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播剧《我的阿勒泰》大家看了没有?有个情节是这样的:于适扮演的哈萨克族小伙子巴太的哥哥喝多冻死在路边,一年以后,嫂子想要改嫁,但巴太的爸爸不同意嫂子把两个孩子带走,声称想要改嫁可以,两个孩子必须留下,双方争执不下,达不成共识。
那是诞生在2000年左右的故事,在新疆的哈萨克族,有属于自己的哈萨克族婚姻家庭习惯法,女子丧夫之后,是不允许把子女带走的,必须留在夫家。之后随着我国近年来普法工作的大力开展,尤其是在边疆农牧区法治宣传和教育的深入,哈萨克族对婚姻家庭的认识开始有了改观。
但如果放在二十年后的今天再看抚养权问题,在婚家律师眼里,这抚养权到底该归谁呢?当父亲去世,母亲一定是首选的监护人。但如果母亲失去了监护能力,祖父母对孩子是有抚养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所以如果母亲的养育条件不适合孩子的成长,祖父母是有机会通过诉讼争取抚养权的。怎样才算不利于孩子成长呢?比如母亲存在经济问题,无法给孩子提供正常的生活条件;存在健康问题,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没办法照料孩子;存在精神问题导致精神状况堪忧,可能存在对孩子疏忽照顾、虐待或忽视孩子等情况;存在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等等情况。祖父母都可以举证,证明孩子在祖父母这边更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的母亲不适合抚养孩子,孩子跟随母亲生活不利于健康成长!没错,孩子的健康成长绝对是抚养权问题的重点,如果爷爷奶奶在孩子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并且与孩子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关系,这可能会增加他们在争取抚养权时的优势。稳定的家庭环境对孩子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孩子已经足够成熟,有自己的想法和选择,法院还会考虑他们的意愿。如果孩子愿意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这将是一个强有力的支持爷爷奶奶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但是在剧中,爷爷只在妈妈去参加舞会的时候,帮带了一天孩子,就因为疏忽,让孩子自己烧水,把小女孩的脸给烫伤了。像这种情况,孩子在谁那里更好,就更加显而易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