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昨天聊的生育,但是没发布成功。现在聊点别的
之前聊过了彭宇案,今天就不聊近期南京田先生的事件了,聊一聊南京的另一件事
事件回顾:5月16日,江苏南京一网友表示自己去找朋友玩,把电动车停在公共停车棚内,被一小孩及其母亲指责占用车位,小孩当场对其辱骂威胁“反正我没满16岁,我拿刀砍死你们,我也判不了死刑”。
从小就被教育“人之初,性本善”,我也坚信过性善论。后来知道性恶论,小学6年级的我思考过后,更倾向了后者。儒家三四之争孰对孰错,他们自己去争论。当时作为小学生的我相信性恶论,不是觉得离经叛道很酷,也不是知识渊博引经据典来动摇性善论。我是单纯觉得,自己小时候一些想法特别“恶毒”,如果做了话,自己可能得不到好处,但是看到别人倒霉,我会很开心。而我没去实施那些想法的原因不是浪子回头,而是后果我承受不了。那些做的话,别的不说,我爸妈肯定会打我一顿。我害怕挨打,所以不敢。所以我更倾向于性恶论,现实中好像大家都很和善,是因为有法律,而不是大家不想犯罪。现在再讨论一下事件中小孩的言论。小孩能够说出来这种话,除了家庭教育以外,还有那个救命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谁?保护的未成年,更是保护犯罪的未成年。施暴者会因为是未成年而减轻判罚。受害者呢?未成年施暴,那么受害者是成年人比较多还是未成年人比较多?受害者肯定是未成年多,所以同样是未成年,受害者得到保护了吗?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所以当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的时候,可以惩罚加重,而不是施暴者是未成年所以减轻惩罚。这个小孩说的他不满16岁,砍死别人也不会被判死刑。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再教唆这群未成年人要赶紧犯罪,再大了后果就严重了。所以我特别喜欢《告白》那部剧。你知道的。。。
之前一个小孩多次偷东西被抓,因为未成年人,很快就放了。他在派出所内就敢光明正大的说“我现在才14,还能偷2年”。邯郸事件如果不是信息化时代,全社会关注,那3个未成年人应该也是不痛不痒地走程序,然后放了。他们和家人再换个地方重新做人。所以现在全社会都在呼吁修正这个bug,为什么还是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