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也就是说,终审最终确定刘鑫承担496000元的人身损害赔偿、200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10760元的案件受理费。
本以为这起延续6年之久的案件能够随着二审宣判案结事了,没想到,刘鑫(现用名刘暖曦)转头在微博上搞起了“对70万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一事,并且据说已经收到2.56万元的打赏。结果毫无疑问被全网封杀,1月4日,刘鑫微博账号@L-N-X-wisteria 显示被永久禁言。
说实在的,这起案件拖延很久、争议很多,虽然舆论大多倾向江歌妈妈,但确有一部分人支持刘鑫。一直关注这个案件的人,肯定看过刘鑫男友陈世峰杀害江歌后在日本受审的庭审记录和刑事判决书。
怎么说呢,这起杀人案件事实并不复杂,但牵扯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并且江歌已死,里边的是非恩怨现在已经很难说清楚,所以日本那边只是就能够查实的陈世峰杀人及恐吓行为判决其20年监禁,这也引发各方对刘鑫、江歌、陈世峰之间关系的各种解读和猜测。
这几天,认真研究了青岛市中院的二审判决,总体来说,这份判决叙事说理非常小心谨慎,凡是有争议的、无法查实的一概不提,不发表任何意见。其主要从伦理道德和救助道义的角度出发,以极其客观理性的态度,整合相关法律事实,作出结论。最后,还不忘规劝:“本案江歌遇害本已极其不幸,令人痛惜,由此引发的纠纷更给各方增加了困扰和痛苦,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消除恩怨,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
二审判决的逻辑架构如下:
首先,认定法律关系。刘鑫在受到陈世峰纠缠滋扰陷入困境的情况下,搬入江歌公寓同住;刘鑫在陈世峰实施恐吓行为后,江歌应邀陪同其返回公寓,这两个事实构成了以求助和施助为内容的特定的救助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刘鑫对江歌负有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义务、共同防范抵御风险的义务。
其次,确认法律事实。判决确认:2016年11月2日下午刘鑫劝阻江歌报警;2016年11月2日晚上刘鑫要求江歌陪同返回公寓;2016年11月3日凌晨,刘鑫在案发时锁闭公寓房门,且知道江歌受到伤害。造成的后果是:刘鑫劝阻江歌报警,使江歌丧失了借助公权力救济而有效阻止陈世峰伤害的机会;刘鑫在案发时锁闭公寓房门,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的公寓而失去避免侵害发生或者降低受侵害程度的机会。
再次,驳斥非法主张。即否认了刘鑫关于“江歌谎称刘鑫怀孕向陈世峰索要了10万日元,陈世峰蓄谋行凶的对象是江歌”的主张。说直白一点,陈世峰蓄谋杀害的本是刘鑫,江歌是无辜受害。刘鑫作为受益者,不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当对江歌妈妈进行补偿!
不管怎样,这起案件终究是画上了一个句号,但也不由得让人感慨万分!
一、不要轻易插手家庭纠纷,尤其是恋爱纠纷。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关系也好、男女朋友关系也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以为的一番好意,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最后很有可能两头都得罪、两头都受气、里外不是人,甚至遭到无辜的伤害。刘鑫和陈世峰分分合合、纠缠不清,江歌本是好心接纳无处可去的刘鑫,结果呢,生前被陈世峰伤害致死,身后被刘鑫甩锅诋毁。
二、当你感觉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直觉。生命有时是非常神奇的,意外发生之前,很多人会感觉到胸闷、心慌、烦躁、不安,其实这是冥冥之中给你的警示。2016年11月2日下午陈世峰找到江歌的住处,江歌心中不安提出要报警时,她内心应该已经预感到了危险。事实上,江歌深夜返回公寓之前,江歌妈妈非常担心她,微信反复叮嘱她多加注意。很可惜她没有遵从内心的指引,而是听信了刘鑫的劝阻。
三、即便救助他人,也不要轻易以身犯险。虽说生活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但有的人失意之后极具攻击性和危险性。刘鑫陈世峰分手后,陈世峰对刘鑫从最初的纠缠滋扰,发展到后面的威胁恐吓,这是失意者“得不到就毁掉”的典型逻辑。刘鑫一步步深陷险境,她自己能清晰的感觉到,江歌也能清晰的感觉到,两个弱女子不可能对付得了一个大男人,此时此刻,她们最优的选择是什么呢?是避险,是寻求公权力的救济。很可惜,她们低估了一个失意男人的报复心理。
四、刘鑫锁闭房门可能是心理阴暗,也有可能是本能反应。判决书里有一句描述,“在陈世峰持刀实施不法伤害的紧急情况下,刘鑫锁闭房门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的公寓”,很多人抨击刘鑫忘恩负义、贪生怕死。确实,江歌好心收留你,关键时刻你抛下江歌,从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但是回想一下,即便刘鑫开门了,大概率的结果是两个人都被杀害。两个人都死了,可能后面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恩恩怨怨了,就是不知道舆论又会作何评价?
五、声援江歌妈妈很重要,但更要关注她的心理痛苦。社会心理学上有一个观点,叫“挫折—攻击”理论,意指一个人遭受重大挫折时,往往会有两种极端反应,或者攻击自己—自杀自残,或者攻击他人—言语上刺激他人、行为上伤害他人。江歌妈妈内心太痛苦了,完全不能接受失去女儿的事实,她跟别人争吵撕骂,对别人起诉控告,是为了钱吗?肯定不是的!胜诉了,她就解脱了吗?很难说,有可能她从此心无牵挂、陷入无底空虚之中,那时候才是真正的痛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