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雄的书单

鹏程谈文化 2023-09-12 13:19:00

《管锥编》,钱锺书著,中华书局,1979

《罪与罚》,[俄]陀思妥耶夫斯基著,岳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英]弗雷泽著;徐育新等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古拉格群岛》,[俄]索尔仁尼琴著,田大畏等译,群众出版社,1982

《散文理论》,[俄]维·什克洛夫斯基著,刘宗次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

《伊利亚随笔选》,[英]兰姆著,刘炳善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我的精神家园》,王小波著,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

《君主论》,[意]马基雅维里著,潘汉典译,商务印书馆,1985

《福尔摩斯探案集》,[英]柯南道尔著,陈羽纶等译,群众出版社,1980

书有好坏之分。好书也可粗分两种:其一是泛泛的好,读过之后我们会想到掌声鼓励;其二则大有不同,读完后我们不仅会惘然怅然,还可能体验到一次全新的人生,我们会认为,今生若与此书错过,我们的人生极可能缺胳膊断腿。它们属于书籍中的诸神,它们构成了我们最隐秘的成长密码,对此除了顶礼感谢,我们别无二话。下列八书,即是我私人书架上的神明。我视书架为生命的万神殿,因而你可以想象,我下面的介绍是多么地挂一漏万。

《管锥编》

读《管锥编》,我有一种解脱,我发现自己再也不必与作者进行对话,我只是在晒日光浴。《管锥编》使我彻底放弃了好胜心,她使得阅读转化为聆听,如同欣赏古典交响乐。不管我如何努力,我从未在任何一个局部,对钱锺书的表达有过商榷之念。我怀疑,那些总喜欢将钱锺书的能耐归结为记忆超群的家伙,大概都不曾把《管锥编》坚持读上20页,对钱先生记忆力的赞美或奚落遂成为他们掩饰自身愚拙的方便途径。在我看来,钱锺书的语言才华和思辨能力,绝不在他的超人记性之下,乃是一个青铜般的事实。面对钱锺书,我有时会怀疑上帝是否也有可商之处,他赋予某个凡人如此不可思议的大脑,却没有同时赋予他彭祖般的高寿和千手观音般的形体,实在难脱渎职之嫌。我不清楚,如果钱先生的天赋被打个对折,他的成就是否会更大一些。

《罪与罚》

说句请您千万别见笑的话,在读过《罪与罚》之类人间杰作之后,我就一劳永逸地丧失了写作长篇小说的勇气。虽然契诃夫曾鼓励所有的狗都应该叫,但那多半是因为他坚信自己也是一条大狗的缘故。脑子里有了这些杰作所提供的伟大标准,即使读中国当代最优秀作家的长篇小说,也难免生出观看国内甲B足球联赛的感想。我知道这念头不对,但我的确无法打消这个念头,咋办?对别人取得的珠峰式成就视而不见,以便自己可以在一座奶头山级别的小土丘上摇动大旗,这真的无可厚非吗?

《金枝》

读大学时,除了精神分析学书籍外,我一度特别迷恋文化人类学著作,当时杂七杂八地读了不少。《金枝》(删节本)以其规制的庞大、视野的辽阔和知识的密集,允称个中翘楚。该书按今天的眼光看虽然已剩下若干历史价值,但她曾经惠予我的阅读快感和智慧启迪,却是可以斗胆比附成玛纳天粮的。我以为,一名从未接触过类似书籍的现代人(更别提文人学者了),他的知识结构有可能失去一个重要支点,他对人类丰富性和文明多元性的体认,有可能会较为勉强或流于教条。——另一本对我起到相似作用的名著,当属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的《原始思维》。我吃不准的是,《原始思维》对我的影响,是否超过莎士比亚对我的影响?至于超过歌德,则可以立刻断定。

《古拉格群岛》

正如奥威尔的《动物庄园》和《一九八四》一样,《古拉格群岛》也是除俄罗斯人外只有中国人(也许新新人类除外)才会读得格外心惊肉跳的作品,当然我希望有朝一日英勇的朝鲜人民也能有幸拜读它。至于美国读者,我怀疑他们只会把它视为《侏罗纪公园》性质的科幻读物。读《古拉格群岛》需要一种奇怪的勇气,那份狰狞惨怖的愚蠢,同时也是我们自己的过去。那里面既有我们的苦痛,也有我们的面目。我的个人经验是,阅读此书的过程,相当于蹲了几个月的大狱。

《散文理论》

这是俄国形式主义之父什克洛夫斯基晚年的作品。在20世纪的文学流派中,俄国形式主义大概是最让我怦然心动的一个,但该书赐予我的无上欣喜却与形式主义无关。简单地说,这老头竟然完全没有中国老年文人中常见的谦退之风,对中国式的所谓“炉火纯青”(通常表现为一种只能用来炖甲鱼或煎中药的文火语言)不屑一顾,年逾八旬,文字兀自如野火勃勃,烈焰腾空,时不时还能做出高山滑雪般的危险造型。我随意摘抄几句,看看是否能灼伤读者的眼睛:“艺术更新人类的记忆”。“天空的雁很美。但奇怪的是,落到雁群身上的鹰更美”。“人类即使在失败时也有金刚石的粉末”。——他的文字饱经风霜却无一星斑白之色,他的文字让我不再惧怕岁月。

《伊利亚随笔选》

兰姆是我最心爱的作者,他的文字惟其没有一丝一毫的霸气厉色,才能以缓步当车的方式登基,成为随笔世界的真正王者。想探究随笔的妙道,读几页《伊利亚随笔》就成,这已是我多年来的独得之秘了。今人想写出兰姆式的随笔,在我看来至少比成为比尔·盖茨要难得多,文字的绝妙来源于性情的绝妙,性情的绝妙又直接源自天赐神授,旁人无法参禅,因为那里面似乎有一种舍弃了所有表演的玄机,他以拒绝高蹈的方式自在飞翔。我不知道兰姆是否伟大,但每当我觉得写作是件难事,我就会读他几篇随笔,滋味之美,约与兰姆本人吃烤乳猪时的心情相仿——众所周知,烤乳猪是兰姆心目中的天下至味。

《我的精神家园》

喜欢王小波,相当程度上源于身心的共鸣,因为我们的青春都曾经撞上了冤大头。我是那么喜欢读他的杂文,虽然与此同时我又意识到,他的思想中并没有多少让人耳目一新的内容,他只是不厌其烦地表达着生活的常识,生动俏皮地阐述着生命的尊严。和我们一样,他也有过一颗惨遭扭曲的心灵,和我们不一样的是,他的文字里经常会发出一阵阵骨头撕裂的声音,那是因为他一直顽强地试图让扭曲的身心重新复位。正是这份自我疗治的精神,让我动容,让我意识到自己身上残留着的若干蒙昧。

《君主论》

世上原本就有赤裸裸的功利权谋,所缺的只是赤裸裸地谈论它,揭示它。对马基雅维里我相当敬重,而且我也相信,他撰述此书时有可能抱着一颗虔敬之心。作为一介无职无权的平民文人,我觉得自己没必要在日常行事中向马基雅维里讨教真谛,但作为一种政治、军事或外交谋略,我觉得马基雅维里主义并不可怕。它只是把潜规则公开化了,结果,阴险或狡诈反而有可能被提炼成全新的游戏规则,方便政客们有章可循而非心照不宣地彼此使用。人类最伟大的著作家,多是通过谈论不可谈论之物,奠定个人伟业的,马基雅维里如此,达尔文或弗洛伊德也是如此,而人类的眼界由此大开。

(2004.12.9)

外一篇:

作为榜样的福尔摩斯

两年前,《南方周末》“我的秘密书架”栏目向我约过稿。我虽然本着老实招认的态度,报了些对自己影响巨大的书名,实际上我留了一手,有一本书故意隐瞒不报。我瞒着它,一方面是担心被人视为野狐禅,另一方面也有藏几文精神私房钱的意思。不久前在真名网上,一位中学老师发了一个帖子,询问应该向高中年龄段的孩子推荐哪些书,我终于耐不住了——

“让他们读《福尔摩斯探案》吧。”我说。套用网络术语,我感到自己的态度,当得起“吐血推荐”四字。

如果冒昧谈一下区区的成长经历,那么我要说,在我秘密书架的最深处,也就是西方人视为“衣柜里的骷髅”的那种地方,一直躺着一本书: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探案》。

我是迟至大学二年级才读到这本书的,不过我依旧庆幸自己读得不算太晚。相对那些精彩的侦探故事,更令我着迷的,一开始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诱人的故事,当然会起到诱饵作用,有助于我以一颗不设防的心灵接受福尔摩斯,包括他的个性及处事方式。二十年后的今天我意识到,尽管我从事的文字工作与福尔摩斯全无可比性,我热爱的文学恰恰是福尔摩斯漠不关心的(他连托马斯·卡莱尔都没听说过,这件事的滑稽程度相当于国人不知道鲁迅),但将福尔摩斯视为默默指引我前行的明灯级人物,绝对有案可查。

我写文学评论或随笔,经常会要求自己留意一些不易为人注意的小处,读书也是如此。我不认为自己天性如此,理由是,我坚信自己记住福尔摩斯如下的话绝非偶然:“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提出的结果,往往使他左右的人觉得惊奇,这是因为那些人忽略了作为推论基础的一些细微地方。”我习惯将文章之道视为一门手艺,一名作家缺乏对文学手艺的尊重,一篇文章没有展现出一定的技艺,我总懒得肯定其价值。这态度的取得,福尔摩斯恐也难脱干系,是他坚持将侦探术视为一门技艺并孜孜以求的态度刺激了我,众所周知他为此不惜让自己的手被化学试剂炸出血来,甚至不惜去“嗅死者的嘴唇”。福尔摩斯不屑于谈论惩罚罪犯的重要性,对于强调自身职业的正义性,也兴味索然,相反,偶尔他还会抱怨罪犯层次太低,水平太次,没有犯出值得他费一番周折的大案来。我知道他这么说只是出于技痒,并非惟恐伦敦不乱。他曾向华生抱怨:“这种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浅显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人员也能一眼识破。”——我身为一介文人,不妨如此听取其言外之意:写作也应讲究一点难度系数,如果文坛也有一个“苏格兰场”,那种技术含量有限的文字,就该交给他们去操办。

福尔摩斯的性格,好像属于我们泱泱华夏文化不易培育出来的那种类型,异质基因的特征非常明显。他尊重事实,迷恋理性的方法,推崇经验,从来不知体恤大脑,凡此种种,都是我们性喜夸夸其谈的中华精英不甚具备的。福尔摩斯式的个人主义,习惯将崇高和责任隐匿在务实的工作之中。话说回来,离开了敬业和技艺,世上本不存在崇高,除非,纸上的崇高也算。

我选择的谋生方式(我称之为职业文人,世人则胡乱称为“自由撰稿人”),大概也得到过福尔摩斯的一臂之力。“我是个非官方人士”,福尔摩斯这么说,我也想这么说。我希望自己能够不在乎官方的荣誉,能够学会从工作本身获得酬报,听,他的声音又响起来了:“在我过去破获的五十三件案子里,只有四件案子署过我的名,而警方在四十九件案子里获得了全部荣誉。”华生是这样评价福尔摩斯的:“他做工作与其说是为了获得酬金,还不如说是出于对他那门技艺的爱好。”当然,酬金是必要的,把姿态亮得太高,只会造成一种结果,就是令所有人明白:那只是一种姿态。福尔摩斯以“咨询侦探”的方式为他人提供优质服务之后,领取报酬时从来不曾流露羞涩之态,他只是没有因委托人是阔佬而额外敲榨一笔罢了。对此我也高度认同。

选自《我书架上的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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