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健身房戴玉镯碎了,原地锻炼提拉杠铃的大学生需赔偿5000块,网友们都在表示女子和健身房有责任,原地提拉杠铃的大学生无责的时候,已经有律师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表示三方都有责任,对此引发公众热议。
律师的说法有自己的道理,但公众都想知道最后法院会怎么评判,让子弹先飞一会儿吧。
事情经过有网友发视频求助,发生在长沙一健身房里,自己在原地锻炼提拉杠铃,突然有一个女子路过,然而意外发生了,女子手上的玉镯撞到了自己提起来的杠铃上面,碎成几截。本来是女子自己的原因造成的,然而女子却认为了是网友提拉杠铃撞碎了手镯,必须承担责任,需赔偿5000元。
网友也蒙圈了,自己在原地锻炼,怎么就祸从天降了,于是报了警,也让网友评评理,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到底是网友提拉杠铃撞碎了女子的玉镯,还是女子自己把玉镯撞在了杠铃上面?5000块不是一个小数目,女子的诉求合理吗?让人很容易联想到2个字“碰瓷”
女子到健身房健身带易碎品干嘛?难道她不清楚在运动健身的时候,自己运动中手臂可能会与器械发生磕碰吗?
如果女子是新手,她到健身房里锻炼,健身房应该有义务告知女子贵重物品需存放在保险箱,不能带易碎物品,以及与健身无关的物品吧?视频中女子跟随男子训练,男子不管是健身教练还是朋友,在引导女子健身过程中,都应该有告知义务。
而作为原地进行提拉杠铃锻炼的大学生,女子要求其赔偿5000元,当事人想不通,公众也想不通,提拉杠铃的当事人不可能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况且自己在原地锻炼,健身器材没有随意移动到其他区域,从视频中,是女子自己随意在健身房里走动,没有观察到周围的情况,导致自己的玉镯碰到了杠铃上面导致了损坏。
自己的原因就是自己的原因,却要他人买单,这合理吗?有律师认为,三方都有责任。公众也对此表示了质疑感觉律师还没有网友懂
有这样的律师,难怪好事难为,好人难做
追究男方“未尽到仔细观察义务“的说法不能服众,加重一方的责任显示公平,和稀泥的做法只能三方都不满意
律师说得没有道理,要求健身男子躲避女子手镯属于苛求,反倒是女子应该避免进入健身活动范围,因此造成损害应该自担责任。
如果网友说的那样,健身男子在自身场地的范围内拉伸,他不可能发现女子手上的手镯,主观上也不可能去故意碰女子。相反女子随意进入健身活动范围,理应注意周围的情况,如果造成损害应自担责任,带个手镯进行健身本来就有问题,自己的原因,手镯碎了,还要求别人赔偿5000元,更是行不通。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