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几千年来传统婚嫁风俗、重男轻女落后、“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观念以及农村女子结婚后“随夫居”等因素影响,外嫁女婚姻关系、户籍等发生变动时,其农村土地承包权益容易被歧视和排斥。我们要采取“三书有名”切实有效措施,为外嫁女纾困解忧,保障其土地承包权益。
外嫁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
一是全力防止外嫁女“三书无名两头空”。防止“两头空”,就是防止外嫁女在娘家和婆家两头都没有承包地,表现形式就是在娘家和婆家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书》、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三书”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一栏都没有外嫁女的名字。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
二是总体原则外嫁女“三书有名保权益”。就是说外嫁女在娘家或者婆家任何一方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书》、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三书”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一栏有外嫁女自己的名字,从而确保外嫁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外嫁女:三书有名保权益
“三书有名保权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明确权益归属:通过在“三书”上登记外嫁女的名字,明确其在土地承包中的权益,避免权益纠纷。2.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嫁女在娘家或婆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认,使其能够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3.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外嫁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有助于减少因土地权益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页
三是保护外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具体路径。1.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2.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3.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工作中,外嫁女要书面申请在娘家或者婆家选择一方登记自己的土地承包权益,提倡引导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更好保自己土地承包权益。
三十又三十,身为农民,一生没有土地,只能四处奔波,变成了灵活就业农民工[汗][汗][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