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证据、说理上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知库 2023-12-20 20:24:19

劳动关系的界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适格: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者也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二、劳动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这是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

三、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内,在单位的指挥下提供劳动。劳动者并非为自己的经营劳动,而是为了用人单位经济利益劳动,劳动者以劳动交换而获得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

以上三个方面是劳动关系界定的主要标准,但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各个省市自治区也出台了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比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年)》中,也详细介绍了界定劳动关系的标准:

认定劳动关系必须采取综合认定的方法,即劳动关系应该根据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以及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等因素综合认定。

具体来讲,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综合考虑下列情形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2)用人单位有向劳动者支付过工资性劳动报酬的记录,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3)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4)劳动者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5)劳动工具、原材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6)工作时间、场所一般由用人单位决定或受其控制;(7)劳动者只为一个用人单位提供劳务;(8)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9)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较为长期、固定的劳务。

当然,由于劳动关系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认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上述标准并非绝对,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在具体的证据审核认定上,可以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所规定的凭证进行判断,即: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0 阅读:70
评论列表

劳动知库

简介:年轻人用得起的职场劳动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