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使国人道德倒退50年的,不仅是彭宇案

昔年种柳 2024-05-12 10:37:34

5.12今天谈谈彭宇案

简单的说一下案件的过程,就是徐寿兰老太太摔倒了摔成骨折,指认扶她起来的彭宇就是撞倒她的人,彭宇说自己没撞。后法院判决过程中,一句“不是你撞的,那你为什么去扶”引起舆论巨浪,被认为导致了中国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向倒退了50年。如果认定彭宇是撞人者,那么判决是公正的,不需要讨论。所以本文的所有讨论,都是基于认为彭宇不是撞人者的前提。

又是去年,又是公共伦理课,老师的一个问题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为什么古代的书籍中,没有彭宇案类似的问题,可能有,但至少目前我们这几十个师生都没听说过古书上有相关记载。

我的思考是,一个是古代交通不便,即使发生了这种事,双方应该认识,都低头不见抬头见,撞倒了会承认,不是他撞的,被撞者也不会讹人。二是通讯不便,就算发生了彭宇案,也不会传播到外边,可能就是附近的几个村子知道。三是医疗条件落后,古代老人如果骨折,大多数是丧命。那种情况赔钱的话,只要撞人者主动一些,加上长辈出面,赔钱也也不会像个无底洞。彭宇案的焦点其实在于事后的赔偿,而不是撞没撞。不用赔偿的话,是不是我撞的无所谓,你说啥就是啥。但是因为现状医疗条件好,撞了,可能真的就是撞了一个无底洞。药家鑫案件的起因就是这个。

现在回到彭宇案上来,我不认为彭宇案让中国人的道德倒退了50年。它只是个引子,最多是按下了按钮,距离核弹引爆还有一段差距。真正引爆核弹并任由其扩大危害的,是事后并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来规避这种情况再次发生,这就使得“讹人者”无本万利。彭宇案本可以成为一个吹哨人,来完善相关的法律空白,但遗憾的是,现在过去了18年,依然还会有很多相关事件发生,哪怕现在遍布监控器。大巴车司机看到前面一个老太太倒在路边,停车后去扶,事后被老太太告了,就算有全车的人和行车记录仪来证明司机没撞人,但是老太太依旧咬定是司机撞得。最后也只是司机没被判罚赔钱,老太太什么事都没有,既不能因为其报假警对其进行处罚,也不能因为其造谣诬陷而处罚。作恶的成本没有,收益巨大,那么有机会的话,谁能保证自己不作恶?

有很多人在谈论这事的时候,都是谴责王浩法官。当知道王浩法官后面被调离岗位的时候,也都会正义地啐一口。不去想会不会有第二个王浩?第N个徐寿兰已经出现了,第N+1个彭宇也出现了。真正杜绝这种争议判罚的出现,靠不出现王浩这样的法官是不可能的,应该靠尽量少出现讹人的坏人。

完善相关法律,对不法分子予以相应的处罚,不能让其无本万利,而是“收益与风险对等”才能使这种事情尽可能减少。还有就是年龄真的是万能挡箭牌吗?因为施暴者年龄大,所以不予执行。那么对于受害者来说,年龄就算原罪?

0 阅读:3

昔年种柳

简介:准备论文过程中查阅资料的所思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