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赖耶识 梵文Ālayavijñāna的音译,亦译“阿梨耶识”、“阿剌耶识”、“赖耶识”,意译“无没识”、“藏识”;别称“阿陀那识”、“种子识”、“异熟识”等。佛教用语。“藏识”,意为含藏诸法种子;“无没识”,意为执持诸法种子不失。瑜伽行派和法相宗所立心法“八识”之第八识,“三能变”之第一能变,是被着重阐发的一种识体。据《显扬圣教论》卷十七等,谓由八种道理证成阿赖耶识决定是有,概括为“五种相”。《成唯识论》卷二等用“七名”或“八名”确定其含义,归结为“三相”,谓此“能变识”(指阿赖耶识)“体相虽多,略说唯有如是三相”:(1)“因相”:“此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种;离此,余法能遍执持诸法种子不可得故。”指能永恒执持产生世界一切事物的*种子,成为万法之根本原因,故又名“一切种识”。(2)“果相”:“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说名异熟;离此,命根、众同分等恒时相续胜异熟果不可得故。”“异熟”即是果报,指此识能按照前世所作善恶等行为(业),引生后世的相应报应,保证精神主体的永恒相续,并以不同的形体和身份,生于特定的周围环境。(3)“自相”:有三个方面,谓能执持诸法种子(能藏),受熏形成新种子(所藏),被第七识执为自我(执藏)。实即上述因相与果相的统一:“谓与杂染互为缘故,有情执为自内我故。”指阿赖耶识由其前七识的杂染熏习构成“种子”,此中“熏习”为“因”,“种子”为“果”;阿赖耶识的种子又能生起前七识的杂染现行,此中“种子”为“因”,“现行”为“果”。这种互为因果,连续不断的识体,使一般人认为它就是“内我”(灵魂),即名阿赖耶识之自相。故此识为物质世界和自身的本源,亦是轮回果报的精神主体和由世间证得涅槃的依据。《唯识三十颂》:“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然对阿赖耶识,亦有不同解释。如中国华严宗等主张*如来藏缘起说,阿赖耶识则成了如来藏的派生物。《大乘起信论义记》云:“如来藏者,为无始虚伪所熏,名为识藏(即阿赖耶识)。”
四分 佛教用语。瑜伽行派和法相宗的认识学说。包括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谓认识发生时,要有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对象两方面,前者被称为“能缘”,后者被认为“所缘”;“八识”的每一识体上,既具有“能缘”一面,名为“见分”,同时也具有“所缘”一面,名为“相分”。认为人的认识活动,就是识体自身的“见分”去缘虑自身的“相分”,或“相分”引起“见分”,此称“二分说”,最早由古印度难陀提出,称“二分家”。后来陈那认为见相二分应有其所依的“自体”,即自己能够证知自己有认识活动的“自体”,此名“自证分”。如度量事物,既应有“能量”(见分)作为尺度,亦应有“所量”(相分)作为对象,更应该有“量果”(自证分)以得知大小长短,此称“三分”说,陈那称为“三分家”。至护法,则在“三分”说的基础上提出“证自证分”,既是“自证分”的再证知,也作为证第三分的“量果”,构成“四分”说,他被称为“四分家”。“见相”二分被称为“外二分”,其余二分则称为“内二分”。实则“内二分”是根据“外二分”的推论,“外二分”是“四分”说的基础,目的在证成“唯识无境”(见《成唯识论》卷二、《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