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狗子们,有的成为了宠物,被当成儿子养,也有的四处流浪,为下一顿吃什么而奔波,当然还有在一些地方的狗肉节上作为主角闪亮登场。因为狗子,爱狗人士高速上逼停运狗货车,带“儿子”遛弯不栓狗绳,被人指责后振振有词地辩称“我家狗子不咬人”,直至追逐行人导致小朋友、美女被咬,又各种耍无赖......如此种种,“爱狗人士”成为了被社会鄙视的一个标签。而另一个群体,不事声张,围席而坐,一盆香喷喷的大蒜辣椒烧“香肉”端上来,那叫吃得不亦乐乎。香肉者,鲁智深大和尚对于狗肉的称呼也。
我是吃过几次狗肉的,由于有一点心理障碍,吃的时候并未觉得有多香,不过回味还是可以,但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很早就知道民间一句老话:狗肉上不得席面。一直疑惑,狗子们也是古人畜养的六畜之一,是人类的一种食物,其肉虽没羊肉鲜,却比羊肉香,凭什么就上不得席?
根据考古发现,狗是被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狗是由灰狼驯化而来的,但却没了灰狼吃人的凶性。在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找到不少狗骨头,而且从头骨看类似现代家犬而非野狼,而当时的猪更像是野猪而非现在的家猪,这说明狗驯化得比当时的猪还彻底。只不过残骸总量远远比不上猪,而且骨头也多破碎且零散,颅骨之类还有被敲开的痕迹。这证明了两个问题:
1、当时人类已经驯化狗,但总量不大,数量远少于猪。
2、人类是吃狗的,不然骨头不会零散。敲碎骨头之类的操作,除了敲骨吸髓分而食之,也想不到别的用途。
据此可知,中国人吃狗肉的历史,应该长达万年。有文字记载的,也有三千年多年之久。
现代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献”,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左部为“鬳(yǎn)”字,右部为“犬”。“鬳”即后来的“甗”字,是古代的一种用来蒸、煮的器具。它由两部分组成,其上部为甑(zèng),下部为鬲(lì)。献这个字的古字形昭示的意思就是烹煮食物以祭祀祖先神明,贡品就是犬牲,亦即狗子们。
献字的古义是祭祀进奉,这在《说文解字》《礼记》中都有“羹献”一词,可作为佐证。献字发展到后来,由向神主奉献祭牲引申为奉献,又引申为显示、表演给人看。
商弦纹铜鬲
下面这块殷商甲骨文,上面的文字是:“丁巳卜,又尞于父丁百犬、百豕,卯百牛”,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是:在丁巳这天占卜,祭祀父丁,因此宰了百狗、百猪、百牛,开了个露天烧烤狂欢节。
从这些就能看出,狗狗在商代的地位还是很高的,不仅祭祀的特定词汇用它来做偏旁,而且在祭祀贡品中排位在猪牛之前,好不狗生得意。
到了周朝,《礼记·王制》里是这么讲的:“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这证明,狗子们的地位在周代有所下降,排在牛羊之后猪之前,排名第三。然则虽然地位下降,尔等一干屁民们也是别想吃到。
《周礼·天官·膳夫》记载着古代的膳食八珍,所谓“八珍”: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擣珍、渍、熬、肝膋也。这里面的肝膋,便是指狗肝,这是有文字记录的最早的一道狗肉美食。其烹饪方法,按照《礼·内则》记载,肝膋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膋,濡炙之,举燋其膋,不蓼。翻译过来就是,狗肝一副,覆上膋(liáo),也就是网油(至于是猪的还是狗子的不清楚)包裹于肝上,然后沾点佐料,在火上烤到外面那层肥油焦了就能吃了。真的是外焦里嫩,口齿留香。
这种做法可以说是春卷最早的雏形,现在的两广地区,以及越南老挝等地,高级春卷依然使用网油,只是里面包裹的是各类时蔬,而不是狗狗身上的某个部位。
《周礼》为西周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周公旦所著,从《周礼》记载看出,当时的人吃狗肉,而且已做到将狗的各种部位经过精确加工烹饪,分而食之。
《礼记》是秦汉以前各种礼仪论著的合集,成书时间稍晚于《周礼》。《礼记·月令》记载:“孟秋之月……天子食麻与犬”,可见东周时期周天子是吃狗肉的。
成书更晚一些的《孟子·梁惠王上》记载:“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狗与鸡、猪并列为肉食,春秋晚期年长的庶民似乎也可以吃肉了。
可以看出,随着历史的演化,狗狗们的地位在进一步下降。随着西周的礼崩乐坏,狗子们原本崇高的祭祀地位也被崩坏了,所以从春秋战国到秦汉,狗肉开始从诸侯士大夫阶层扩展到了庶民阶层。
《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吏人之与叔孙居于箕者,请其吠狗,弗与。及将归,杀而与之食之。”这段话说的故事是:鲁国大夫叔孙在晋国被扣留,看押他的小吏问叔孙讨狗吃,叔孙不给。但等叔孙被放回去前,将狗杀了和小吏一起吃了。这个故事的表达的核心不是说叔孙小气不与人分食自己的狗子,而是他觉得那样有贿赂的嫌疑。等到他要离开的时候,将狗屠了,与看守人员一起享用,以此展现叔孙是大方的,是品格高尚的。
通过这个故事可看到,原先高高在上为国家祭祀用品的狗子,到了这个时候,一般的普通看守都能讨来吃两口肉。说明春秋晚期的礼崩乐坏到了什么样一个程度,也说明狗肉开始走进了寻常百姓家的蛋白质供应食谱。
《墨子·天志》:“四海之内,粒食之民,莫不犓牛羊,豢犬彘。”——但凡是个老百姓,谁还不养些牛羊狗猪的。
《荀子 · 荣辱》:“今人之生也,方知畜鸡狗猪彘 ,又蓄牛羊,然而食不敢有酒肉.....非不欲也,几不长虑顾后,而恐无以继之故也。”——现在的人啊,都知道养一些鸡狗猪牛羊这些牲畜,但吃饭却不敢有酒肉。不是不想吃,而是要思虑长久,现在吃完了后面日子吃什么?
越国被吴国灭了后,越王勾践除了并向吴王贿赂大美女西施,自己卧薪尝胆,他还采取了一项鼓励人民生育,增加战争人口的措施:凡是生男孩的人家,国家奖励两壶酒和一只狗;生女孩的人家,则奖励二壶酒和一只小猪。
天子和士大夫享用的美食,被勾践用来鼓励越国人生孩子,可见力度之大。而且,从这个记载上可以分析并得出结论,狗肉那个时候比猪肉值钱,狗的地位还在二师兄之上。
关于狗,那个时候还经常与一些猛士一同出镜。晋灵公养了一只凶恶的狗,大忠臣赵盾向他谏言,他听不进去,放出恶犬要咬死赵盾,结果这只恶狗,被赵盾的侍卫提弥明当场格杀了。提弥明徒手杀死恶狗,也算英勇无双,但他最后被埋伏的其他灵公卫士杀死。至于这条被他杀死的恶狗,不知后来是煮了吃还是烤了吃。
著名的暗杀大师聂政,他出名前的职业就是一个市场里穷屠狗的,史载“客游以为狗屠”。名气最大但是最失败的暗杀大师荆轲,他到了燕国后整天和高渐离以及一个屠狗的喝酒吹牛逼,因此,高渐离也极有可能与杀狗有点职业联系,只是司马迁没写出来。
汉代庖厨图的屠狗片段
秦汉时期,以屠狗为职业相当高尚,这要得益于刘邦的一担挑,他的死忠粉樊哙。樊哙原本就是干屠狗营生,跟着刘大哥打天下,鸿门宴时怒闯宴会席,连楚霸王项羽都夸赞他是位猛士,赏了他一个大生猪腿吃。
“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樊哙专门杀狗儿,刘邦专爱吃狗肉,现在的江苏沛县一带,有一种美食叫“沛公狗肉”。传说刘邦与樊哙曾共同杀了一只老鼋,与狗肉同炖,鲜味倍增,这道菜被后人称为“犬鼋会”、“鼋汁狗肉”。
汉朝时期,在前人的基础上,汉人将烹食狗肉发展到一个新高度。汉代发明了一种叫狗皉的菜,该菜将狗肉切成薄薄的肉片,当时人们喜欢宴会时用于下酒,成为名噪一时的珍馐。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简书上就记载了好几种狗肉做法,其中就包括犬羹、犬胁炙、犬肝炙等。
桓宽的《盐铁论》记载:“中者南居当路,水上云台,屠羊杀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从史实记载来看,在秦汉时期,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中产阶级才吃得起狗肉,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总之,狗子们已经从士大夫专享食材降低到普通人喜爱的美食。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吃狗肉的风气开始逐渐减弱。北魏《齐民要术》,可算是唐宋之前厨子的必读教科书,里面上百种肉类料理方法只有下面这一篇提到了狗肉。
这个古食谱的制作方法是:三十斤狗肉+六升小麦+六升白酒煮沸三次,然后倒掉汤水,再加入白酒小麦各三升继续煮,煮到死狗骨肉分离后捞出,再打三十个鸡蛋裹在肉上,蒸到鸡蛋液干燥,再拿大石头压扁。这一坨黑暗料理,过一晚上以后就能吃了。这道狗肉鸡蛋饼味道如何,我反正是下不去嘴。
南北朝时期,大量北方游牧民族南下,中国的北方开始了胡汉大融合,羊这种胡人比较喜欢的肉食开始在餐桌上占据更多的地位。东晋南渡后,大量的北方人口南迁,倒是把原本吃狗肉的风气往南边带了。现在在岭南地区,人们习惯称狗肉为“香肉”,并且留有“冬至鱼生,夏至狗肉”的习俗。
隋唐宋时期,最后一统江山的仍然为北方的军事贵族,在南方的汉人虽然喜食狗肉,但由于他们自带有逃亡难民的属性,在朝堂上自是没多少话语权,狗肉也就沦为不入流食物。那时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羊肉、鸡肉、鱼肉、猪肉才是最常见的肉类,由于保护耕牛,牛肉成为了奢侈品。这才有了李白诗歌中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豪迈。而狗子们,虽然还有人吃,但已经被边缘化。
这段时期狗肉地位持续下降的原因,除了民族融合改变了一些饮食习惯外,还有下面更重要的两个因素:
第一,狗子的体型较小,出肉率低,与牛、羊、猪其他牲畜比起来处于劣势。牛羊可以放出去吃草,猪既能放养也能圈养,还不挑食,鸡鸭这一类的虽然体型比狗子小很多,但也是既能放养也能圈养,特别是繁殖力旺盛,成熟期短,用数量弥补体型上的不足。
商周秦汉时没有体系化的畜牧养殖,而且那会儿老百姓普遍也都不咋吃得上肉,狗作为本身就是少数的肉食来源,被追捧也是自然。
隋唐时期,社会局面趋于稳定,《唐六典》、《唐律疏议》之类的都有明确关于畜牧养殖类的指导意见和规范明细,养殖业得到空前的发展。到了这个时候,狗子这种不适合大规模养殖的动物地位就开始尴尬了。
第二,宗教和文化方面也是影响狗肉消费的重要原因。
《摩诃僧祇律》:“时诸比丘食狗肉。入聚落时为狗所逐竞吠。诸比丘以是因缘往白世尊。乃至佛言。从今日后。不听食狗肉。”这段佛经的意思是,一群和尚吃狗肉,入城后被一群狗追逐狂吠。然后佛祖出现了,就告诉那群和尚,傻孩子们啊,狗肉吃不得啊。从此之后,和尚们就不吃狗肉了。
佛教自东汉传到中国后,开始时并不显山露水。到了南北朝时,先是南朝的皇帝开始追捧,北朝的皇帝为了收取民心,自然也不甘落后,于是,佛教开始发扬光大,到了隋唐时发展到一个高峰。
类似于上面劝诫不吃狗肉的段子,在当时的佛经上很多见,不光是佛经,还有各种道经、民间志怪谈什么的都开始劝导人们别吃狗肉,道教称“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受这些宗教思想的影响,人们开始自觉或不自觉的不吃或少吃狗肉。
宋朝的皇帝特别喜欢吃羊肉,一开始的几位皇帝虽然吃了很多羊,但也没对吃狗肉有什么偏见,直到著名的书法家宋徽宗,发了一个奇怪的禁止吃狗肉的圣旨,从而引起了一场政治动荡。
崇宁初年,有一个叫做范致虚的官员,向宋徽宗提出一个立法建议:“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他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理由很奇葩:“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属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杀、食用。
范致虚的马屁拍得宋徽宗很受用,于是下令:“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范爱卿能想出这么有创意的建议,甚合朕意,赏钱二千贯。
宋人虽然并非以食狗为乐事,但吃狗肉毕竟不是华夏的饮食禁忌,市井间也不乏吃狗肉之人,屠狗还是一门正当的营生。现在朝廷突然禁止吃狗肉,不但妨碍了市民的口腹之欲,也侵犯了经营狗肉的饮食店的利益。所以当时的舆论都反对“食狗禁令”。
东京的太学生带头抗议,慷慨激昂地发表演讲:“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戌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犬也。”翻译过来就是,宋徽宗你事事以继承自己老子宋神宗的志业相标榜,可是你老子也是属狗的,也没听说神宗皇帝禁止吃狗肉。
由于这道禁令不得人心,所以实行不到几年,便不了了之。朝廷虽然没有再下旨,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坊间便出现了挂羊头卖狗肉的营生,官家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事就算过去了。
宋朝人虽然反对立法禁食狗肉,不过在宋代的上流社会,并不流行食用狗肉。在宋人笔下,汴京与临安的饮食店与肉铺子非常之繁多,但基本上卖的都是猪肉、羊肉,狗肉店不能说没有,却难得一见。有人统计过《东京梦华录》提到的所有肉类食品,发现羊肉的比例为36%,猪肉的比例是12%,鸡肉等禽类肉食为11%,鱼贝类为15%,完全没有出现狗肉。
都知道苏东坡词写的好,而且还是位美食家,发明了红烧肉这道华夏第一美食,但是,苏东坡是不吃狗肉的。
宋神宗熙宁年间,苏轼在徐州任太守,看到地方政府的公宴上常有狗肉这道菜(估计是沛公狗肉),觉得不可理解,质问为什么要屠狗设宴。司法官员告诉他:法律并不禁止杀狗。苏轼又问道,公宴用狗肉,合乎礼制吗?司法官员说,合乎礼制。并引述《礼记乡饮酒》的一句话来说明:“烹狗于东方,乃不禁。”
苏东坡是何等样人,当即反驳道:“荒谬!《礼记》也说:‘宾客之牛角尺。’意思是,接待宾客所用牛的牛角有尺把长,难道就不应该禁止屠牛?”苏轼可谓是狡辩高手,成功地将主角狗子变换到耕牛身上。
苏轼紧接着又引经据典,说:“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翻译过来是,孔子养的狗死了,叫子贡去掩埋,并说,我听说旧的车帷子不要丢弃,可用来埋掩死去的马;旧的车盖也不要丢掉,可用来埋掩死去的狗。孔子何许人也,苏东坡借孔子的仁爱精神,成功地进行了道德绑架。
不过,没有材料显示苏轼在徐州发过“屠狗禁令”,想来他只是反对在举行公宴乡饮时宰杀家犬,并不干涉民间是否食用狗肉。实际上,在宋代士大夫家庭的正式宴席上,是不允许摆上狗肉的,若以狗肉宴请宾客,将被视为不合礼节,不懂礼貌。“狗肉不上席”的说法,便是从宋代开始流行开来的。这里的席,是指接待宾客的正式宴席,非指私人聚餐。
狗肉上不得席面,那就让普通庶民食用吧。可是,宋朝的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还常常将屠狗食狗的习惯跟黑社会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比如宋人有一则记载,宣城县境内,“十里间有聚落,皆亡赖恶子及不逞宗室啸集,屠牛杀狗,酿私酒,铸毛钱,造楮币,凡违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意思是聚集在一起的这些人,屠牛杀狗,酿造私酒,伪造假钞,干的都是违禁的事情。成功地给宰杀牛狗吃其肉的行为,贴上了黑社会生活方式的标签。
类似的记叙有很多,如在东京汴梁,一帮“恶少无赖之人,肆凶不逞,小则赌博,大则屠牛马、销铜钱,公行不忌。其输钱无以偿,则为穿窬,若党类颇多,则为劫盗纵火,行奸杀人。”将这些人开设赌坊,诱人赌博,盗窃抢劫,奸淫杀戮,等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与他们“屠牛马驴狗以食”挂上钩。
这帮子酸腐文人将吃狗肉妖魔化,给整个社会洗脑——屠狗吃狗肉的不是好人。
《水浒传》写了鲁智深吃狗肉的事:“只见墙边砂锅里煮著一只狗在那里”,可见当时做狗肉的方法,是砂锅炖。“那店家连忙取半只熟狗肉,捣些蒜泥,将来放在智深面前。智深大喜,用手扯狗肉,蘸著蒜泥吃”,当时吃狗肉的方法,是炖熟了蘸蒜泥吃。
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但是施耐庵只写了鲁智深吃狗肉,之后再未写其他好汉吃狗肉的情节。
元朝时,草原民族骟马的技术传入中原,并很快延申至八戒身上。猪被去势以前,肉腥臊得很,因此地位比羊低很多,达官贵人是不喜欢吃猪肉的。骟了后,味道好极了。猪好养,出肉率比羊高得多,能提供丰富的蛋白质和脂肪。于是,在明清时期,二师兄成了中国人获取肉食的第一来源,并持续至今。
明朝的李时珍对狗有深刻的研究,他著的《本草纲目》中记载:“田犬长喙善猎,吠犬短善守,食犬体肥供馔。”什么样的狗适于打猎,什么样的狗适于看家,什么样的狗适于吃狗肉,皆有研究,而且,他还认为吃狗肉有治疗疾病的作用,记载了四种有狗肉的药方。
清朝的郑板桥特别喜欢吃狗肉,据记载,他“嗜食狗肉,谓其味特美。贩夫牧竖,有烹狗肉以进者,辄作小幅报之。富商大贾,虽饵以千金不顾也。”想要一幅郑老板的字画,拿狗腿来换可也。
对于现在的那些爱狗人士,别看他们打着爱护动物的旗号,可也没见他们少吃一口红烧肉,少吃一块酱牛肉,少吃一顿涮羊肉。如果要用他们的干儿子的一条腿来换郑板桥的一幅字,最先操起屠刀杀向狗子的就是他们。
从狗肉地位的变迁来看,从高高在上的国家祭祀品,到公卿士大夫专享,再到普通中产阶级的餐桌,最后落到平常百姓家的饭碗里,展现的是华夏民族饮食文化的发展以及养殖业的进步。宋以后,狗肉在社会上的肉食结构中已被边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狗肉只能在好汉兵痞黑社会之类不上台面的圈子里登场了,毕竟,偷鸡摸狗混得一顿高蛋白餐食也是很带感的事,而且,狗肉还挺好吃。
最后,用梁实秋先生《雅舍谈吃》中的一段话来结尾吧:
杀肥狗与宰肥猪、宰肥羊无异,我看不出其间有什么文明与野蛮之别。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不吃羊肉,有人不吃狗肉,各随其便,犯不着横眉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