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子,是不是谁抢到抚养权谁得到房子?
-张律师,我和我媳妇儿离婚的话,我们俩的房子是我女儿的名字,孩子看样子我是抢不过来了,那房子是不是也被她抢走了啊?-不一定!还是要看实际情况。看你们当初是否达成合意,打算把房子赠送给了孩子?还是只是以孩子的名登记,依然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房屋的真实产权人未必是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的房屋权利人。综合分析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购房款支付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当事人的举证情况等因素,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