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宁海的小王遇到了一件比较烦心的事情,马上要到中秋了,想着自己该给自己的一百多号员工发福利了,于是小王就到了一家超市里去订购了2万块钱的月饼。等到月饼送到家之后,小王先给自己的父亲送过去了两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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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拿到月饼之后就打开了包装打算先尝个新鲜,可是当老爷子吃了第一口月饼的时候就发现月饼的味道不对劲。他觉得这月饼不想是今年新做出来的,于是老爷子就围着盒子里的月饼看了起来,这一看不要紧老爷发发现了盒子上的秘密。原来这个盒子上的标签是刚贴上去的,在这个标签的下面还有一张是去年的标签。这一下子老爷子赶紧给小王打了电话让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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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看到月饼都是过期的之后赶紧联系了超市,超市那边也是抓紧联系了厂家。结果厂家说了一句话让小王气愤不已,厂家说月饼都是新做的盒子可能是是去年的。他们还说法律允许这样贴,这也是为了响应国家节能环保。最后经过三方协商,超市和厂家愿意让小王退货,可是小王却觉得自己买了伪劣产品不是退货就能解决的,最后小王打电话报了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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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这里有话说,其实这件事情不应该报警。我觉得应该是找工商局,最起码也要假一赔三才对。在这件事情当中超市和厂家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超市有监管不力的责任。难道月饼运过来之后超市都不检测的吗?难道超市真能承担的其责任。
生产日期都是食品生产时才同步贴在或者打印在包装上的。盒子没有使用不可能有生产日期。
碰到这种不是应该再去多买点吗?跟捡钱一样
没人叫你买
刚看完上一篇,为毛一件事,内容差那么多。
怎么说,我认识的一个大叔在月饼厂里做事,现在我都不敢吃月饼了
反正只要是做吃的,自己的做什么不敢吃什么,殊不知道大家都是这样的,以为坑了别人,其实别人也坑了你,除非你这辈子不吃东西了
又一种说法啊,你们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