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疑似离石区有一村主任任某军开挖掘机撞倒村民,引发观众和网友热议。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男子驾驶的挖掘机,直接朝向村民,用铲斗撞倒村民,并险些铲到村民的腿。该男子见村民趴地不动,他信步踏下高台,挺着翩翩大肚,淡定自若的走近察看。
随后便有知情朋友爆料:村妇疑因在工地取水,与该村主任发生争执,后遭村主任开挖掘机撞倒?事件发生已经1个月了,事情还没有有效处理,被撞家属无奈将事情发布到了网上,希望网络舆论能为其讨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在这条视频下方,不少网友纷纷发表留言:看前半段在想会不会是视野盲区,看到后半段他下车那个趾高气昂的样子确定了就是故意的,这种人怎么能为百姓造福?
腆个肚皮背个手,悠哉悠哉从受害者身边路过,还挺“威风”呗!被优化的村主任都不抵普通村民好!就该严查查逮起来!
当地官方也发布真实情况通报,经核查,事件发生于离石区田家会街道田东社区。视频中挖掘机驾驶员任某军并非村主任。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处置,相关人员已到案,处理结果将及时予以公布。
10月22日,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下楼桥村为村改居,由于社区优化合并,原本的村不存在,视频中开挖掘机的男子为原村主任,目前为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由于村民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阻拦导致冲突,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还在等处理结果。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吐槽:涉事者即使不是村主任,背后也有村主任的影子,明摆着涉黑。太嚣张了,简直令人发指,老百姓砸汽车机器盖顶格拘留,这个村主任撞人会如何处理?拭目以待!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
1、实在是太嚣张了!拿着铲机直接攻击村民,这种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如果不追究反映责任的话,就没有无法无天的!
首先,不管涉事男子的身份,到底是不是陈主任还是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也不管双方是否存在什么样的矛盾,单纯就男子驾驶的挖掘机,直接朝向村民,用铲斗撞倒村民,并险些铲到村民的腿,这种行为就已经触犯国家法律。
从法律层面来讲,男子与村民之间存在的经济冲突,双方理应采取更文明、更和谐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像这样驾驶的铲车直接攻击对方。
同时,用铲车直接攻击对方,就属于法律上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如果已经导致受害村民轻伤以上的,就属于刑事案件!
此时,从量刑角度来看,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肇事男子除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承担各项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造成人身损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费用。
本事件中,对于受害村民来说,如果被肇事男子弄伤住院治疗的,要么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形式,要么通过另行提起民事什么形式,要求肇事男子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最后,光天化日之下,开着铲机行凶,这种行为太恶劣了,相关部门必须深入的调查!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