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企业,很多企业职工是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这种做法甚至是企业老板的提出来的,企业职工也是认可的。具体的操作办法是:企业职工自己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缴费。缴费之后,企业会根据缴费发票进行部分或者全部的报销。
这种做法,在一些小微企业有一定的市场。明明是企业职工却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他们究竟是为了什么?或者说,这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先从国家层面分析。企业职工改为灵活就业身份缴费,对于国家的基金是有损失的。按照现在的缴费来讲,企业职工是按工资的24%(其中企业缴费16%,个人缴费8%)来缴费的。而灵活就业是按社平工资的20%缴费的。而且灵活就业缴费基础只要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就可以。这样一来,社保基金的收入就会大打折扣了。也就是说,按照灵活就业缴费,社保基金就减少了收入。
从企业层面来讲。如果职工按灵活就业身份缴费,企业给予全部报销,面上企业是没有什么好处的。但是,企业乐此不疲,还是有一定原因的:一是企业总体缴费还是捡了便宜。有的因此不为职工缴纳工伤、失业、医保等。同时,很多企业对于养老保险也不是全部给予报销的。这样就减少了支出。二是尽管这种做法不合法。但企业也会以报销了社保费为名,认为缴纳了社保。三是不扣缴社保费,职工到手的工资相对多一点,待遇似乎更好一些。形式上也更好看。
从企业职工来讲,如果企业报销社保费,看似职工没有什么损失,甚至可以说占了便宜。比如,缴费全部企业出了。自己的收入可能会更高一点。退休待遇也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按灵活就业缴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其它保险,其中的风险可想而知。如果发生了工伤、失业、或者生病,又该怎么处理?虽然这种风险在企业,但也可以说更多的在职工的身上。二是对于女职工退休,有些地方还有特殊的规定。即:女职工如果以企业身份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可以50岁退休,而完全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的,则是55岁退休。
所以,企业职工选择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养老保险,是违规违法的。其中的风险在所难免。必须引起人们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