍于是女厕所,就没有进去,只有呼格吉勒图一个人进去。

借着打火机的亮光,呼格吉勒图看见女厕所里面墙角有一个女人躺在地上,光着下体,他以为是她上厕所不小心摔倒了,于是向前推了推她,见没有动静,便用手试了试女人的鼻息,发现已经没有了气息,吓得他转身就往外面跑,一出厕所门就慌张地告诉闫峰死人了,于是俩人赶紧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上报到了新城区公安分局,基于案情的严重性,新城区马上派刑侦人员前往现场勘察。来人是冯志明等4人,此时的冯志明已是新城区公安局副局长,经过一番仔细查看,发现死者死亡时间大概在1个半小时前,死前被进行过性侵犯,是被人用手掐死的,案发现场留下的痕迹不多,因为下过雨,厕所周边的痕迹也基本被破坏。

于是,提取了留在死者体内的精液和死者本人的血样,留下2人处理现场,冯志明等2人带着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回到了刑侦队。刑侦队例行对闫峰和呼格吉勒图进行了询查,并做了笔录,他俩也把当时的情况如实的进行了描叙。

刑侦队对案情进行了短暂的分析,冯志明认为,闫峰有不在现场的证人,可以排除在嫌疑犯之外,可以先行离开刑侦队,但要随时听从刑侦队的传唤,而呼格吉勒图在死者被害期间有作案的时间,也没有能证明其不在现场的人证,有犯罪嫌疑,于是被暂留刑侦队协助调查。

第二天刑侦队将呼格吉勒图的精液与遗留在死者体内的精液进行了比对,监测结果显示现场遗留的并不是呼格吉勒图的精液,这已经可以排除呼格吉勒图的犯罪嫌疑了,但是,呼格吉勒图继续被刑拘在刑侦队协助调查。

案发后的第二天,关于在卷烟厂厕所内发生强奸杀人的事就在整个呼和浩特市传播开来,给市民们造成很大的恐慌,以至于卷烟厂的女职工都不敢来上夜班了,对社会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基于案情影响重大,省政府给市公安局下达了快速破案的命令!以安抚群众的情绪。

冯志明是这个案件的负责人,因为案发地点孤立的处在卷烟厂外面的荒坡上,没有目击证人,现场周围的环境也被雨水破坏,现场只留下罪犯的体液,没有其它的证据。有作案时间的嫌犯也只有呼格吉勒图,并且,呼格吉勒图的精液与遗留在死者体内的精液并不匹配。

面对这么一件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缺乏刑事侦查专业知识的冯志明束手无策!如果冯志明不迅速破案,对他的影响是致命的,他的前途可能会就此止步!冯志明越想越怕,于是一个险恶的计划出现在他的脑海。

他决定在呼格吉勒图身上打开破案的缺口。他先是指使办案人员采取24小时连续不让呼格吉勒图睡觉和对他肉体上折磨,进行刑讯逼供,接着又亲自欺骗呼格吉勒图说,只要承认是自己做了这件事,保证他没事。年轻的呼格吉勒图在冯志明的威迫利诱下,终于“承认了犯罪”,并在口供上签字认罪。

最后,冯志明又伪造了一份呼格吉勒图指甲内的血迹与死者一致的证据、以及其它法律上必须的材料,一桩冤假错案就这样发生了,从案发到结案总共只用了短短的60几天!后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了死刑。

不义之财“近4000万”

由于冯志明领导的团队“快速”侦破省政府督办的“呼格”命案,因此荣获“迅速破获大案”的集体二等功,他骗取了省领导的信任,他的仕途又开始出现了春天。

“呼格”案不久,他就被提拔为呼市公安局缉毒缉私支队支队长,并于2012年连续升任到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位。冯志明经过这几年官场的经历和受社会上金钱观念的影响,他悟出一个道理,官场只是过眼云烟,只有金钱才最可靠!于是,冯志明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始大肆敛财。

根据冯志明落马后官方给出的数据显示,冯志明在担任各级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经常侵吞公款、侵占公物。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和个人的影响力,为辖区内的娱乐场所充当保护伞,放纵其违规经营涉黄涉赌行业,并为其它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活动中提供非正常的帮助,从中受贿450多万元,并有3400多万元的财产来历不明,上述能查到的不义之财累计近4000万元。冯志明还非法持有枪支,数量惊人,各类型号的枪支达到4支,私藏子弹540余发,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重刑犯招供,一语石破天惊

2005年,距离“呼格”案已经过去了整整九年。呼和浩特市警方在对一个叫赵志红的重刑犯审讯时,罪犯交代了一宗他在1996年的强奸杀人犯罪,这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这个案件不就是“呼格”案吗?早在1996年就已经结案,凶手也在当年被执行枪决,怎么就又冒出个“凶手”呢?事情重大!

审讯人员马上对赵志红进行详细的审讯和核实,并跟随赵志红到犯罪场进行了指认,对赵志红的精液进行了检验,将结果与当年“呼格”案存档的精液检验结果进行核对无误,所有法律证据都显示,赵志红才是1996年“呼格”案的真凶!

时隔九年之后,“呼格”案的真相浮出水面,震惊了整个呼和浩特乃至全国!引起了当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下令严查此事。最后,27名与“呼格”错案有关的公安司法人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问责处罚,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代表他接受了国家赔偿。

冯志明作为“呼格”错案的负责人,同样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在对他的调查中还发现了其它的违规违法问题的迹象,比如他的住房、车辆等均与他的收入不符,在相关部门经过多年的跟踪调查取证后,冯志明于2014年12月17日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

2016年10月18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冯志明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10万元。

小结

综上所述,冯志明为了自己的私利草菅人命,领导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呼格”错案。于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大肆进行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私藏大量枪支弹药,给社会埋下严重的安全稳定隐患,他的恶行,是不是比你想的更恶劣?

1 阅读:187
评论列表
  • 2023-03-20 23:13

    没意思

  • 2023-03-20 23:01

    恶行再多又如何呢,受到什么应有的惩罚了吗?

  • 2023-04-05 09:00

    懒子

恨荷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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