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夫妻异穴合葬现象研究

恨荷评历史 2023-04-01 00:04:01

本文是针对商周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夫妻异穴合葬现象的研究。对这现象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商周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埋葬制度的变革,继而对当时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商周时期夫妻异穴合葬分析

(一)、河南地区夫妻异穴合葬墓的分析

1.商代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河南地区目前发现的二里岗文化墓葬数百座,主要分布以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为中心的郑州一洛阳一线。根据已发表的资料,二里岗文化墓葬的形制以长方形士坑竖穴墓为主,男女单身葬是主要的埋葬方式,不见明显异穴合葬现象。

晚商时期已发掘并见报道的重要墓地已有数处,殷墟王室和高级贵族的墓地目前可推定者有三处,西北冈王陵的发掘表明王陵西区内似只埋葬有商王,王与后分葬,不存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

2.西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2000余座的西周墓在河南境内被挖掘调查,主要集中在洛阳、王口峡、平顶山、郑州等地。

洛阳地区发掘的西周墓总数达1000余座,是西周墓葬分布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三门峡市上村岭一带是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號国墓地。经50年代与90年代四次钻探、两次大规模发掘,查明墓葬总数在500座以上,发掘墓葬总数达252座。已获考古资料表明,这里是一处等级齐全、排列有序、保存完好的大型邦国公墓地。

3.东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后川墓地,该墓地位于河南陕县后川村和李家密村,发掘东周墓葬105座,其中后川村东8座、村西66座、村北21座,李家塞村10座。墓地年代从春秋中期经战国早期到战国中期,应属于魏国墓地。

从上述资料来看,河南地区晚商时期平民阶层疑似夫妻异穴含葬墓12对,没有确定为夫妻异穴合葬的墓葬。西周时期确定为夫妻异穴合葬墓的有1对,出自竣县辛村卫国墓地M1、M6,时代为西周中期,墓葬等级较高。周代疑似夫妻异穴合葬墓共11对,西周时期4对,东周时期7对。

(二)、山西地区夫妻异穴合葬墓的分析

1.商代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山西地区二里岗文化时期墓葬共发现4座,位于垣曲商城内。其中二里岗上层墓葬2座,下层墓葬2座。二里岗上层墓葬M1,经鉴定为一成年女性。M6为一儿童。

下层文化M3、M4均为成年男性,俯身直肢,晉架保存完好。不存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山西地区晚商时期墓葬主要有灵石旌介商墓、浮山桥北墓地。垣曲商城内未发现晚商时期墓葬。

从图上看M8、M18/M22、M23符合夫妻异穴合葬墓组合标准。M8、M18为大型墓。M18、M8,两墓均为12,M18墓葬规模大,随葬品丰富,有殉狗及殉人,随葬铜嫉。M8相比墓葬规模较小,只随葬铜铃及玉饰,但也有殉狗、殉人现象。

根据随葬品推测,M18墓主可能为男性,M8可能为女性,这对墓葬疑似为夫妻异穴合葬墓。

2.西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山西境内调查发掘的西周墓,主要集中在临汾、运城、长治等地。其中有国君级的墓葬,如北赵晋侯墓地、曲沃羊舌晋侯墓地,又有发掘较多且墓葬等级涵盖全面的天马曲村墓地和横水西周墓地。对这一地区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弄清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在不同等级墓葬中的存在状况。

新绛县冯古庄墓地,位于新绛县三泉镇冯古庄村。共发现竖穴士坑墓葬80座,发掘墓葬15座。已发掘墓葬时代属西周中晚期。

3.东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山西地区东周时期墓地相比其他地区墓地,人骨保存状况良好,报告中多有墓葬分布图。其中上马墓地和侯马乔村墓地为两处大型墓地,各墓地均发掘墓葬1000余座,上马墓地年代主要在春秋时期,乔村墓地墓葬年代多在战国时期,两墓地贯穿东周时期,十分有利于我们研究山西地区东周时期夫妻异穴合葬现象。

根据上述分析可见,山西地区商代基本不存在夫妻异穴合葬墓,疑似墓葬发现1对。西周时期大型贵族墓中盛行夫妻异穴合葬,可确定墓葬性质为夫妻的合葬墓共16对,疑似墓葬有20对。东周时期确定为夫妻异穴合葬墓葬1对,疑似墓葬多达131对。

(三)、陕西地区夫妻异穴合葬墓的分析

1.商代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陕西地区位于我国中部偏东靠北,与商文化中也区所在相距不远,目前这一地区商文化遗存较为丰富,发现商代墓葬较多的墓地有西安老牛坡商代墓地,1980年西周镐京附近发掘的周以前墓葬26座。

西安老牛坡墓地,共清理墓葬45座,其中40座为商代墓葬。镐京附近的26座周以前墓葬,报告无墓葬分布平面图且无墓主人骨性别鉴定,所以暂时无法进行研究。

2.西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陕西地区是周文化的发祥地,文化遗迹丰富,从考古发掘材料来看周原、洋箱两大遗址发掘的墓葬以中小型为主,极少有大型墓葬。由于各种主观原因及客观原因,发掘的300多座西周墓葬中可供研究的墓葬较少。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墓地发掘报告中墓葬分布情况不明,大多无墓葬分布图。

二是由于发掘多为中小型墓葬,报告中往往选取其中几座墓进行详细报告,多数墓葬具体信息不明。

三是墓葬中人骨保存状况不佳,几乎所有墓葬无墓主性别年龄鉴定。

3.东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东周陕西地区,与西周地区材料情况相同,大多数墓葬无法进行研究。据已发表的材料看因缺少墓葬平面分布图和墓主人骨鉴定而无法进行判断的墓地有:

1.1995年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塔儿坡村发掘的战国晚期墓葬381座。

2.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在陕西清涧李家崖发掘的一批东周墓葬。

3.临撞新丰墓地中的战国时期墓葬。

根据上述分析可见,陕西地区商代未发现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周代确定为夫妻异穴合葬的有2对,一对出自长安张家坡井叔墓地,一对出自宝鸡市茹家庄墓地,均为西周时期。疑似夫妻异穴合葬墓共7对,4对为西周时期,3对为东周时期。

(四)、山东地区夫妻异穴合葬墓的分析

1.商代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山东商代考古学文化被区分为商文化和地方文化,山东商文化与中原商文化基本一致,同时又有地方特点。商文化又可分为大辛庄类型、苏巧屯类型、前掌大类型等,此三种类型中发掘墓葬数量较多,作为山东地区商代夫妻异穴合葬现象研究的主要材料。

苏璋屯商代墓地位于青州市。1965年秋与1966年春,山东省博物馆在此发掘了四座商代墓葬。1986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又在此发掘了六座商代墓葬。

2.西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山东地区重要的墓地有鲁国墓地,其上限为西周时期,下限为战国中期,共发掘两周墓葬137座,为不分裂墓葬整体情况,此处将两周墓葬一起论述。其余还有滕国墓葬、峯国墓葬、洒水尹家城中的墓葬等。

山东西周已发表的报告中无墓葬分布平面图,也无人骨鉴定的材料有:

1、1998年山东省考古研究所在东小宫墓地发掘的21座周代墓葬,分布于墓地东部,皆为小型墓,时代应属春秋晚期到春秋早期。

2.洒水尹家城发现的西周墓葬2座,战国墓葬1座。

3、威海市发现的3座西周时期墓葬。

4、山东姑子坪遗址中发现的3座周代墓葬,根据报告介绍,应不存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M1、M4墓主都为男性,年代大致在西周晚期。M2年代在两周之际或春秋早期。M1、M2相距27米,M4位于肌西北处。

3.东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分析

山东长清县仙人台周代墓地,共发掘墓葬6座,出士有铭文铜器7件,其中4件铭文中有“邦”字,这是一处与邦国有密切关系的高规格贵族墓地。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似乎河北、北京两地的高级贵族墓葬中不存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河北地区中小型墓葬多因材料信息不足而无法判断,北京地区西周时期中小型墓葬中有疑似夫妻异穴合葬墓3对。

二、夫妻异穴合葬墓的特征

1.夫妻异穴合葬墓的时代特征

河南地区晚商时期墓葬发掘材料比较多,信息相对完整,其中疑似为夫妻异穴合葬墓共11对,没有确定为夫妻异穴合葬的墓葬。山西地区商代疑似1对,陕西、山东等地均无。

拿河南殷墟西区墓地来说,墓地共分八个墓区,每一墓区内又有明显的区域划分,应为族墓地中的各个家族墓地。这些家族墓地占地面积大小不同,在每一家族有限的区域内,分布着十几座、二十几座墓葬,墓葬的密度是比较大的。

唐际根先生通过对殻墟家族墓地的研究认为“殷人在归葬家族墓地时,墓葬的位置并无十分严格的讲究,大体只要进入本家族的至地即可。”

综上所述可看出夫妻异穴合葬墓从西周早期开始出现,以十分缓慢的増加态势向东周时期发展。

东周时期确定夫妻异穴合葬墓相比西周时期呈现减少的趋势,这种结果受多种主客观因素影响,有一定的局限性。

2.夫妻异穴合葬墓的等级特征

我们将墓葬等级分为贵族墓葬和平民墓葬,贵族墓葬为两墓至少随葬一鼎及以上,或两墓为无鼎铜器墓及随葬车马器的陶器墓,在随葬品被盗无法判断的情况下,根据墓葬形制等整体情况来综合考察判断。平民墓为无车马随葬的陶器墓,随葬小件墓葬、无随葬品墓。

整个周代,可以确定为夫妻异穴合葬墓的21对墓葬全部为高等级贵族墓葬,可以确定在周代为数不多的夫妻异穴合葬现象中,墓主等级较高的贵族阶层是其主要人群。夫妻异穴合葬墓应是首先在西周时期大型贵族墓中盛行,之后在其影响下逐渐往中下层民众中普及开来,到东周时期平民墓中的夫妻异穴现象明显增多。

3.夫妻异巧合葬墓的地域特征

夫妻异穴合葬墓的地域特征也受材料影响较大,可能一些地区的真实情况是比较流行夫妻异穴合葬,但因为材料发表信息有限,或人骨保存条件较差,报告年代久远墓葬分布图已无法看清等各种主客观因素,导致大量墓葬无法进行研究。

也因为笔者自身能力所限,查找出来的可研究墓葬数量相对较少,如北京地区主要研究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的墓葬,其中疑似夫妻异穴合葬墓3对,占可研究61座墓葬的9.8%。

河北地区可供研究墓葬数量也相对较少,但从可研究墓葬来看,北京河北地区的贵族墓葬似乎不存在夫妻异穴合葬现象。从列表可看出,从确定比例来看,山东地区的比例数最高,超过其他三省,其次是陕西省、山西省,最后是河南省。

从疑似的比例来看,也是山东地区最高,其次是山西、河南省,最后是陕西省。同样,逸个各地区的比例结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结语

本文根据可研究资料的详略程度不同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夫妻异穴合葬墓进行了细致的拌查。梳理往研究状况及相关结论可发现各学者研究过程相对笼统,研究结论分歧较大。

综合以上研究数据来看,笔者认为夫妻异穴合葬现象不存在于晚商阶段,应是首先于西周早期开始出现,且主要是在中高级贵族阶层中实行。之后这种现象以缓慢增加的态势向东周时期发展,并在墓主等级上逐渐向平民阶层扩展。但就确定夫妻异穴合葬墓及疑似夫妻异穴合葬墓所占周代可研究墓葬的比例来看,并不能说周代流行夫妻异穴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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