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发区海通街81号房地产

全易产权 2024-09-11 11:43:45

【摘要】天津市开发区海通街81号房地产,土地面积82441.6 m²,建筑面积96073.84 m²,土地规划用途是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出让,权属证明编号是津(2023)开发区不动产权。标的资产距离地铁9号线东海路站约3.84公里,临近滨海大道(0.74公里),临近天津港,距离火车站滨海站约10.5公里,距离火车站滨海西站约13公里,距离塘沽机场约37公里,距离滨海国际机场约42公里。

一、交易条件

挂牌价11000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1000万元。

二、资产概况

坐标位置:开发区海通街81号

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津(2023)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700955号

建筑面积:96073.84 m²

设计用途:非居住

土地面积:82441.6 m²

设计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否

楼层:见《明细表》

附属设施:有

户型介绍:见《明细表》

位置信息:开发区海通街81号,东至:泰和路,西至:泰丰路,南至:海通街,北至:海景街。

标的是否有租赁:否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否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否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是

三、房产明细表

四、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本次转让标的评估结论为含税价。

3、转让方以现状从某银行处受让转让资产,但仅掌握与转让资产相关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1》复印件,无法判断天津市精利城发商贸有限公司与原产权人天津原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租赁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转让方始终未能实际接管转让资产,不掌握转让资产是否存在其他占用使用情况。转让方以现状进行转让,不负责解决占用关系或租赁关系,受让方须接受转让资产现状,并自行解决转让资产涉及的占用关系或租赁关系,不得要求转让方腾空房屋,不得据此主张转让资产存在瑕疵,不得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五、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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