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砖家公知为了否定前三十年丰功伟绩,不遗余力已经到了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地步,把党建立工农联盟体制,意气风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说得一无是处一塌糊涂,“工人吃工厂大锅饭,工厂吃国家大锅饭”暂且不谈,比如:只准长社会主义的草,不许生资本主义的苗;人民公社以生产队集体核算是“吃大锅饭”等等, 就认为他们就找到了所谓全面公变私,发展经济的理论突破口。
其实只准长草不许生苗的这些谬论,根本没有事实作为基础支撑的。
以铁的事实为依据,足以证明,砖家公知的谬论一点都站不住脚的。
第一,互助组、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是百姓们自愿组成而国家领导的集体经济组织,但是,还存在单干个体经济。就是在附近的田佳公社,有一户人家,既不参加互助组,也不加入高级合作社,更没有进入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础的核算单位的集体经济,而是土改分得土地后,始终以家庭组织方式,进行独立经营农副业生产活动,也没有人强迫其加入互助组,也没有人和组织强行其加入高级合作社和生产队集体经济,而至始至终坚持家庭为单位的单干从事经营农副业生产。这算不算是个体私营经济呢?
第二,三十年期间,也存在个体商业经营户。大伯是生产队的社员,但在我们小学校的附近,他就开了个体经营的油盐酱醋店,个体商业店经营是自负盈亏,每到2、5、8逢场,老人家都要步行20多里崎岖山路,到县城采购些除了油盐酱醋之外,还采购畅销的商品回乡村销售,比如烧腊,果品之类,同时,还收购麻芋子、香附子、杏仁桃仁之类,我们为挣学费,有空就到土里把那些需要收购的山货搞出来卖钱。下雨天路滑,他把酱油醋等搞倒了,就只有自己承担负责,这难道不算自负盈亏的个体私营经济吗?
第三,下放大食堂以后,生产队提倡多种经营,比如采取公有私养生猪或者牛,由生产队把猪仔或者牛仔买回来,给愿意饲养的社员去饲养,养肥养大之后进行分成。我们家就养过好几头公有私养的肥猪。
第四,生产队期间,为鼓励提高耕种面积,让农户多创收,生产队鼓励农户开垦田边地角和不损坏树林为原则的荒地,种粮食和蔬菜,头几年全部自种自收,还有鼓励家庭在房前屋后栽种竹林果树都是私人管理得益,是不是发展经济公私兼顾灵活经营?
第五,乡村的人畜医疗算是个大问题,自解放以来都存在私人个体医生,中西医人畜皆有,农村的农民病了,都只有找自己信赖的医生治病,一般都是吃中草药。个体医生算不算个体经济呢?如果没有个体医生和个体畜牧医生,乡村的人病了,生猪等畜禽病了谁来治疗呢?所以解放到后的几十年间,医生和畜牧医生算不算个体私营经济?
到此质问砖家公知们:前三十年公有经济和个体私人经济共存互补是铁的事实,颠倒黑白抹黑前三十年其用心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