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谈河南漯河王法官审判党老头的案件适当与否,首先向年轻的王法官致以深切哀悼!
最近河南漯河一位年轻的王佳佳法官被害了,有人建议:修建法官宿舍楼,派人专门保护,还有人提出:给法官配置手枪等武器和装置,以防不测!
提出修建法官楼派人专门保护,认为这不难, 查了一下:全国共有3537家法院,有法官12万人,干警35万人。据反映近一段时间房地产公司的楼房卖不动,正一愁莫展之际,房地产商当然拍双手欢迎叫好,举双手赞成。
35万干警等保护不了12万法官?再派野战部队保护总算可以了吧?
还有人提出给法官配置手枪等装置,预防法官不测,这也不难,12万法官也只需要12万支手枪,也会不存在问题吧?
问题在于法官们会不会使用手枪,如果不会使用,万一手枪走火,把自己打死了又怎么办,这会不会也叫不测呢?
一个用专门宿舍楼和派人保护,一个用手枪以及装置保护,这样难道就能让法官避免发生不测了吗?可以说,这样做的结果也可能是不一定的!
我看有一个地方,的确是很安全的地方,也一定不会发生不测的,那就是战犯管理所,不知道他们愿意不愿意进入那里生活办公?
如果愿意的话,那就一点麻烦也没有了,办案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这样就不能和百姓直接交流了。如此,法官们想怎么判案就按照法条判了就完,在平台发布了就是,对不对呢?
人民法院,是神圣而圣洁的法堂,是说理的地方。法官以三寸不烂之舌发出正义之声,运用学到的精辟理论,站在公正不阿的立场上,维护公平正义为人民大众发声,是非对错一锤定音,犯罪分子认罪服法,为此法官深受百姓爱拥护爱戴,所以在法堂上惩罚敌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法官就成了百姓的掌上明珠。
当今年代,为什么法官就成了惊弓之鸟了呢?
认为:
第一有多少担任法官者,都只是进入了三门:即家门,校门,法院门,没有和广大百姓直接接触,就是说没有真正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之中,对民情缺乏应有的精准了解:比如,前些年南京所谓资深法官王浩,在彭宇救助摔倒在地的老人后,被老人提起诉讼求赔偿,审判此案时王浩法官说: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这就是不了解社会提倡学雷锋精神,结果致使学雷锋做好事者人人自危,危害社会优良风尚倒退五十年。
第二为当代法官发生担忧不测不是多余的。当今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人民全心投入社会经济建设中,为了削尖脑壳多赚钱,有些人什么事也干得出来,给法官审案判决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和风险,稍有不慎,就会成为少量法盲暴徒的刀下冤鬼。所以,提出必要的保护法官条件,也是有一定道理和依据的。
第三百姓对个别枉法判案的法官有不同看法,大多数法官还是人民的法官,法官并不是惊弓之鸟,因为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只是在证据面前,法官是主持公道正义者而已,如果法官屁股上患了痔疮坐斜了,如果审判稍有倾斜,那就麻烦了,必定遭到法盲暴徒致命打击的报复。尤其是社会经历欠缺的法官,配置必要的防身装置也是应该的。
第四谁才是法官从事审案判决的保护神呢?认为保护法官的真正铜墙铁壁不是天也不是地,而是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法规制定就是维护底层百姓的生命线的,党忠诚只要法官坚持信念,忠诚于于人民,忠诚于审判事业,尽最大努力用法律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刻意维护少数人的利益,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而不是以权制造矛盾,广大人民才是他们的真正保护神。
村长、镇长、县长等还有医生、教师等也站出来说话了:还有我们呢?谁来保护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