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延迟退休年龄,多年来都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但是眼下真的是“狼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宣告延迟退休政策尘埃落定,正式实施。这个《决定》虽然篇幅不长,但是对于普通群众来讲,由于内容复杂,表述专业,想一时弄懂也并非易事。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已经非常审慎、非常柔和的改革政策,还是产生了很大的反响。这里,可以用《决定》的原话给改革政策划个重点,让大家更简单明了的知晓。
1、改革目标:“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2、改革办法:“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3、同步改革:“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
4、柔性改革: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实际上,对于这个改革,记住以上四点就可以了。特别是最后一点,对于正确理解改革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也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顾虑。
对于延迟退休政策,还可以划重点,可以概括为两句话:
1、延迟退休改革目标最终实现要到2039年底。
2、在延迟退休政策实施的同时,职工仍然可以选择退休时间。也就是说,他仍然可以选择原来的法定退休时间退休。