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下了一场暴雨,直到早上十点多钟,暴雨才停止。10点半,我们坐上了前往西沙拉的公交车,这个边陲小城并没有什么旅客,所以我们很快的就完成了出入境的程序,然后背着行李,走了300多米,穿过大桥,来到了巴拿马,在大桥尽头的一栋破旧的小屋里,用3美金一张,然后就可以前往附近的海关了。一切都很好,但我们的护照却被一个人拿来看了看,并被复制了一份(我们从别的国家来的人,他们并没有复制我们的护照)。另外,巴拿马人在进入美国之前,都要先准备好离开美国的飞机票或者是火车票,然后才能进入美国。
从边界到巴拿马的博卡斯岛,只有两条路可走,第一条路是先坐当地大巴,中间要换乘一趟,陆路费用0.9美金+1.4美金=2.3美金,第二条路是乘快船上岛费用5美金。二是在边界处,直接搭乘小巴,票价十美金,可直达港口,再以五美金的船票,上岛。在我们之前,有好几位外国人都选了一辆汽车。我们两个都是唯一一个决定坐公共汽车的人,不但节省了15块钱,而且还坐上了一辆巴拿马本地大巴。并且,它的速度很有可能会超过汽车,因为汽车总是在满员时才会离开。我们乘坐的公交车属于那种下车即为乘客的类型,仅仅行驶了300多米,一名肥胖的妇女从车上下来。皇上说:“怪不得这儿的人都那么肥,走那么远的路程都要坐马车,这样懒,不长肉就奇怪了。”
驶向波卡斯岛的快艇在海面上高速行驶,剧烈的摇晃让后座的乘客们浑身都是水花,不过还是很兴奋。上岛之后,我们打听了一下,入住了一家 Coconut旅馆,这是一家靠近中央公园的旅馆,周围有很多餐厅和餐厅,离港口很近,但是条件很差,没有洗手间,但是包含了早餐,而且还可以使用 WiFi,这是我们到过的所有加勒比海地区最廉价的旅馆之一。这家酒店的客人都是欧美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甚至有人选择在顶层搭帐篷,以节省住宿费用。另外两个看起来像是已经退休了的欧洲人,他们也决定来此居住。他说,一开始他对这里的条件还有些不满,但当他见到这两个欧洲老人时,他的心情就好多了。
酒店附近有一个小的快餐店,它提供的食物与中国大陆的食物非常相似,非常符合我们的胃口,并且价钱也很低廉。一份牛排饭和一份炒牛肉饭加起来也就8美金出头,因为有足够的牛肉,味道也很好,这是我们来中美洲以来,所能找到的最好的食物了。但在哥斯达黎加,新鲜的水果汁非常昂贵,一瓶要三块钱,而可口可乐则要便宜很多,1.5块钱一升。
饭后,黄帝到中央公园演奏小提琴,遇到许多本地人观看。随后,一个自称是卡梅隆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看起来是个欧洲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艺术气息。他说,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好听的曲子,第一次见到这个中国的音乐。他本人也能弹奏小提琴,现在是台湾各大酒馆及俱乐部的音乐主管,他想让皇上再过半个钟头就到隔壁的酒馆表演。他想了想,还是说自己住在 COCO酒店里,想要中国音乐的话,可以到酒店来。
就这么一边问一边找,足足跑了两个多小时,方圆六公里都没有发现一只猴子。终于碰见了一个英文很好的本地人,他说要去见猴,就不要在大路上行走了,要进入一片原始丛林。这可不行!女人都害怕蛇,皇上更是如此。既然不能离开,那就只能作罢。
回去的时候,我们路过一间酒吧,听说是自己酿的新鲜啤酒,实在受不了,就一头扎进了酒吧。这位店主叫弗里德曼,是个纯粹的美国人,身上有日耳曼血统。他和一个巴拿马女人结婚后,三年前就从美国西雅图迁入了这座城市,因为他喜欢这座城市的安静和整洁。我们要了一瓶姜汁(给女士们用的),还有一瓶轻便的啤酒,一边喝酒,一边倾听着弗里德曼的演讲。他最常提到的就是中国人在这个岛屿上经营着一家超级市场。不过,你要买的商品,往往都会被拒之门外(我们在中国人的一家超市里,向店主打听过,店主告诉我们,没有这种事情)。而帝国则在旁边补上一句:独占。弗里德曼:是的,没错。他以「巴拿马中国人」为题,以「牙齿全坏」为结论(令村里妇女记忆深刻)。弗里德曼说,巴拿马人很懒惰,也很容易满足,当你有一天挣到三十块钱,你就会立即出去喝酒或者泡妞,你会觉得自己很有钱。
弗里德曼的两个孩子,一个是15岁的,一个是6岁的,他打算把这个孩子带到美国读书,一个是四岁的小男孩,看上去很满意在这个国家的生活。在回去的途中,我们谈到,很多人都有移居美国、欧洲等先进国家的想法,但在非洲、中美洲等落后国家,美国人、欧洲人并不是为了更好的福利,也不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更简单的生活方式。
我们在哥斯达黎加下榻的一家酒店,酒店的老板娘也是德国人,皇上就说,德国人这么好干嘛非要跑到这儿来?她只说了一句话:德国冬天很寒冷,我更愿意住在暖和的地方。当然,这其中也包含了迁移的自由。在先进的社会中,人们更加重视自己的内在需要,并允许自己的内在需要被满足。从这一点上讲,中国人现在所追寻的,可以说还处于一种较低的层次。巴拿马的雨水季节很有趣,蓝天白云,下一刻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雨水带来了清凉,难以想像,要是没有雨水,那该多炎热啊。我们两个人走了十二公里,在三十五摄氏度的温度下走了这么久,实在是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