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很容易被忽略的10项夫妻共同财产,不要漏分!
1、工资奖金、其他收益。很多人不知道配偶每个月具体收入多少!季度奖、年终奖更不知道。离婚时千万不要忘记这笔钱。2、其他收益一般指作为公司股东的分红收入,或把知识产权给别人使用的收入。对方有没有投资公司,是公司股东,有没有股东的分红收益?这些都不是小数。又或者对方是技术大佬,名下有好几个商标专利著作权,每月都有人支付使用知识产权的费用,有没有任职某个工作做顾问?这些收益比较隐秘性,对方收益也不固定,很难被发现。3、婚姻期间继承或别人赠送的财物是不是很多朋友认为,对方父母亲人离世留下来的、或赠送的财物,那肯定归对方?当然不是!法律规定,婚姻期间继承的或别人赠送的财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主张一人一半。除非赠方有签署赠与协议,表明财物指定赠与个人,和伴侣无关。否则你也有份。4、借出去的钱对方有没有瞒着你借了钱给兄弟、闺蜜、亲友,你不一定全知道。有没有超大额的不明借款,当心被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借出去的钱,都是归夫妻两个人共同的债权。既然要离婚,对方借出去的钱,借了多少钱,都搜索一遍,追回的钱,有一半是你的!5、住房补贴、公积金这部分财产相当隐秘,和个人银行账户挂钩,有人会将公积金提取后迅速转移,有的被存放在指定账户,不一定能提取。但收款的账户和金额都有路径可查询的,而这部分,是在婚姻期间实际所得的财产,你有权主张分一半。6、商业保险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商业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保险的受益人是对方,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你作为分割折价。7、关于金银首饰和奢侈品离婚时,夫妻一方通常会以自己长期佩戴该首饰,或该首饰系作为礼物为自己购买为由,主张该金银首饰属于《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范畴,系个人财产。然而,司法实践中,该主张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小,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养老金当然,离婚时对方还没退休自然是不能主张分割养老金,但是以工资实际交到社保账户上的部分以及利息,依然可以主张分割。在一方是全职妈妈,在婚后未缴纳社保的,对于这部当事人而言,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应该被错过。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调查取证,调取到一方的养老金缴纳明细,便可要求法院进行分割。9、微信、支付宝的存款本人经手的案件中,经常能够查出一方在微信或者支付宝上有几千到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存款或理财。该部分存款跟普通的银行存款一样,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起来并不算困难,只是大家不知道该如何取证而容易被忽视。10、一方的婚前财产投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其中不包括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如古董升值溢价,不可分割;但如果属于婚后夫妻投资收益,如花费时间、精力,一起经营公司,用婚前一方房产作民宿,这类投资产生的收益,是可以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