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网上看到,有人声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是既得利益者。通过视同缴费年限制度,侵犯了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甚至有@深圳鹏述评声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职工,剥削了农民,是比地主剥削农民还可恨的新生的剥削阶级,号召农民起来推翻、消灭新生的剥削阶级。下面就是集“工闹,城痞,农闹”为一身的不是农民的“农闹”深圳鹏程述评的原文截屏。深圳鹏程述评本身也是一个有十几年视同缴费年限的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按照他的说法他自己也是剥削了农民的既得利益者。也是应该被农民起来消灭的剥削阶级其中的一员。但纵观他的文章,他从来没有愿意把自己通过视同缴费年限剥削农民的养老金返还给农民,按照他自己说他是深圳的国有企业最近几年退休的退休职工,那么正常情况下,养老金应该上万元。如果他40年工龄,其中有11年视同缴费年限剥削了农民,那么他这个深恶痛绝有“视同缴费年限”剥削农民的既得利益者的为农民说话的人。起码应该带头,把剥削农民的2500元养老金捐献出来赔偿给农民。才能够证明他已经背叛了他自己的剥削阶级身份,成为了真正为农民谋利益的大救星。如果他一方面自己通过“视同缴费年限”剥削农民,一方面又要打着为农民说话的旗号,带领农民妄图推翻国家社保法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制度。不是证明他只是一个两面三刀,忽悠欺骗农民的口头革命派吗?通过像深圳鹏程述评这样的人的忽悠,很多农民都把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城镇退休职工称为“既得利益者”。
实际上认真分析解放以来,一直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和农村的变化,就可以发现,全国人民都是国家解放和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者”。
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51年国家在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通过《土地改革法》的实施,为农民分配了土地和宅基地。几乎在同一年,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在城镇工商业企业实行了企业为职工集体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发放退休工资的制度。农民通过在土地上种植劳动,生产农产品,向国家贡献缴公粮,得到缴税以后的收入生活养老。城镇职工领工资生活,缴劳动保险基金领退休工资养老的制度,通过解放时候国家建立的制度农民和城镇职工居民都得到了既得利益。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实体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收入得到大幅度增加,很多农民都富裕起来了。而且可以进城打工,和职工一样领工资。购买养老保险,和职工一样领养老金,进城购买商品房,居住在城镇。实际上如果在城镇长期工作、生活、居住,农民与城镇居民比起来,只是多了一个农村户口而已。
现在网上虽然有很多农民听信一些人忽悠,声称农民受到了剥削,而且说农民好为什么城镇职工居民不愿意去农村落户?说他愿意与城镇户口换,但如果让他根本不需要换,直接进城,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那他们是打死不愿意的,对于这一点,农民的大救星温教授也是直接肯定了的。
现在网上只有人说实话,说农民也是得到国家照顾的既得利益者,就有农民说他愿意拿他的土地和宅基地,换城镇职工的退休工资。但他们绝对不愿意和没有退休工资,和农民一样在城镇打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交换。因为他们从心底知道,现在城镇户口已经根本没有什么多少特殊待遇了。有农民网友问,既然你们说农村好,为什么现在没有一个人愿意当农民?
可以说,现在只要国家分配城镇职工居民土地,宅基地,我几乎敢肯定,95%以上的城镇职工都愿意当一个有农村户口的农民。
实际上现在的农民只是一个户籍符号,不像改革开放,以前农民不允许进厂打工不允许进城落户。现在的农村户籍并没有完全与农业生产种地挂钩。农民撂荒土地不会被罚款,不缴公粮、不交农业税,种地国家给补贴 愿意种地就种地,不愿意种地,可以把土地出租收流转费,在城镇打工遇到一到工资待遇不好的时候,可以退回农村居住种地。如果遇到国家征收农民土地,宅基地,运气好可以得到国家的巨额失地农民赔偿款,一夜暴富不是梦。这些都是农村户口的农民才能够得到的特殊照顾的“既得利益”而且是只有农村户口才能够享受的待遇。城镇职工居民就是想到农村出钱买宅基地,国家政策也不允许,那是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够享受的特殊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要说国家把退休职工原来可以领退休工资的连续工龄,视同(当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放养老金,退休职工就是“既得利益者”。那么国家给农民分配土地和宅基地,和城镇职工可以同样在城镇打工领工资,缴费领养老金,买房长期居住的待遇。农村土地撂荒不会被罚款,不用缴公粮农业税,不愿意种地,可以流转土地。农村土地宅基地被征用可以得到国家赔偿。这些待遇证明农民同样也是国家解放和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者”。农民不可能在享受着土地,宅基地,免税和其他的既得利益的同时,还想要享受退休职工工作单位缴费可以领退休工资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既得利益。同样的道理,城镇退休职工也不能在享受着视同缴费年限既得利益的同时,还要求得到农民的土地,宅基地的既得利益。要说是既得利益者,城镇退休职工,老农民,都同样是国家解放和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