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去世前,似乎有某种预感,于是,在他的文学生涯的最后一篇散文,题名为《死》。并且在文章中写下了7条遗嘱。
而据史料记载,这发表于众的遗嘱,也并非鲁迅的原话。因为其中有两条,是冯雪峰提出自己的观点,对遗嘱作了两处修改:
1.原文"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
改动后,加了"但老朋友不在此列"。
2."孩子长大后, 尚无才能 可寻点儿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文学家或美术家"。
改动为"文学家或美术家"之前,加了"空头"二字。
后来,这篇只当文章来写的遗嘱 就这样成为鲁迅真正的遗嘱了。
改动后,虽然内涵或广或深了, 但没有了先生一贯的为人处世!的果敢风格 也没有了简捷质朴的语言特色,对冯雪峰的改动,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