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打和尚,二不打黄胖

文献佑人间 2024-09-26 17:01:00

还是自己在上小学的时候,就会了这样一句“口头禅”:一不打和尚,二不打黄胖。

以儿时对此“口头禅”的理解:不打和尚,是因为僧人游历天下,其无儿无女无家无牵挂,俗人轻易莫去惹他,或者莫与其一般见识。至于“不打黄胖”,通常是指莫要去欺侮肝病等疾病患者,“黄胖”系为患者黄疸指数高,肤色多发黄;脂肪代谢功能差,身体容易虚胖。像黄胖这样的病人,风吹即倒,别说你打赢他,也逞不了什么英雄,更主要的是,如果把病人打伤、打残了,会惹来无底的经济赔偿。

当然,也有的人对“不打和尚”,还有另一种理解,有的僧人会武功,其身手不凡,这样的僧人不可随意去欺凌,否则自己招来皮肉之痛事小,若是被打成重伤,甚至更为严重,也无话可说。

岁月的流逝,如今的“不打和尚”又有了“新义”:莫与和尚“打官司”,即法律意义上的诉讼。

我认识多位从事佛像塑造、仿古建筑等方面的手艺人。这些年,他们在为一些寺院从事殿宇建造,佛像雕刻等业务中,自然也不可避免地与一些寺院发生过民事纠纷。比如寺院方面拖欠,甚至拒绝支付工程款或材料款等。

一些寺院之所以拖欠施工单位或人员的工程款,当然有许多方面的原因,如双方,或者一方的违约、过错等等,这里暂不展开。

实践中,相当一部分被寺院拖欠了工程款,或其他钱款的单位与个人,多不愿意,或者不敢与寺院对簿公堂。为什么?因为就算你好不容易赢了“官司”,许多情况下,也很难兑现人民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相应经济利益。

有一句老话:穷庙富和尚。

现实中,有的寺院外面看起来金碧辉煌,香客人头攒动,钟鼓悠扬,但寺院在银行往往没有多少钱,或者根本没有钱。法院若是赴寺院执行,如果僧人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人员总不至于去搬寺院的香炉、法器、佛像吧,更不可能象执行其他民事案件那样,去拍卖寺院的殿宇吧。

多年前,我就遇有此事。

一家建筑单位与某寺院发生经济纷争,经过当地法院诉讼后,建筑单位胜诉。由于寺院方面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又无法执行寺院建筑(庙宇),准备扣押寺院一辆七八成新的奥迪小轿车。哪料,法院经向交管部门查询,此车登记在一个居士名下,也就是说这辆车尽管寺院长期在使用,但并非寺院所有。显然,这个寺院除了庙宇建筑和佛像,真没有什么财产可供法院执行。

这就是坊间传说的“不打和尚”的又一个新说,即:不与和尚上法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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