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奋人心!国家终于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出手了

科技大白话细聊 2024-10-08 21:28:39

国家终于出手了,对于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要进行必要督查,这条消息可以说无比振奋人心!

就在今天(10月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表示,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

内容主要涉及3个方面:

1、要求相关执法单位,要采取更加包容、更加审慎的方式进行监管。

2、要求相关执法单位在执法上要柔性,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3、将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必要的督查。

有很多网友看到这条消息之后,都表示严重支持,希望这一举措能够落到实处。

说句实话,这几年人民群众与一些执法人员产生矛盾,大多数都是因为不柔性执法而产生的,有些本来可以通过讲政策,劝解的方式解决,但他们动不动就罚款,甚至小过重罚。

比如,福州张某在路过邻居家的菜地时,在邻居王某某的招呼下,以122.5元买下70斤芹菜,然后又以1.95元的价格转卖给了菜市场上的摊贩,获利14元。

但很不幸的是这批芹菜被市场监管局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随后被告知将对张某处以5万元的罚款。

当时张某接到市监部门的处罚通知书后,不知所措,因为金额过大,干脆就不管不顾了。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张某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缴纳罚款,结果导致缴纳罚款延期后又追加了5万元共计10万元的罚款。

由于张某一直没有缴纳这笔罚款,当地市监部门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好在闽侯法院认为,市监部门的处罚过重,且张某属于初犯,并非职业菜犯,最终载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而当地市监部门仍然认为,他们对张某处理合法合规,所以不服法院裁定,然后又向法院申请重审,最后终审仍然维持了原判。

法院认为罚要罚的让人信服,才能起到教育的作用,更何况张某本身不是做菜生意的,只是在菜市场上打工,顺带帮人家买了70斤芹菜,并且获利只有14元,市监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明显存在处罚过当的情形,也就是前面说的乱罚款。

其实类似乱罚、重罚、不柔性执法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果每一个案子都通过法院判决,肯定不现实。

说到乱检查,有很多网友就想到了交通行业的各种葩检查项目。

还有趋利执法,这个也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

趋利执法,是指一些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或其他不当利益,而采取违法或不适当的执法行为。

这些行为不但背离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原则,也会导致一系列社会矛盾。

1、不公正的处罚会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不公正处罚会破坏法治原则,有损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不公正的执法会对企业和市场造成负面影响,从而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

4 、趋利执法容易滋生腐败行为,一些执法人员可能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到公共利益。

总而言之,发改委提出的“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是一件令人鼓舞的好消息,因为只有加强执法监督和规范,确保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才能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市场和经济才能得到良性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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