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了!餐饮公司抢学生外卖扔垃圾桶,学校:已道歉,网友不买账

爱普发何吕 2024-10-30 19:02:51

吉林长春,有多名学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爆料视频,反映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餐饮公司将学生外卖扔垃圾桶,还辱骂殴打学生。

此外,发布者表示学校餐饮公司的人不让学生点外卖,不让拿外卖的人回寝室。学校回应,已经和餐饮公司谈妥,让他们必须道歉赔偿。

据介绍,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其是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的学生,“学校新来的餐饮公司老板无故抢我们学生的外卖,直接给扔垃圾桶”

“我们学校餐厅和寝室是连着的,想回寝室必须进食堂”。视频中一男子当着一女生的面,将多份外卖一起扔进了垃圾桶里。

对此,学校方面表示,已经与餐饮公司进行了交涉,要求该公司向受影响的学生道歉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同时,学校重申,学校一直允许学生点外卖,并且之前已经与餐饮公司达成过相关协议,禁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对此,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这种多次抢学生外卖,辱骂,动手,甚至还要把学生拖拽上车的行为,真的不用进吗?还说学生怂了没敢来,敢情还是学生的问题了…谁敢接受这大哥的道歉?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赔礼道歉就完了?能为几份外卖行如此猖狂之举,必是唯利是图的东西,他的配餐能让人放心?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辱骂殴打学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为什么不要求公安机关出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首先,解决问题首先要找到问题的根源!本事件中,就像很多网友吐槽的,食堂承包商也太霸道了点,退一步讲,要是食堂的东西要真是经济、卫生又好吃相信大家也不会那么麻烦的点外卖等外卖,就看这几个承包商的所作所为,也不像什么善茬!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相关人员是否道歉?而在于学校食堂是否能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是否有必要对学生点外卖行为进行全面禁止?

同时,从法律层面来讲,食堂工作人员强迫学生进食堂,并且有扔外卖,尤其是辱骂、殴打学生等举动,如果上述情节属实的,已经触犯国家法律了。

也就是说,食堂工作人员不仅态度粗暴,而且手段恶劣,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已经上升到违法犯罪层面了,为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应该由警方介入调查。

此时,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学校作为管理方,更应该将注意力放在让学生吃好,为学生努力学习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保障!

在笔者看来,就像很多网友质疑的,这种事情责任应在校方,当初校方承包食堂时就应该想到会发生此种事情,就该跟承包方交待清楚才对。

其实,学校把学生食堂外包出去本质上应该让食堂运营更健康,给学校师生提供更好的餐饮服务!相反,学校只负责外包,而不负责管理,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只是为了赚取那承包费用!

所以,学校方面也应开展排查,看是不是网友猜测的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同时也应该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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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